看板 WomenTalk作者 snownow (雪紋)標題 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時間 Wed May 10 21:40:42 2017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這方面是我最想講的重點,關於修法我的意見就三個字:憑甚麼?
: 我拿洪仲丘案件為例好了,洪仲丘事件的時候,洪家人是站在抗爭的第一線,洪姊還出來
: 發聲,甚至後面還跑出來選立委。反觀林姓作家的父母做了甚麼?就透過出版社放話一下
: ,然後呢?
: 我們都說修法要對症下藥,可是問題這個案件根本不清不楚,哪有辦法對症下藥?
: 關於師生戀:
: 這個當年吳清基還是教育部長的時候就討論過了,我記得當初反彈還滿大的,一個國文老
: 師還跟我們談到這個。對於這個法界人士的看法就是:可以勸導但是不宜用法,我想現在
: 應該也還是沒有變。
手機排版,如有錯誤敬請見諒
我還是反對高中以下的師生戀,
這不是你請我願的問題,
而是社會有義務給予孩子安全的環境成長
也是為人師長本該有的職業道德
你說事情不明朗無法對症下藥,
但問題很明顯啊:
第一線教育人員利用自己的優勢及比孩子多更多的法律知識,
刻意引誘或半強迫未成年者,並且等到學生一滿16就下手,
東窗事發還可以要師母出來告女學生,
或利用自己的社經地位來壓迫受害者
受害者苦於年紀輕不懂留下證據,
或又如林那樣的案例,強姦被自己說服是愛
(書中描述的行為絕對是強姦,
只是上法院可能證據不足,在此不討論小說真假,僅討論這種情況)
無法有效反抗或反制
而這些居然全部都是合法的!
不知道您有無看過此事過後,其他狼師性侵事件的受害者自白?
受害者被師長抹黑,告來告去最後只能含淚和解,
這還是性侵的,像林那種案例連出來講都不敢
而且確實有新聞說性騷老師被解雇,
之後轉任補習班的問題,也有實際案例,
你需要看新聞連結的話我再去找找
林的事情無論真假,陳星是否有罪,
我們都無法否認這種問題存在於我們的教育體制內。
因為沒有實際活著的案例出來哭訴抗爭,
所以我們就能對已經存在的漏洞視而不見嗎?
這件事發生後我覺得最恐怖的不只是狼師,
當初剛爆發時,一堆人推文都說老師不意外,補教師不意外
我們社會把這種事情視為理所當然,
認為受害者自己傻,認為受害者自己該負責,
然後丟一句修法無法解決問題,什麼都不做嗎?
實名制要配的是不適任教師通報制度,
一旦有相關案底的人都不能再待在教育界,
你說這樣不能防無案底的人,
但照這邏輯殺人罪也不能防殺人啊,那是不是把殺人罪廢了算了?
法律本來就只能彌補事後,預防還要搭配性教育輔導
說支持年齡差那段我也很科科,
你有沒有注意到這些狼師都是已婚人士,
基本上他跟任何學生發生性行為都算犯罪
他追求學生=引誘未成年者犯罪,
所以這已不是單純年齡差的問題而已了
除非哪天通姦除罪化,你再來談支持多元戀愛吧
不過就算這樣,腳踏多條船顯然也不是師長該有的道德操守,您說是嗎?
但不管怎麼說,我都覺得我們法律有必要改變,
當然你也可以去發起通姦除罪的議題投票,我也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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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婚外情非誘姦
05-10 21:40 snownow
推 acecup: 妳引用小說敘述,說不定很快就被打成小說派了2F 05/10 21:43
推 james1993730: 我覺得最基本的應該是矯正未成年少女對於所謂"成熟男人"的不實幻想4F 05/10 21:44
推 windcity: 反對高中以下的師生戀+1 尤其已婚有什麼資格跟別人"戀"8F 05/10 21:46
推 ssd123698745: 很難吧,你看大叔控這麼多,被金錢、權力、知識高於自己的人吸引好像是某個普遍現象了11F 05/10 21:46
→ windcity: 雖然提高年齡是治標不治本 但刑法18才成年 民法20才成年都還受父母監護 連銀行開戶 簽約 都不能自己簽
遇到像林奕含這種遭遇卻拿對方沒辦法也是蠻奇怪的13F 05/10 21:47
→ james1993730: 感覺這才是問題根本 教育少女不要想著被一個能力比自己強的人呵護 而是如何去當一個獨立而強壯的人16F 05/10 21:50
推 kukuba: 推樓上。獨立的人,但我覺得現在的孩子,越來越難了18F 05/10 21:52
→ snownow: 教育是根本沒錯啊,我文中也有提了法律是補救,教育才是預防,但何必要一件事做完才能才能做下一件XD? 我們又不是單核心cpu一次只能做一件事,修法跟教育可以一起來啊19F 05/10 21:53
推 susuqi: 男女都要吧 之前隔壁版那個也被摸的很慘22F 05/10 21:55
→ snownow: 現在台灣的社會,你還在唸書週遭的人就是把你當小孩子看,要矯正這個觀念需要時間,而在這時間內受害者仍然一直出現,第一線接觸未成年的職業都該納入不適任通報清單範圍,這是可以立即做到的事情23F 05/10 21:56
推 syterol: 請支持通姦除罪化~27F 05/10 22:00
→ james1993730: 但我覺得當法律限制到自由時 問題就變得很大 限制後等於是全盤否定"師生戀"這東西 但那些修成正果
所謂的"正常人" 他們的自由憑什麼被犧牲28F 05/10 22:00
推 priest66: 大推 原來哪篇也是覺得師生戀很有問題31F 05/10 22:00
推 moshenisshit: 高中以下師生戀早就違法了,需要修甚麼法啊?
跟國中國小生交往當然不OK啊
但是高中以上的師生戀我是反對禁止的32F 05/10 22:00
推 james1993730: 另外 假如2018年開始執行"禁止師生戀" 請問你要如何判斷一對師生情侶開始談戀愛的時間點是否在2018年以前35F 05/10 22:02
推 syterol: 以前那年代很多人連高中都沒讀38F 05/10 22:02
推 james1993730: 這跟要說上修18歲的一樣 問題真的一大堆
法律不是義憤填膺就可以修改的40F 05/10 22:05
推 moshenisshit: 對了,還有老師跟學生交往,但是並非直接師生關係呢就是雖然一個是老師一個是學生,但是沒有授課關係42F 05/10 22:06
→ snownow: m大,以下的意思是包含高中,未滿才是不包含高中,另外師生戀並沒有法條規範喔,只有教育部函文禁止而已44F 05/10 22:06
→ moshenisshit: 教育部函文禁止那就夠啦,還需要修甚麼法?
你是希望把補教老師納入?我覺得不妥當啦
因為正式教育以外的師生很難定義46F 05/10 22:07
→ snownow: m大,事實上就算國中小,沒性行為的話談戀愛也不違法喔,你支持嗎?49F 05/10 22:09
推 moshenisshit: 我前面不就講了,國中國小交往不OK啊....
但是高中以上我贊成51F 05/10 22:09
→ snownow: 對啊,但合法喔,你覺得合理嗎?53F 05/10 22:10
→ moshenisshit: 我比較好奇你的立場是希望把補教老師納入嗎?
這部份透過教育部函文以汰除方式禁止就夠了吧
不需要動用到法律啊54F 05/10 22:10
OK,我同意這部分以汰除可以,不過你不贊成的補教師,又要牽扯到我另一個支持的修法
就是"把補教師列入通報/檢查不適任教師",這個是我覺得最該做的
相信各位也都同意,有性犯罪行為的師長,不宜到補教業另起爐灶吧?
參考以下這篇討論,推文說目前師生戀基本都會被通報性平
情節重大者也會被列入不適任教師內,也就是說我支持的這個修法
變相也是把補教師納入了禁止師生戀的範圍內,這樣你懂我的意思了嗎?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386601327.A.E95.html
至於我會支持要包含高中,是因為高中以下,
對師長關係的依賴度及信任度,遠比大學高
我離開學校已久,或許現今狀況有變,可能得請剛高中畢業的鄉民指正
我念高中時,師長對於學生的連結程度比大學高太多了,加上華人社會對老師的尊重程度
所以我覺得以這個信任基礎來說,高中以下不適宜有師生戀
推 james1993730: 不合理歸不合理 但真的要修 你覺得我剛剛舉的那例子 跟m大的問題 要怎麼解決58F 05/10 22:11
推 james1993730: 假如小明國一就跟班導在一起了 國二的時候突然修法 關係變成了不合法 請問如果有人檢舉 小明跟班導要如何證明他們在修法前就在一起了61F 05/10 22:13
國一連法定能發生合意性行為的年紀都沒到....
幫你修一個字,不用謝惹XD
推 vini770803: 思想獨立成熟的人不容易被人完全被騙 而且有人能帶領他走出來 但出事的事主並不是這種人也沒人理解她帶領她71F 05/10 22:22
推 Drizzle: 推你「社會有義務給予孩子安全的環境成長」 那篇被推到爆 也讓我有點驚訝 噗74F 05/10 22:24
推 moshenisshit: 這樣家教老師、才藝老師全部都要算進去嗎?
刑法228並不是有權勢就犯法啊...
話又說回來,我還是不覺得補教老師有甚麼權勢77F 05/10 22:29
我國中時對待補習班老師與對待國中老師,態度是一樣的,我感覺我的同學也是一樣
或許現在變化很大,去補習班的學生都覺得老師是平輩可以稱兄道弟的存在?
推 samsam80821: 沒啦 我只是回應這篇如果想修的話 我頂多想到這個
其它沒了81F 05/10 22:34
→ moshenisshit: 長輩就是權勢?那慘了,老少配全部都該禁止了
修法年齡差25歲以上都違法好了?83F 05/10 22:34
推 twmarstw7758: 這跟那情況不同,未成年跟成年人的年齡差距就足夠讓未成年人感受到權勢86F 05/10 22:36
推 myoyo: 推89F 05/10 22:36
→ moshenisshit: 所以你認為像李坤城那樣應該違法?
怎樣定義長輩?大幾歲以上算是長輩?90F 05/10 22:36
→ twmarstw7758: 這個可以放一起討論啊,那反過來說,你認為學生家長會不會認為補習班老師有權勢?94F 05/10 22:38
我有補過習,當時我的家長直接是對補習班老師說,請盡情管教我,體罰也OK喔
所以當時我對補習班老師的尊敬是與國中老師沒差多少的
你的經驗與我的經驗顯然有差距....
推 Marchosias: 李坤城也只愛那個女生一個人 雖然是朋友的女兒這點很99F 05/10 22:39
推 Doralice: 推~ 現有制度下問題就是存在啊646F 05/11 09:39
推 moshenisshit: 沒代表不納稅的概念啊,補教老師沒有享受教師的權利,卻要遵守教師的職業規範,本來就會有爭議647F 05/11 09:40
推 beyonf: 推這篇 但這次事件 也有可能不是單純的師生戀649F 05/11 10:40
推 piliwu: 教練要準用老師的規定那牽涉可廣了,想就知道不可能650F 05/1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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