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qize1428 (倫)
標題 Re: [討論] 我應不應該告他?
時間 Sun Sep 17 00:11:37 2017


※ 引述《wise2525 (Allegro)》之銘言:
: 昨天晚上下班後
: 繞到附近的夾娃娃機店
: 突然看到那間店裡面的超大娃娃機裡
: (比一般市面上的大娃娃機還要大
: 裡面的娃娃都有120cm以上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大尺寸的娃娃機)
: 裡面有一隻豆豆先生的泰迪熊
: 看到之後一個被燒到
: 想要直接抱回家
: 就在上面燒了大約500多
: 終於夾到了
: 途中有一兩個人再圍觀
: 有一個瘦瘦的中年大叔從頭看到我夾到
: 夾到之後
: 因為這個超大娃娃機的出貨口是封起來的
: 你想要拿實物需要找電員直接開旁邊的門
: 他人會進去拿出娃娃給你
: 我就跑去找櫃檯(我一個人)
: 結果帶櫃檯回來後
: 才發現那個大叔跟另外一個店員
: 正要從裡面拿出我剛剛夾到的泰迪
: 我急忙問他們要做什麼
: 大叔就說這隻泰迪是他夾到的
: 我跟店員說不是,這是我夾的
: 然後店員一臉很為難
: 然後我就跟大叔在那邊吵
: 鬧到後來有一小群人在圍觀後
: 我瞄到上面有裝攝影機
: 就要請店員幫忙調攝影機畫面出來
: 結果大叔突然翻臉罵我破麻(台語)
: 跟一連串的髒話
: 然後轉身就走
: 店員他們說可以提供錄影畫面作為證據
: 可是我沒有留到那個大叔的任何資料
: (因為他轉身就跑)
: 這樣我應該要告他嗎....?


竊盜未遂+公然侮辱無誤

建議原po採取法律行動

但其實報案到開偵查庭會有一段時間

證據保全拜託要做好

監視器很有可能被洗掉

如果真的有心要告

建議原po採取下列行動



帶錄音筆隔天去找店員,用「聊天」方式取得證言


全程錄音! 全程錄音! 全程錄音!

很重要所以講三遍

開頭就先跟店員道謝那天的幫忙

然後問店員能否保留監視器畫面

再來重點來了,用聊天的方式問店員說

「你那天有聽到那個人罵我媽?」

「他是不是騙你們是他夾到的?」


然後才問說願不願意到時候幫妳做證

就算不願意也沒差

到時候法官傳不是她不願意說了算

錄音就是避免店員當證人時突然一問三不知

有可能是真的太久遠忘記

更有可能是台灣人膽小怕事的劣根性突然冒出來


下面就是血淋淋的案例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076369.A.83F.html (親舅舅裝作不知道
Re: [閒聊] 插入-吉了狼師會怎樣案例分享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請不要轉發臉書,我不想家人再憶起這段過去,我能勇敢不代表他們要跟我一起面對★ ★希望能有更多人看到文章所以我不刪文★ 從告發性侵前的蒐證 我媽叫了通信行來裝針孔在我房間內 也買了錄音筆藏在枕頭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37514465.A.C43.html (嘉義車禍案例)
[綠記] 感謝 參與偵查庭作證人的檳榔攤夫妻 - 看板 Chiayi - 批踢踢實業坊
去年再版上po了一個車禍文 有興趣可以搜尋我id去看看 我不是當事人 但是我在現場 我也被已證人的身分傳喚 協調結果還沒出來 還要另行協商 但是我要在這裡感謝幾個人 感謝我們買飲料那間店的檳榔攤老闆與老闆娘夫妻!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37542677.A.E15.html
Re: [綠記] 感謝 參與偵查庭作證人的檳榔攤夫妻 - 看板 Chiayi - 批踢踢實業坊
我要跟你說不意外啦!!! 那間檳榔攤累犯了啦 沒有什麼八卦啦 我家就住在那邊啦 歡迎綠豆相認啦 那裡常常在出車禍 而且那邊路口監視器一堆死角 我朋友騎車在那邊發生車禍 當下就打給住在附近的我 到醫院檢查 肋骨斷了2根 右大腿骨要打鋼釘 然後女孩子最重要的臉就花了
 



總之,明天星期日

如果沒什麼事情的話就改緊去蒐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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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lKqyfb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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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我應不應該告他?
09-17 00:11 qize1428
milk7054: 店員可以否認錄音,反過來說你幹嘛未經許可偷錄音1F 09/17 00:14
否認錄音是三小...還是你想說否認錄音的內容?
他否認是他的事,對法官心證有影響就夠了
質疑你幹嘛偷錄音又怎樣,你跟他講話偷錄音又沒犯法
milk7054: 證人要幫你就幫不幫你也沒辦法,幹麻用這種方式套證詞2F 09/17 00:16
什麼幫不幫的...證人有真實陳述的義務,還套話勒...
milk7054: 偷錄音沒犯法?他可以請你消掉錄音3F 09/17 00:18
請你跟我講違反哪一條法? 他在法庭上知道我錄音後要用哪條要求我削掉錄音?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21:12
milk7054: 刑法315-1 二
無故以錄音,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4F 09/17 00:19
別不懂裝懂啦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5053號裁判去看一下好不
就算不引用這判例
錄音在公開場所下的談話都不一定該當非公開要件了
hahaharabbit: 想發問,這種冒領的行為,是竊盜嗎?@@6F 09/17 00:21
如果只是單純冒領則是詐欺
但這個案例
我是認為原po對於該娃娃有寬鬆的持有支配關係
那位大叔以不法所有意圖
欺騙店員該娃娃為自己夾到的
乃利用店員破壞原po的持有支配關係並建立自己的持有支配關係
為竊盜罪的間接正犯
沒取得,為未遂

(原本寫原po取得所有權為錯誤的,故更正
milk7054: 沒實務經驗的人,只能當鍵盤律師7F 09/17 00:25
自己誤以為這種搜證叫做違法還有臉說人鍵盤律師XDDD
milk7054: 這樣也能告竊盜,法律素質可想而知
法律跟誰學的,好奇@@8F 09/17 00:28
持續跳針不肯面對自己連刑法315-1都弄不懂,幫QQ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30:43
milk7054: 就沒實務經驗的人,才會講一堆理論假設,以為檢察官都會聽他的法律見解
既然知道是自由心證,你
不是法官,幹嘛採用你的見解@@?
乖乖去考司法官才是正途10F 09/17 00:31
jay022137: 樓上臉被打腫了只會喊實務經驗,笑死15F 09/17 00:34
milk7054: 講一堆,警察只問你有律師執照嗎? 馬上無言...16F 09/17 00:35
有沒有律師執照不會影響在公開場合談話錄音蒐證不違法這件事情^^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35:55
milk7054: 啊,沒執照也不是檢察官律師,不就網路法律資訊拼拼湊湊就以為很行的那種
自己不去上法院,一天到晚慫恿別人去法院的...唉
這種考試,不知道申論題能拿幾分?17F 09/17 00:37
yun0112: 是說念法律的也不一定會走司法官律師這條路…21F 09/17 00:40
tnlinna: 只看到一個人被打臉顧左右而言他崩潰到現在,好像自己是律師一樣,就算是律師這種素質還真的低的可憐22F 09/17 00:41
milk7054: 蠻好玩的,一堆分身帳號幫忙打臉,也不知道法律系哪來這麼多把戲
要唸法律,乖乖修完學分,不要拿網路上的速食資訊給建議浪費別人時間24F 09/17 00:42
總比你造謠這種搜證行為是違法讓人不敢行動好QQ
milk7054: 搜證???我偷拍帥哥也可以說蒐證啊,誰造謠,笑死人了
你說蒐證,別人就一定給你蒐???28F 09/17 00:46
我就問一句啦
在公開場所,我為了取得店員證詞偷偷錄音,有沒有違法?
不用再跳針了啦,很難看
判例都丟給你了還活在自己世界
還是你能拿出因為這樣被判刑的案例?
milk7054: 好棒喔,偷錄音就說搜證,偷拍也是蒐證
侵犯隱私,也想打臉@@?
隨便當方便
經過他人同意錄音很難嗎???補習班的習慣,錄音筆藏起來偷偷摸摸錄音?30F 09/17 00:48
又一直扯其他的不肯正面回答
應該在埋頭尋找在公開場所錄音取證違法的實務見解或學說又找不到吧
好可憐
milk7054: 好可憐,連隱私觀念都沒有,還談法律觀念,完全沒參考價35F 09/17 00:53
好慘QQ 看不懂判決還在喊隱私觀念
原來隱私觀念是自己定義的 法院實務見解都當屁
milk7054: 恩,汽車旅館抓姦偷錄音說蒐證,希望不會有天兵看了這篇觸法^^37F 09/17 00:56
好慘QQ 不僅判決看不懂現在連字都看不懂了
公開場所 公開場所 公開場所
打三次希望你不用去看眼科QQ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0:58:14
akey47742: 應屬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就算主張公開場所,但就一般人而言對自己的談話隱私皆會有所保留,其仍有違法之餘39F 09/17 00:57
你搞錯了此罪的保護法益,等等回
先說你行為主體就錯了
此罪是身分犯
第一項是要有公務員身分,第二項則是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國防以外秘密
不管怎樣都不可能成立這條罪
milk7054: 公開場合偷拍不違法,好慘喔,表特板偷拍文表示興奮41F 09/17 00:59
可是瑞凡...在公開場合偷拍人只要不是身體隱私部位的確不違法...
看來你的刑法連神仙都難救了
milk7054: 到底要多沒常識,才會把偷拍偷錄解釋成蒐證?42F 09/17 00:59
akey47742: 且其錄音如沒經過對造對質詰問,其應屬私人違法取證43F 09/17 01:02
milk7054: 原來連肖像權都不懂^^44F 09/17 01:02
又從刑法扯到民法囉^^
但只要沒有拿來做商業、營利用途還是不違法欸^^
wn588: 支持原po的法律見解。某樓7pupu的嘴臉好可笑顆顆顆45F 09/17 01:02
milk7054: 個資法都沒讀過,還想談刑法,真誇張46F 09/17 01:03
hahaharabbit: 現在演到哪了?@@47F 09/17 01:03
vicious666: 怎麼會拿肖像權來救?太厲害了吧48F 09/17 01:07
milk7054: 先承認你對個資沒概念49F 09/17 01:07
hahaharabbit: 大家安靜!我們碰到將民刑公商領域全面融合的大師啦!50F 09/17 01:08
milk7054: 一堆分身幫坦沒用啊,你這篇觀念根本錯誤百出,用分身帶風向也無濟於事
連憲法基本權都漠視的人,也談刑法,真好玩52F 09/17 01:09
結果又指不出哪裡錯狂推文卻又一個一個被打臉,好慘QQ
vicious666: 分身們刷一波7!55F 09/17 01:10
akey47742: 證據未經對質無證據能力可參釋58256F 09/17 01:11
J582講的不是這個
milk7054: 法學概論沒學好,就給法律意見真的害死人57F 09/17 01:12
hahaharabbit: 世界奇觀@@58F 09/17 01:12
comawu: 這個臉怎麼被打成這樣還能一直出來秀下限59F 09/17 01:13
wn588: 哇嗚哇扯憲法了,分身們還不快跪!60F 09/17 01:14
milk7054: 憲法是最根本的,講憲法都能扯的,大概跟法律知識無緣61F 09/17 01:16
mxr: 雙方都是求好心切 大家別吵架呀62F 09/17 01:16
我不是想跟他吵,是糾正他給的錯誤資訊,不闢謠會誤導人的
akey47742: 92台上2677會觸犯315—1
及通訊監察保障法規範63F 09/17 01:16
他是說私人錄音是要受315-1規範沒錯
但是指受規範並不是指私人錄音一定違法
而且新的實務見解是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3561號...
hahaharabbit: 稍後會跟你談到商法、智財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等等諸多領域和本案之關係^_^65F 09/17 01:19
wn588: 是野生的憲法大師呢68F 09/17 01:19
vicious666: 通保法…豆頁痛69F 09/17 01:19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1:22:11
milk7054: 不用啦,連憲法隱私權觀念都沒有,提一堆法,我只當你複製貼上能力很棒而已70F 09/17 01:20
wn588: 居然還出現通保法了!!!!!72F 09/17 01:21
a33446034: 所以牛奶是律師還是檢察官73F 09/17 01:21
milk7054: 還不會爬就想學跑步,連隱私權都不懂學人家蒐證@@74F 09/17 01:21
hahaharabbit: 原po你確定你還要繼續回應嗎?75F 09/17 01:22
wn588: 什麼律師檢察官的,人家是憲法基本權大師,別辱了人家的名號哪76F 09/17 01:22
kelly2005: 想請問原po,這做為證據是否會有傳聞的問題?78F 09/17 01:22
會有傳聞的問題,因為是被告以外之人在審判外之陳述
原則是不得作為證據,但可作為彈劾證據
※ 編輯: qize1428 (36.236.58.146), 09/17/2017 01:24:56
twmarstw7758: 所以要蒐證要對方同意才能錄音就是了?79F 09/17 01:24
SiaoHan: 某m真的很扯80F 09/17 01:24
akey47742: 所以315-1違法之虞還是有可能觸犯刑法81F 09/17 01:24
ricky3450: M大..你就拿個實例偷錄音有被判刑的嘛,不是很簡單82F 09/17 01:24
是在「公開場所」錄音做證據使用被判刑或被起訴,這傢伙很會扯,不能給他有漏洞鑽
milk7054: 人人都能蒐證,那我叫路人脫褲子跳三圈,大家都要配合我喔^^83F 09/17 01:25
滑坡大師越滑越遠,滑起來!
kelly2005: 就直觀看來,好像的確是以證人審判外陳述的內容,作為待證事實的證明,不會被擋下來嗎?85F 09/17 01:26
akey47742: 但有沒有違法也不是看最新應該是沒廢棄就可87F 09/17 01:26
twmarstw7758: 假如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蒐證,那是不是行車紀錄器都不能當證據使用?88F 09/17 01:27
kelly2005: 我懂你的意思了,謝謝回覆90F 09/17 01:27
twmarstw7758: 畢竟要拍攝錄影的時候也沒有人同意91F 09/17 01:28
milk7054: 行車紀錄器跟監視器一樣,裝攝地點不當一樣有違法問題。問題在合理使用範圍92F 09/17 01:29
twmarstw7758: 那錄音哪裡不合理?94F 09/17 01:30
milk7054: 你商店監視器角度拍鄰居屋子裡面的人活動,看人家會不會提告95F 09/17 01:30
vicious666: 公開場所又莫名被消失了97F 09/17 01:31
yun0112: m大你就丟個實務見解上來反駁不是最快嗎98F 09/17 01:32
milk7054: 你又沒徵詢證人意見,人家又沒義務要當你證人,要證人法官自己會傳,你這是先斬後奏99F 09/17 01:32
magnumcxz: 某M很好笑,國民有作證義務由不得你拒絕,不去作證到最後會被全國執法機關通緝喔370F 09/17 13:29
flyhoho: 推你 牛奶大要再唸點書……372F 09/17 13:30
magnumcxz: 還有對自己談話內容錄音違反那條法?373F 09/17 13:31
ab4010800: 好好笑 狂跳針 跟紫衣很像374F 09/17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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