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a85h03s17 (鄰家女鬼)標題 Re: [閒聊] 很多台男不知道什麼是性侵?時間 Sun Dec 3 13:04:43 2017
看到推文一堆人留言「反串」,
深感台灣性教育的失敗。
到底為什麼那麼多人看不懂原po想要表達的意思啊?
先說結論:
「一開始同意,不代表途中不可以拒絕!」
但是因為性侵很難舉證,證據也很難抓,
所以性行為途中的拒絕,
通常會以「明確拒絕」定義。
至於要多明確呢?
光喊「不要」,
對方仍然很可能辯解「我以為不要就是要。」
所以比較保險的做法是有明顯的反抗動作,
比如說用力推開對方,之類的。
其實打到這裡,我實在是覺得有點可悲。
當然,有過性行為的人都知道,
不可能每一個動作都必須一一取得對方的明確同意,才進行下一動。
這一點,刑法課上討論過了,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對方的「明確拒絕」,總能夠分辨一下吧!
我不信各位分辨不出對方是喊好玩的不要,
還是不舒服的不要。
尊重很難嗎?
再來,想跟各位分享一個觀念,很重要。
在判斷犯罪行為的時候,
有一個名詞叫「著手時點」,
亦即犯罪開始的時間點。
對方一開始同意,
不代表後續所有的行為,他都必須同意。
試想你原先想要的只是普通的性愛,
結果對方拿出假屌、鞭子,
拿穿著臭襪子的腳塞你後面或是下面???
一旦違反對方意願,
對方明確拒絕還繼續動作,
那就是犯罪開始的時間點了。
第 十六 章 妨害性自主罪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性愛應該是愉悅的。
但是應該是建立在雙方對等,
同樣愉悅的前提之下。
題外話,
雖然版上常常看到台男/女不ey,
可能因為以前都沒遇到過吧,
所以一直都不覺得台灣性教育真的很糟糕,
直到自己真的遇過很賽的經驗。
很久以前,
我曾經和一個男生單純地約吃飯,
我們200%只是非常單純的,
介於同學(甚至交情還沒到朋友)之間的關係。
那次出去,他摟了我的肩膀,
我明確甩開他,叫他放開,說,我討厭這樣。
沒想到他放開之後,沒幾步路又抓住我的手。
我一樣明確叫他放開,
跟他說,我剛剛不是就告訴過你,我討厭被碰了嗎???
他居然裝無辜回我:
「我以為你覺得甜甜的,我以為你剛剛只是在鬧我~~~~~」
鬧啥小????
wtf???????
後來就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哦然後,推文就別回什麼「一定不帥」了。
就算長得像金城武,也給我滾喇!!!!!!
沒在開玩笑,沒在反串。
只想與原po呼應:
台男台女都務必請好好保護自己。
要是有天真的出事,可不是鬧著玩的,
更不是上網po個台男台女不ey就可以解決的。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我先說我自己也是台男
: 我覺得有些台男對性侵的認真薄弱到另人瞠目結舌的地步
: 問台男們一個問題
: 如果某女已經答應跟某男做愛
: 過程中女生感覺到有些姿勢或做法造成不舒服
: 明確要求男方停止 但男方不停止硬做
: 這樣算不算性侵?
: 當然算
: 但看到最近某則新聞下的評論
: 感覺不少人認為這不是性侵欸
: 到底是不少台男的認知已經墮落成這樣了
: 還是這只是少數?
: 所以人家常說行房紀錄器
: 我很認真覺得這很重要
: 尤其是對約砲的男女來說 人人都該準備錄音筆
: 現在的社會風向感覺就是 只要答應和你做愛了
: 過程中我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
: 如果沒有錄音證據
: 在過程中你不舒服要求停止
: 還是被男方硬上了 很難證明你被性侵
: 只會有事前你答應做愛的對話之類的證據
: 如果這時候有行房錄音證據
: 至少在法律上是可以逆轉的
: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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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很多台男不知道什麼是性侵?
12-03 13:04 a85h03s17
→ jameshcm: 所以"格雷的五十道陰影"女主角到底....想還是不想?1F 12/03 13:07
→ noob9527: 會推反串主要是後半推廣行房紀錄器的關係吧4F 12/03 13:09
→ carnie: 不要跟陌生人性行為啦 如果交了女友就好好溝通 就沒問題啦5F 12/03 13:10
推 mapxu664: 一樓,他們有設一個暗號,講出那個暗號就是不想6F 12/03 13:12
推 babycat170: 有一次跟老公作到黃體囊腫破裂,那感覺很像盲腸炎發作。如果這時他還硬要我應該也會沒送吧7F 12/03 13:12
聽起來好可怕QAQ
→ jameshcm: 暗號是緊急停止,不是不想啦。我覺得女主角心理是矛盾的10F 12/03 13:13
→ Marchosias: 年輕氣盛時的我可能試圖讓對方興奮吧 結果 我也倒頭睡11F 12/03 13:13
推 carnie: 能接吻就不錯了 很多人連女友都交不到咧
我覺得情侶起碼交往一年以上再性行為12F 12/03 13:14
→ carnie: 而且能性行為的情侶 應該要先談好 不小心懷孕怎麼辦15F 12/03 13:15
推 success0409: 欸,可是性侵的著手目前通說跟本文的不一樣吧?當然做到一半不爽可以要求退出啦……純論做到中途怎樣算著手16F 12/03 13:15
願聞其詳XD 因為我學到的是,對方拒絕的那一個時間點,對方還繼續下去,那就是犯罪行為的時點了
→ mapxu664: 停止後的劇情我不知道,應該也是可以停止整個性交行為吧19F 12/03 13:15
→ carnie: 所以su碰過女友一半喊停的狀況嗎?
如果是我到中途忽然很不高興 應該會用盡力氣把對方踢開20F 12/03 13:16
推 success0409: 目前法條設計應是偏向性器交合前,交合後的判定……只能說與時俱進22F 12/03 13:17
如果法條在現實中遇到問題,確實是必須與時俱進沒錯
→ carnie: 不過我是沒遇過中途不高興的狀況
要是我不高興 另一半也都能體會24F 12/03 13:17
※ 編輯: a85h03s17 (39.10.75.78), 12/03/2017 13:18:14
※ 編輯: a85h03s17 (39.10.75.78), 12/03/2017 13:20:25
推 j9517823: 那為何法官會依據女方事後神情無異 態度從容來判無罪?27F 12/03 13:21
呃那可能是因為沒有其他證據啊,性犯罪有時候會出現仙人跳的情形。每一個案件情況都不一樣啊。
:)
※ 編輯: a85h03s17 (39.10.75.78), 12/03/2017 13:21:52
→ success0409: 如果是這樣,原本諷刺避免中途的同意書真的也不那麼諷刺了31F 12/03 13:23
我們確實在課堂上很細緻討論過哦,是不是每一個動作之前,都必須取得「明確同意」。雖然討論出來的結果是現實上很難這樣,但也不代表途中不能拒絕吧。
※ 編輯: a85h03s17 (39.10.75.78), 12/03/2017 13:24:05
推 IMISSA: 其實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不該玩笑看待的....33F 12/03 13:24
※ 編輯: a85h03s17 (39.10.75.78), 12/03/2017 13:24:52
→ IMISSA: 有很多的案例都值得討論 不是什麼一定不帥這種話就帶過的34F 12/03 13:25
推 carnie: 其實深入研究 應該研究男性的性心理 例如 性行為中途中斷是否會產生憤怒失望等情緒?36F 12/03 13:25
推 liwenye0923: 其實並不是多動一下就是性侵,而是在對方拒絕後,若繼續準備插入的動作,而且這已經達到與後行為不可分割之行為,那就是性侵38F 12/03 13:26
※ 編輯: a85h03s17 (39.10.75.78), 12/03/2017 13:27:12
→ carnie: 可能是男生被推開會很受傷吧 認為自己被女方嫌棄?42F 12/03 13:27
推 success0409: 這個理想是應然但實務上也只能靠紀錄器了,不然要怎樣證明誰說的是真是假43F 12/03 13:28
推 meimei2016: 推,這真的很正確,可惜有人仇過頭只接受二元論。45F 12/03 13:28
推 liwenye0923: 而同意書,本質上是當事人放棄自身在性交過程中的拒絕權利,有沒有效力感覺應該再深論。不過,這關係到實務界是否能建構出一個新見解46F 12/03 13:28
推 talesr: 舉例:男女雙方合意性交 但女突然說要插男 男不從就被硬上這樣就算是性侵了
反之亦然50F 12/03 13:29
推 success0409: 理想狀態是絕對認同「應尊重拒絕的意願否則即屬犯法」,但整個舉證流程和規範不明確,會有很多問題53F 12/03 13:31
推 liwenye0923: 實務上目前只能從反抗的痕跡來判斷,但這與一般人遇到性犯罪的反應並不相符,所以也為人詬病已久。目前是無解吧,所以才需要各領域學者共同思考55F 12/03 13:32
推 babycat170: 我猜很多人執著的點是“這樣就告性侵,會不會太嚴重了一點?”畢竟一開始也許是合意的……58F 12/03 13:32
一開始是合意的,但是如果後來硬幹,甚至還讓對方受傷了,也很嚴重啊。
推 success0409: 如果用事後反抗的傷痕確認,會不會有誤判的可能?這個有相關法律實務經驗者能解釋一下嗎?60F 12/03 13:34
推 carnie: 所以說啦 一夜情這種事男孩們一定要拒絕 太危險了
反過來如果是被自己女友告 那也只能同情你倒楣了62F 12/03 13:34
→ jameshcm: 那就....收錢吧(攤手)65F 12/03 13:35
推 Marchosias: 有時候是開房間的錢也花了 一整天行程也伺候你服服貼66F 12/03 13:36
推 success0409: 假設該傷痕是造成被拒絕的原因,也就是該傷是在被拒絕前就造成,但對方確實在拒絕後立刻停止。嗣後該傷卻被利用說是性侵。67F 12/03 13:36
推 carnie: 所以有時候又覺得性專區有它存在的必要70F 12/03 13:36
→ carnie: 這樣說啦 要性行為 乾脆等到結婚啊 應該也有這樣的男生
在網路看過很多文 真的也不少男的是婚後才開始72F 12/03 13:36
→ QQ890829: 性別正確 看推文就知道有差惹76F 12/03 13:38
推 HappyBilbo: 別以為夫妻之間就沒有性侵這回事啊 不管兩人是什麼關77F 12/03 13:41
推 carnie: 有女友的都這麼煩惱了 那一輩子沒交女友的 性慾怎麼辦80F 12/03 13:42
推 babycat170: 也許誣告性侵的案例真的不少,但就我知道也有些人是被性侵/性騷/看到公然猥褻卻隱忍沒報案也不想鬧大的。總之台灣的性教育確實需要被重視啊81F 12/03 13:42
→ carnie: 不過行房紀錄器要用在哪啊 一夜情還是女友?85F 12/03 13:43
推 babycat170: 畢竟法律也不是萬能的,有時候不被起訴是因為罪證不足,到底有沒有犯罪當事人自己才知道。86F 12/03 13:44
→ jameshcm: 可以推薦錄音筆嗎?最近有想買... 雖然不是要用在本篇用途88F 12/03 13:44
推 success0409: 回貓大,認同妳講的,不過現在社會上很多人無法就事論事。有些人還會說:因為性侵黑數多,被告性侵即使無罪也不代表真的沒做91F 12/03 13:45
→ recmyntc: 宗瑞哥算是行房記錄器嗎 只差有沒有散佈而已94F 12/03 13:45
推 n91324: 這篇講得很正確也很清楚95F 12/03 13:46
→ carnie: 所以我說 政府還是開放性專區吧 讓它就只是個交易 多簡單96F 12/03 13:46
→ carnie: 而且我覺得不要約砲啦 精力旺盛就去運動 加班也好啦 哈哈反過來說 一些年紀一把還是處男的 表示自我管理很強98F 12/03 13:46
噓 skeric: 像李宗瑞那樣有錄影就很棒253F 12/0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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