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標題 Re: [討論] 黃慧夫醫師事件時間 Sat Mar 24 11:49:37 2018
原文恕刪。
看了這篇文章特地去翻了兩個審級的判決書出來看,
簡單說一下判決,
第二審法官主要還是根據醫審會認定有無疏失來做判斷。
醫審會鑑定結果:
1.沒做血管攝影部分,沒有違反醫療常規沒有疏失。
2.這個手術後血液循環情形很重要,但是手術後除了剛術後有檢查過一次末梢血液循環以
外
加上證人證詞、護理紀錄已經證明在亞東醫院的時候傷口就已經發臭、流汁,
(這邊證據除了另一位醫生證詞還有護理紀錄,所以不是什麼醫生內鬥故意為不利證詞的
問題)
足以表示在亞東醫院時傷口已經有壞死。
本案是就手術後除了第一次觀察以外沒有再持續檢查末梢血液循環部分被認定有業務過失
傷
看完判決內容,
這個案例中的病患並沒有不按照醫囑的情形,
腳都發臭了沒人處理自行轉院也不算什麼難以想像的情況,
(自己設身處地想一想,在一間醫院開完刀後傷口發臭流膿,會不會想要去別間醫院尋求
更?
這些都不是病患自己有過失的情況,
(病患怎麼受傷的也不應該是討論醫生是否有過失時拿出來模糊焦點的事物)
反而是醫生在這樣的手術後是不是有持續觀察最應該在意的地方,
才是認定有無過失最關鍵之處。
至於醫師就本件有無過失,
和醫師平日待人處事、是否有醫療熱誠、對其他案件如何的細心呵護,
都「完全」沒有關係。
以沒有關係的事實來護航只是模糊焦點,
討論重點還是應該著重於「這個案例處理上究竟有無過失」,
醫生也是人不是神,
有過失是難免,
但也要為此過失負責,
這才是正常面對事情的態度。
最後,不用擔心醫生為了被關四個月有多少人沒辦法受到幫助,
這案件法官有讓醫生可以易科罰金,
基本上應該是可以繳錢了事沒有被關四個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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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黃慧夫醫師事件
03-24 11:49 blueberrypie
→ mumeqq: 話說有人可以跟我說為什麼要醫療行為過失除罪化嗎3F 03/24 11:51
※ 編輯: blueberrypie (49.215.48.16), 03/24/2018 11:52:21
※ 編輯: blueberrypie (49.215.48.16), 03/24/2018 11:54:53
※ 編輯: blueberrypie (49.215.48.16), 03/24/2018 11:56:48
推 thenorth: 是這樣沒錯 到底是不是無照駕駛 醫師平常為人很好 在這件案件裡面都完全不重要
4個月易科罰金其實不是重點 重點是民事賠償 ...4F 03/24 11:58
推 tanakataro: 為什麼只因為有過失就要被判刑.甚至賠償
法官把無罪的人判死就完全沒事 連姓名都沒人知道7F 03/24 11:59
推 mumeqq: 樓上在講啥XD9F 03/24 12:01
→ tanakataro: 看不懂中文問你國小老師
你寫一千個字都會寫錯字 醫生開刀一千次不能有過失10F 03/24 12:01
→ mumeqq: 好奇把無罪的人判死的法官的姓名自己去找判決書R
要法官負責請去立法,謝謝13F 03/24 12:03
→ tanakataro: 他有講 因為他被判刑這四個月 很多升遷.研究機會都沒15F 03/24 12:04
→ mumeqq: 仇法官仇成這樣XD16F 03/24 12:04
推 InHanchiao2: 為什麼只因為有過失就要被判刑 >> 因為這個法條有規定過失要處罰,有不滿請去幹立法委員…19F 03/24 12:05
→ mumeqq: 有過失本來就要負責阿
那升遷研究出來坦???22F 03/24 12:06
推 emma369: 樓上t大,你在路上開車不小心撞到人也是過失,難道沒罪?沒有過失傷害罪,大家就會做事隨便不小心,有錢的更可以隨便反正民事賠錢就好。醫師醫療疏失的定罪寬嚴標準不是不能討論,可是光憑醫師身分想直接拿到完全免死金牌我覺得太過25F 03/24 12:06
→ mumeqq: 那司機過失執行業務時撞死人撞傷人要不要除罪化30F 03/24 12:06
推 tanakataro: 事實上計程車司機也不會有錢賠 能賠幾千萬的就是醫生33F 03/24 12:09
→ azdc: 唯一業務過失除罪化的應該只有法官了,被關冤獄好像是申請國賠,應該叫誤判的法官出來賠啊www34F 03/24 12:09
推 lturtsamuel: 法官判錯怎麼處理是可以討論 但是跟這案子沒什麼關聯吧?
事實上這案子也不是法官的問題36F 03/24 12:10
推 tanakataro: 這個案子原文就沒人提法官怎樣 一堆法律人自己扎草人40F 03/24 12:11
→ tanakataro: 文章和影片中 黃醫師也沒提到法官兩個字
這案子沒有人去怪法官啊 那你在討論什麼43F 03/24 12:12
→ thenorth: 法官代表國家 所以誤判國家賠償 而且有時候誤判是科技不進步(例如:DNA鑑定技術不夠精準、槍枝彈道鑑定技術不夠精準) 窩覺得法官以後要卸責就全盤採納鑑定報告就好啦 ㄎ45F 03/24 12:13
→ emma369: 樓上真是夠了...兩個事主叫公親出來主持公道,公親在撲朔迷離的激辯中終於得出心證,結果發現真相更不單純,你叫公親要賠?典型的公親變事主XD 另外刑法不適沒有枉法裁判罪來治惡質法官的好嗎50F 03/24 12:13
→ InHanchiao2: 是我眼殘嗎 這串推文第一個提到法官的不就是tana你嗎54F 03/24 12:14
→ tanakataro: 我提法官又不是說這個案子的法官
這個案子有把無罪的人判死嗎56F 03/24 12:14
推 lptin: Tana講話好嗆...看了令人不舒服59F 03/24 12:14
推 elfish123: 那麼怕被仇法,跟勇迷一直幻想有人會酸勇士有什麼不同60F 03/24 12:15
→ blueberrypie: 我是不太想對什麼沒講法官的推文回應,大家心知肚明,呵呵笑一笑過去就好了61F 03/24 12:15
推 lturtsamuel: 我等著你後續說 「重要的是....」 結果原來沒後續了66F 03/24 12:19
→ lturtsamuel: 1. 我寫錯字不會害人殘廢 2. 我寫字沒有領高薪68F 03/24 12:20
→ tanakataro: 醫生沒有害人殘廢 腿不是他車禍弄斷的 法官把好好一個69F 03/24 12:22
推 lturtsamuel: 如果本來正常醫療不會殘 結果卻因為疏失而殘了 那跟74F 03/24 12:23
→ blueberrypie: (不用說什麼不是他車禍弄斷的,現在的醫療水平如果可以讓他不要殘廢,卻因為過失而殘廢了,就是難辭其咎)75F 03/24 12:23
推 wtf426: 我是覺得這PS有夠不專業79F 03/24 12:24
→ lturtsamuel: 害人殘廢也就是程度上的差距
至於這差距怎麼判定 就是法律問題 你當然可以argue80F 03/24 12:24
→ wtf426: 我看過的整形重建VS在術後可是每天都去拍傷口的82F 03/24 12:24
→ wtf426: 如果這個黃慧夫有每天「叫人」拍照 就是鐵的證據 甚至不用自己看85F 03/24 12:25
→ tanakataro: 有人一二審死刑 三審無罪 一二審法官差點害死一個人87F 03/24 12:25
→ HTCButterfly: 他那條腿就算照護上完全沒疏失也有可能沒了,截肢也是術後風險之一88F 03/24 12:26
→ thenorth: 三審只會撤銷發回 不會無罪==90F 03/24 12:26
→ lturtsamuel: 要不要來討論卡車司機的責任 工程師寫出bug的責任
如果是本來就有風險的事當然沒辦法 問題這案就是被認為有疏失 而且也不是法官說的93F 03/24 12:27
推 wtf426: Tan不需要模糊焦點。對,法官必須有懲處機制 但幹這篇屁事96F 03/24 12:27
推 tanakataro: 現場的製程工程師因為疏忽導致死貨幾百萬是不可能要賠償的 只會黑掉 被主管狗幹
但是不可能要判刑跟賠償98F 03/24 12:28
噓 chris529tw: 笑死XDD賦予別人重生機會?高中公民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學過?人很好跟有過失這事實有什麼關聯?理盲情濫243F 03/24 22:22
推 guenhwyvar: 推理性。台灣把醫生神格化很危險,歸根究底為何醫生會聯手阻止廣開醫學院?其實想想並不是那麼純白。245F 03/24 22:22
推 karenlo: 每個都是個案,之前無過失不代表永遠,應理性判斷247F 03/24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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