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rup31022 (大安邱淑貞)
標題 [閒聊] 去年我在捷運上被性騷擾
時間 Mon Jun 11 22:37:29 2018


然後今天終於拿到判決書
文長,先說判決結果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會太輕而不足以造成警惕
相對的對那個變態可能也不痛不癢,但對我來說至少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結果
懶得看細節和我個人內心雜語的人可以直接看下面三行

事發經過:一年前我在捷運上被偷摸,於是我把那個變態拉下捷運找警察之後告上法院
判決結果:有期徒刑兩個月或繳交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
心得建議:遇到變態請盡量找周遭的人作證,能抓起對方偷摸的手高舉會更有利


-----------------以下雜敘------------------


一年前我下班後搭乘文湖線,突然感覺到有人在觸摸我屁股
因為人滿多的,我有想過也許對方是不小心,所以我盡量往另一邊挪動身體
但那隻手很明顯的是黏在我屁股上繼續揉捏
於是我整個身體轉過去面對那個變態大聲地說:你再摸我試看看
我轉身時眼角餘光有瞄到他的左手有抽回的動作,我臀部上的手也有同步抽離的觸感
當時那個變態看著我,僵硬的點了點頭
此時捷運到忠孝復興站,我一個憤怒就繼續說:你要下車談嗎?
他不回話,這時候門打開我也怕他跑掉
於是我一個暴力就跩著他斜背包的背帶,把他扯出捷運車廂了

後續就是找站務人員,站務人員又幫我找了警察來
我跟變態一同被帶進一個捷運小房間登記資料(但座位是分開的)
警察和站務人員很保護我不讓對方看到我的資料,也不讓我們有交談的機會
後來我聽到了警察質問著變態..



「這不是你第一次耶,上次那個小女生原諒你了你還再犯,你太太知道你做這種事嗎?」



聽到了這句話我整個正義魔人上身,決定不能原諒縱容這個人
於是警察後續問了我想怎麼處理,一般來說被性騷擾可以選擇三個方案處理


1. 告他
2. 讓對方公司知道,對方公司必須調查,並且將結果報告回法院
3. 告他和讓對方公司知道


我選了三,我和變態分別坐了警車到警察局
進了警局後並沒有再碰到面,各自完成了冗長的筆錄口供記錄事發經過
在做筆錄的時,可以選擇不要透漏自己的姓名等資料給對方知道
因此後續的開庭、判決書等都是由一個代號取代我的名字

之後收到了傳票去法院,也收過對方公司透過婦幼局希望我去協助他們調查
去到法院時只有我跟當時的站務員出庭,我想應該不是開庭,而是要跟法官解說狀況
中間法官有建議我和解,因為監視器畫面並沒有很清楚,且我當時並未向旁人求助作證
畢竟當時車廂內滿多人,加上我站的位子比較遠,所以在監視器前有時會被別人擋住
這樣堅持告下去勝算的機率不大,因為證據可能不足夠

去對方公司開會調查,則是我同意可以讓對方公司直接連絡我
但當事變態不可參與,等於不管是法院調查或是公司調查都必須將我們隔開
也不可洩漏我的任何資料給當事人

不過對法官、對變態透過法院希望和解、對變態的公司調查會
我當時都沒變動過我的說法,也都很誠實地告知他們
因為我得知了這個人並非初犯而是累犯
甚至我在捷運上一開始的閃躲也是為了給對方機會收手,但他並沒有
今天我說要告他,也不是為了得到和解的錢,我自己並不缺錢,我也不想要錢
我想要的是這個人得到懲罰,我想要的是讓他知道做這種事就是有可能要遭受到法律制裁

之後我就出國了,中間似乎還有兩次法院開庭通知

但我都沒有出席,由媽媽代為轉告我無法出席也堅持不和解
然後就是一年後的今天,媽媽收到了法院判決書,判決結果就如同最上方大家看見的

這樣的結果對某些人來說也許太輕,對那個變態來說或許也是
也有人覺得我如果和解可以得到更多的金額賠償
但這份判決達到了當初我想要的訴求,所以其實這樣對我來說就夠了
我很感謝我的媽媽,在我出國之時知道我絕不和解,因此也一直支持我讓法院判決
我也很感謝法官或檢察官,在判決書內我覺得他們調查的相當仔細
幾分幾秒什麼細節甚至那個變態是不是真如我所說有點頭等行為
即使監視器內人潮眾多他們還是一直定格確認

我也覺得自己幸運,因為當初有看過監視錄影,知道要找出和供詞對應的證據並非易事
但最後因為變態的許多辯詞和監視器所呈現的行為內容大有出入
才能在最後讓法官採信我這邊的證詞,讓他受到法律制裁

我知道有時候被騷擾的當下,其實很多人會自我懷疑
對方是不是不小心的、剛剛是不是我多心、真的有必要鬧大嗎...等等
但只要自己覺得不舒服覺得被侵害,就請勇敢的站出來
為了避免自己後續獨自承受傷害,也為了避免下一個受害者
最後謝謝大家看完我這落落長的心得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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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顛倒整個世界
只為擺正你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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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530wsx: 支持提告1F 06/11 22:38
RaiGend0519: 閱2F 06/11 22:39
Minilla: 勇敢推推3F 06/11 22:40
feedback: 推4F 06/11 22:40
leoth: 判決等了一年,有點久....5F 06/11 22:40
kiwibirds: 讚!6F 06/11 22:40
twmarstw7758: 支持提告7F 06/11 22:40
AxlRose: 有一部電影是鹹豬手事件部
其實有時候對男生蠻不公平的8F 06/11 22:40
twmarstw7758: 訴訟本來就會很久啦10F 06/11 22:41
AxlRose: 台灣以後車廂應男女分格11F 06/11 22:41
twmarstw7758: 沒啥意見12F 06/11 22:42
AxlRose: 原po這次的經驗剛好是對方有前科累犯紀錄13F 06/11 22:42
GGisme:  不給他警告只會一直縱容他再犯,不花錢又爽啊14F 06/11 22:42
kim1998: 推!支持你15F 06/11 22:43
AxlRose: 不然有時候真的蠻難判定,可能真的只是很擠就被定罪了16F 06/11 22:43

我懂你的意思,但這也是許多女生遇到性騷擾時當下困擾的
其實我相信不小心碰到跟刻意觸碰是區分得出來的
所以我當初也並非馬上轉身抓人,而是先試著挪動身體和分開距離
但就因為那隻手是整隻黏著我屁股,連我挪動腳步時都黏甚至有點探進我的短褲裏頭
會覺得是故意也是因為那位先生進到小房間後,主動詢問警察能不能跟我和解不要告他

BlueBoneFish: 推原PO願意站出來!!17F 06/11 22:44
h4352635: 所以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時候 基本上都雙手舉高18F 06/11 22:44
sodacheer: 推,支持提告19F 06/11 22:44
vdml: 正義!20F 06/11 22:44
h4352635: 不然有個誤會就麻煩了21F 06/11 22:45
Reutze: 這種屢犯者不該放過!22F 06/11 22:45
Solosea: 看起來是罪證確鑿的案例  支持告翻他23F 06/11 22:46
plumcherry: 原po超棒 這不曉得靠裝乖.怕麻煩得到女生原諒多少次了24F 06/11 22:47
kimura0701: 還以為要發錢25F 06/11 22:47
giib: 推妳堅持到底的勇敢!!!26F 06/11 22:47
bkrabbit: 大推。27F 06/11 22:47
Enfys0910: 到底有沒有在看文章內容 就告贏了啊 原po敬佩妳 辛苦了28F 06/11 22:48
shoinchang: 推支持你正義的行為 樓上說什麼被誣告 有影片作證怕什麼誣告 性騷擾反而是多數 捷運局應該要增設攝影機才不會人多就拍不清楚29F 06/11 22:48
tiaojia: 大推,不能縱容他32F 06/11 22:50
viola14: 支持你...我也不敢站出來好幾次,總是告訴自己要勇敢,但每一次都害怕的說不出話。我總是會注意別的女生是不是有碰到一樣的情況,希望自己可以幫到別人,阻止同樣的事發生在別的女孩身上...33F 06/11 22:50

我懂當下的感覺,可能害怕對方反咬自己無聊想太多,怕自己誤會,怕對方傷害自己
你有這樣的念頭很勇敢,並非你不站出來阻止是大錯特錯
遇到臨時情況下本非每個人都能當機立斷做出行動
當你能鼓起勇氣行動時,就可以讓這個社會上少一個女生受到傷害
※ 編輯: rup31022 (114.25.232.103), 06/11/2018 22:59:44
soriya: 這種屢犯者,不能公佈他們的照片嗎37F 06/11 22:51
oliviasparks: 謝謝你!38F 06/11 22:52
seaz: 推勇敢39F 06/11 22:52
aidylUranus: 推~~40F 06/11 22:53
kelly2005: 謝謝妳有勇氣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41F 06/11 22:53
landing: 不小心碰到和故意去摸分得出來好嗎...幾年前我也在文湖線被摸過,那時候太年輕不然就狠狠教訓他一頓42F 06/11 22:53
sarutobi: 被偷摸真的超不爽,變態怎麼這麼多44F 06/11 22:53
Misiasuu: 某A是在講什麼?她是沒閃躲嗎?什麼男生很倒霉?瓜田李下的道理很難懂?45F 06/11 22:54
papalin315: 原po好棒~~累犯的話都不知道曾經傷害過多少女生了47F 06/11 22:55
trashcathy: 勇敢!48F 06/11 22:55
redpapa: 推你!!!!!49F 06/11 22:55
ismydear: 這種慣犯垃圾竟然判這麼輕50F 06/11 22:56
effielinlin: 真的是不知悔改的死變態!讓他得到應有的逞罰是正確51F 06/11 22:56
willydp: 性騷擾是犯罪 這很重要53F 06/11 22:56
tinschun: 勇敢推!謝謝分享54F 06/11 22:57
simple30: 推你 做的好55F 06/11 22:57
Acinonyx: 送!56F 06/11 22:57
HuiHuiWolf: 推不縱容變態57F 06/11 22:57
Acinonyx: 原PO做得好58F 06/11 22:57
beercor: 推你勇敢!59F 06/11 22:58
AxlRose: 我講的是日本真的有電影在探討這個議題60F 06/11 22:58
rao435277: 推勇敢!61F 06/11 22:58
tsailan: 你好勇敢,做到很多女生無法做到的事,太讚了62F 06/11 22:58
AxlRose: 我並沒有講“很倒霉”三個字 謝謝63F 06/11 22:59
nodameQ: 大推!!!!64F 06/11 23:00
twoin: 推妳65F 06/11 23:01
Kscking: 推!66F 06/11 23:01
julienchiu: 支持你!67F 06/11 23:01
vivahaha: 推你的勇敢!!!68F 06/1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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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moon21: 推 周遭女生遇到騷擾都不敢說74F 06/11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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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i33: 推,謝謝妳(真的碰到 快吐了 無法反應,太多性騷擾了)77F 06/11 23:07
neko303: 推78F 06/11 23:07
XDmoon: 推原PO堅強勇敢~!!79F 06/1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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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p63511: 推推82F 06/1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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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w: 猛 恭喜84F 06/11 23:09
Evebh: 推!好勇敢!85F 06/11 23:09
alloutof: 推你態度!86F 06/11 23:10
Evebh: 推!好勇敢!87F 06/11 23:10
AxlRose: 某人沒看清楚我的推文 還隨便亂加自己主觀意識的形容詞 真是呵88F 06/11 23:10
ResPublica: 敬佩!90F 06/11 23:10
abcjoe61115: 推91F 06/11 23:10
arm370x: 讚賞妳能堅持到底懲治變態很棒 ! 但是不認同你模糊的結論  所謂不舒服或受侵害的限界又在那呢?那如果有的女的穿著打扮浮誇讓男性做嘔的話也可以告她並通知其公司嗎?個人認為結論下的稍嫌煽情啦92F 06/11 23:11

我也覺得結論有點灰色地帶
但今天我的結論是建立在:對方有明顯讓你感到刻意觸碰或接近(有針對性)
                        且感到不舒服的狀態
每個人對於侵害的界線本來就不一,撇除掉法定的胸部臀部為私密不輕易觸碰的領域
今天一個變態就算是在車上藉著壅擠撫摸你的腰或手臂就是在侵害別人
然後你如果覺得有人穿著打扮浮誇暴露,甚至讓你覺得受到侵害
你當然也可以提告那人性騷擾呀 XD

lett1219: 少在那邊硬凹啦 推原po96F 06/11 23:12
tepes0013: A沒看內文吧?原po遇到的是累犯欸,車廂很擠剛好每次人家都報警抓你?97F 06/11 23:12
Pa4m: 推勇敢!99F 06/11 23:12
tiwey: 推954F 06/12 20:00
evelyn0320: 推妳!!955F 06/12 20:12
edith01: 推956F 06/12 20:33
lemone: 大推 做得很好957F 06/12 20:33
SHOOTA: 推 小時候被性騷擾過 那時候沒這種反應能力!推推958F 06/12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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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今天終於拿到判決書 文長,先說判決結果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會太輕而不足以造成警惕 相對的對那個變態可能也不痛不癢,但對我來說至少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結果 懶得看細節和我個人內心雜語的人可以直接看下面三行 …
    958F 705推 20噓
  • +263 Re: [閒聊] 大家有遇過恐怖追求者嗎? - WomenTalk 板
    作者: 112.141.49.57 (澳大利亞) 2017-12-13 23:28:11
    我的前男友,分手後糾纏了我兩年吧 幾乎每天都到我家樓下堵我下班 幾乎每天都傳訊息給我所有的朋友問為什麼 因為同公司,每天都送餐點到我辦公桌上 更因為他在公司待很久,所以廚房和外場的同事也都會幫他送東西 …
    344F 272推 9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