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Lgood (Life is Good)標題 [新聞] 瑞典擬給男性「墮胎權」 可放棄孩子時間 Tue Mar 26 11:34:54 2019
身為女權第一的國家,竟帶頭仇女
看來西方國家也開始墮落了
說不仇女的有沒有站在女方的角度想過?
如果女孩兒想要,又需要資金來養小孩,又不想工作
男孩兒直接放棄就等於不用付育嬰費,這樣女孩兒除了墮!之外還能怎麼辦
1.媒體來源: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
搞大肚子又如何?瑞典擬給男性「墮胎權」 可放棄孩子
3.完整新聞內文:
「今日俄羅斯」電視台6日報導,瑞典「自由黨」(Liberal Party )旗下派系「青年聯盟
」(LUF)主張:不能只有女性有權決定是否放棄孩子,因此提議給予「準父親」在胎兒18
周大之前選擇「合法墮胎」的權利,讓他們可以選擇是否放棄作為父親的權利和義務。
「自由黨青年聯盟」主席尼爾森(Marcus Nilsen)接受瑞典《晚報》(Aftonbladet)採訪時
說:「男人應該跟女性有同樣的權利,選擇是否要當父親。」上述主張意味著在胎兒滿18
周大之前,只要女性能做墮胎手術,男性就有權拒絕成為父親。
按照上述提議,一旦選擇「合法墮胎」後,後果將是無法逆轉的。「準父親」會被要求放
棄所有作為父親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如果母親決定保留孩子,孩子出生後,父親將失去探
視權。
據尼爾森所說,這項提案最初是由「青年聯盟」的女性成員提出的,之後得到聯盟的支持
。她們認為有很多男性不敢說出他們根本並不想要孩子,或者暗示他們希望當伴侶懷孕時
,能拒絕做父親。
尼爾森說:「有很多例子顯示,男性甚至不能說他們是否想做父母,或者有多想做父母。
事實上應該讓男性誠實面對自己以及他們真正的想法。我們認為我們的提議是一項正確的
法律決定。」
據了解,此一最新主張已非「青年聯盟」第一個富爭議性的提議了。據了解,2月底時,
「青年聯盟」曾提議將15歲以上自願發生關係的兄弟姐妹之間的亂倫合法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308/659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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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m210317: 覺得ok
但我猜很多人看標題就以為是男生可以逼女生墮胎的意思8F 03/26 12:04
推 namis77: 能發揮話題的都要算仇嗎?對女友好一點,生活才不會虛名的好10F 03/26 12:08
推 kattun0408: 只是放棄一切父親的權利義務,又不是壓著女生去墮胎,標題一定要這麼驚悚嗎?12F 03/26 12:11
噓 s01714: 什麼年代了,連西方國家都還這麼仇女,真令人難過14F 03/26 12:15
噓 tianpei: 看內文很OK啊..哪來仇女= =?
有時候很多女生自己說不戴套OK但是懷孕了又要逼男生娶她有些男的可能根本就還做好心理準備當爸爸,就這樣結婚了然後結婚一兩年後兩人不合就離婚了。聽過好多這種例子
文內不是有說了嗎,也給男性有權拒絕,要不有時候搞不懂他們是想當爸爸還是不想當。15F 03/26 12:16
推 lilikuo12123: 我是女我也覺得ok啊 這種事應該要心甘情願 不然誰也不幸福21F 03/26 12:20
推 ann90280: 這還蠻ok的啊 而且是女性提出的法案吔25F 03/26 12:25
推 linyap: 標題不太對 但內文還ok27F 03/26 12:29
→ beartsubaki: 這是放棄父親這個身分不是放棄這小孩 是很好的想法只是隨之而來的衍生問題可能要好好思考就是了 這標題真的是譁眾取寵的亂下 會讓只看標題的人誤會很大啦30F 03/26 12:42
→ rosa0027: 好像不需要這個權就能放棄吧 倒退的立法36F 03/26 12:47
推 haewang: 很棒 很先進的想法37F 03/26 12:47
→ rosa0027: 真實的狀況應該是排除小孩長大被認親或要求撫養38F 03/26 12:48
推 heat0204: 大概是防止一堆射後不理的又跑出來亂41F 03/26 12:51
→ beartsubaki: 男人精子別亂捐 小心要付撫養費 這則新聞講的是德國42F 03/26 12:51
→ heat0204: 乾脆斷絕關係 免得又在那裡不孝43F 03/26 12:52
→ beartsubaki: 美國也類似 |小孩子出生之前再怎麼約定都一樣,小孩要求撫養及繼承的權利絲毫沒有改變44F 03/26 12:52
推 juicebeach: 很棒啊,至少不用擔心孩子生了以後對方又反悔要搶47F 03/26 12:53
→ beartsubaki: 一些國家的法律 就算你事前私下打好契約約定男方只提供精子也無法藉此免除撫養責任的~48F 03/26 12:53
推 dp9t: 這樣就可以無限內射又不用養小孩 反正吃藥墮胎的都是女生~50F 03/26 12:54
推 diaoge: 台灣不意...什麼?是瑞典?沒事沒事...真香~
然後繼續檢討台灣51F 03/26 12:55
推 ismydear: 不要叫我出錢逼我結婚的概念54F 03/26 12:58
推 t88002: 公平啊哪裡仇女了57F 03/26 12:59
推 s89828982: 生墮小孩本來就不是一個人的事 很棒啊58F 03/26 13:00
→ VoV: 男反對墮,女同意墮,這樣還是得生出來?60F 03/26 13:05
推 HayaSan: 挪威的話應該會捍衛女性生育選擇權利吧63F 03/26 13:08
噓 Sianan: 87 女生不同意墮的話是能強制他去墮膩64F 03/26 13:10
→ Cain13: 覺得合理,不會讓一堆女人與小孩當武器
只有原po在仇女,看什麼都仇女68F 03/26 13:18
推 GOGO579: 一堆人不看內文的笑死70F 03/26 13:21
推 eqer: 這樣才正常72F 03/26 13:28
→ darkseer: Cain13大說的對啊,原po怎麼會反串成這樣 :O
不過我覺得這個法案男方還是要支付健康和心理損失,假設沒有理由顯示女方故意刺破保險套之類的話74F 03/26 13:29
推 Ratalie: 就是讓男方在女方還可以合法墮胎的時間裡選擇是否放棄作為父親的權利和義務。至於女方要不要生那又是女方的另一個選擇,而不是男方不要,女方就必須墮78F 03/26 13:31
推 firework2: 一言不合就放棄權利 反而還是媽媽比較吃虧 只能自己養或是打掉 值得商議81F 03/26 13:34
※ 編輯: Lgood (42.72.70.158), 03/26/2019 13:38:36
推 kiosk: 就是不想要早點說 不要拖拖拉拉83F 03/26 13:44
→ pagl: 年輕未婚生子 只要經濟來源可以確保,其實是先苦後樂
如果男方在18週內放棄,代表這人未來成為鬼父的機會 不小
放棄以後,再也沒瓜葛,搞不好對小孩來說 更好
台灣常見到鬼父的新聞,這種男性對家庭的破壞力 很可怕84F 03/26 13:44
→ pagl: 但是要列入健康教育的課綱,讓女生明白 婚前性行為的風險
其實健康的家庭環境,長輩都很重視小孩的誕生89F 03/26 13:54
→ pagl: 那種只想要SEX,怕吃官司、怕麻煩的人,不難推測他的環境92F 03/26 13:57
推 tianpei: 回樓上,應該是。畢竟女生生了就是小孩的生母了。
可是如果女生不想當媽媽,但男生想要自己撫養小孩的畫
那應該是要進行協商之類的吧97F 03/26 14:24
推 flutter8: 看完內文了但……女方要嘛傷錢要嘛傷身體,為什麼當初不戴套就好?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當初兩人說好只是借個種啊?100F 03/26 14:29
→ Dview: 少故意引戰 前幾天公視還有播北歐婦女的墮胎權跟撫養補助
少用假新聞製造仇恨103F 03/26 14:43
→ Dview: 原po 能醒醒嗎
交不到女友就仇女
有病逆107F 03/26 14:44
→ Lgood: 都有網址了,哪來的假新聞==113F 03/26 14:54
→ niseloli: 應該要改成可放棄撫養探視權但還是要支付撫養費114F 03/26 15:03
推 coolaru: 生理女,我覺得ok+1115F 03/26 15:18
推 Kaede5908: 其實我覺得滿好的 丁特也能因此解套116F 03/26 15:41
噓 drph: 標題殺人,明明是很好的機制卻要引戰,果然記者都不讀書的117F 03/26 15:47
噓 win55135: 男不要女想要,男不能看,哪裡不公平120F 03/26 16:07
推 x19x: 合理124F 03/26 17:11
推 Jonamal: 支持射後不理合法化126F 03/26 17:33
推 ringring: 還沒生下來怎麼可以確定生父是誰?127F 03/26 17:44
推 kanna: 覺得很合理129F 03/26 18:22
推 gincod: 你各位這是提議...132F 03/26 19:16
噓 ll1117: 女孩兒可以出賣肉體來賺錢啊,可以回去求父母,其實很多方法133F 03/26 19:30
噓 mer5566: 又不是男方單方決定要墮 是沒看到女方可以選擇留嗎135F 03/26 19:37
推 TaiwanUp: 台灣生育率提升曙光乍現
瑞典果然是諾貝爾頒獎國138F 03/26 20:33
→ jameshcm: 自願放棄親權&要不要早點講+1,女生可以早點決定要不要生140F 03/26 21:05
推 Sioli: 我覺得很公平 只是放棄身為父親的所有權利義務
比較不公平的是如果沒結婚他就不能要小孩 但也沒辦法146F 03/27 02:17
推 july1991: 覺得不錯,不過墮胎的風險,醫療,身體實際損害都應該費用化對半分148F 03/27 02:33
推 CT204R: 實現平等給推150F 03/27 04:40
→ iampeiyu: 我是女生我驕......誒151F 03/27 07:52
推 nakajo: 應該是放棄親權+1154F 03/27 08:59
→ ShiningRuby: 這什麼爛標題...放棄親權就放棄侵權,什麼墮胎權....156F 03/2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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