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
標題 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
時間 Sun May  4 14:50:10 2025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遺囑寫了也是白寫,因為沒用
: 希望在我有生之年,這法案可以快點通過修改
: 讓大家可以把錢留給自己最關心的人

主要是以台灣民法來看

優先權最大是配偶 再來是子女 父母

要到這些人都沒有 (例如單身未婚 父母又已過世) 其實也不容易

如果真的這樣孤家寡人

就把錢好好用一用吧 還會去計較死後錢會落到相處不睦的手足手中嗎?

那也擔心得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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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8.10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5-05-04 14:50:10
※ 文章代碼(AID): #1e5muaPL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46341412.A.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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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
05-04 14:50 yokann
Puyuma: 也有感情好的手足+11F 193.108.119.114 德國 05/04 14:59
Hiro116: 其實我老婆跟手足感情不錯2F 111.255.207.115 台灣 05/04 17:01
mokumi: 如果是單單一人倒沒什麼問題,這個法律規定是這樣,假設你跟老婆結婚,但是無子女,你們一起打拼買了一間房,然後她突然掛了,然後你們的房子就要分一部分給她爸媽或她兄弟姐妹,爸媽一般情感上比較能接受,兄弟姐妹就有點…3F 111.71.212.17 台灣 05/05 03:16
jerrylin: 沒結婚的很常發生吧10F 61.223.53.37 台灣 05/05 09:18
wseedw: 你怎麼知道你幾時會死?錢花完了人還活著慘
你跟另一半一起買的房子,另一半走後他的手足直接搬進來因為有持分,這樣很合理?11F 42.70.225.129 台灣 05/0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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