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時間 Sun May 4 18:47:05 2025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只是談這部分的事,在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二年度重家上字第三十六號民事判決中,提到的
法理陳述如下:
按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繼承權,
固為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明文規定。所謂之虐待,謂與以身體或精神
上痛苦之行為;所謂之侮辱,謂毀損他方人格價值之行為。至於是否為 重大之虐待或侮
辱,須依客觀的社會觀念衡量之,亦即應考慮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社會倫理觀
念及其他一切情事,具體決定之,不得僅憑被繼承人之主觀認定,咨意剝奪繼承人之地位
。
簡單來講,需要考量的是周遭的情況,不是憑當事人生前意志而認定的
這不管怎樣看,都是對當事人的不敬
但既然法律已經明文,除了尊重之外,根本沒有別的辦法可行,要修法的話,也要擔心是
否會衍生其他問題...
順帶一提,曾志偉向裴祥泉的遺產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一事
本來在第二審是改判勝訴的,但在兩個月前的第三審判決中,認定「當事人適格」的問題
尚未解決
因此宣告廢棄原判,並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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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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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aptic 2025-05-04 18: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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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
05-04 18:47 laptic
→ pipiboygay: 可是實際層面..很多人跟手足間根本沒有來往比陌生人還陌生...雖然說不上到虐待程度..但一般人想照顧的一定是跟自己最密切的配偶或親人
自然也希望自己的錢能留給他們1F 49.159.214.134 台灣 05/04 19:26
→ Hiro116: 配偶這個其實問題最小,配偶之間贈與免稅6F 111.71.146.46 台灣 05/04 19:59
推 mokumi: 又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要死,免稅也沒用呀.而且就是因為有配偶,會更在意要分手足的規定,明明跟自己配偶合力互相扶持才有的財產,死了不能全給配偶,還要分只在過年過節見面說哈嘍的手足.真的都沒人,一個孤單死去反而不會太在意遺產會到誰手上了.8F 111.71.212.17 台灣 05/05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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