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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派出所警察說這種情況他們不受理,因為我沒有車損或任何財物上的損失,對方感
覺只是想給我個教訓(?)沒有偷竊或侵佔意圖
我問那我要是下次遇到是不是只能自認倒楣?得到的回覆是可以請員警過去協助,但是他
們也只能勸導協助我把車拿回來無法做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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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筆不好請見諒
早上我去菜市場把機車停在旁邊巷子裡回來後發現車不見了
結果是巷子的居民不滿逛市場的人常把車停在巷內居然直接把我的車移到自家鐵捲門內藏
起來...
其實我進巷子的當下根本沒發現車不見,ㄧ進去就被三個看起來是附近住戶的人分別問是
不是在找車還覺得很莫名,然後才發現車不見了
之後有個伯伯過來對我說,車不見了齁報警好了,不然你去後面那家全家看看有沒有被牽
去那裡放(指向巷子深處),結果伯伯自己自爆我的車被牽到一戶住戶的車庫裡了,車庫
鐵捲門還鎖著要我沿著市場往某個方向走去找一家越南店的老闆拿鑰匙,不然就慢慢等看
有沒有人來開門
後來我堅持不去才有個阿姨過來指著不遠處一個+9男說我的車是他移的他在跟我開玩笑,
阿姨要去買菜順便去幫我找老闆拿鑰匙
其實當下我有想要直接報警,但是車被扣住我沒辦法離開有點慌,我只有一個女生在那邊
心裡是害怕的,從我的車被藏到我離開大概有半小時,那時只想趕快離開那裡,回家比較
冷靜之後才覺得應該要直接請警察過來處理才對
想問問大家過了一天還有辦法究責嗎?畢竟我沒有當下處理也沒拍照,只記得我的車是被
鎖在哪家(巷子蠻大的不確定有沒有監視器),還是一定要事發當下報警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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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12.223 (臺灣)
※ 作者: j6230953 2025-11-16 12:00:26
※ 文章代碼(AID): #1f6BddGq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63228135.A.434.html
※ 同主題文章:
[討論] 機車被扣留後歸還事後能究責嗎?
11-16 12:00 j6230953
推 nite: 除非有監視器不然很難喔1F 111.71.51.224 台灣 11/16 01:47
→ diogofseixas: 竊盜罪,偷了就是偷,歸還一樣是偷,照樣是公訴罪
報警,後面好玩得很,檢察官就是妳的律師,會幫你論告的,請完全放心,超好辦的案件
檢察官超喜歡8F 101.10.94.11 台灣 11/16 02:50
推 diqoedin: 不就竊盜罪 幹嘛不報警14F 101.8.232.226 台灣 11/16 05:22
推 lookptt: 直接報警說被偷他們就怕了15F 114.40.168.29 台灣 11/16 05:56
推 zjk2266: 建議車上可以放個SMART TAG或AIR TAG的追蹤器22F 110.30.104.136 台灣 11/16 07:47
※ 編輯: j6230953 (110.28.128.16 臺灣), 11/16/2025 12:00:26
推 winniethekai: 警察不想處理而已,太明顯了
照他說法,所有違停我都直接藏起來最好是沒問題,直接督察室檢舉
當然不想麻煩的話,以後就不要去那種低端地區,我也很久沒有去傳統市場,因為太亂了,雖然賣場比較貴
但就當是繳保險,逛起來也舒服多了不會被亂騎車的阿婆撞,也不用聞菸味,又有冷氣吹,豈不快哉?28F 42.72.17.211 台灣 11/16 13:12
→ opmikoto: 看來遇到這種 就該直接報警車被偷不然警察還不想理37F 211.75.187.47 台灣 11/16 14:08
推 analysis5566: 這種就是觸犯強制罪
檢察官起訴過
https://i.mopix.cc/psd6US.jpg
更何況還藏起來
什麼行為算強暴與脅迫手段呢?
簡單來說是能夠影響他人意志的「直接」與「間接」物理手段。
住戶為了不讓她騎機車
間接強制(一般俗稱的間接強制罪):把她的機車藏起來,讓她不能騎車。
所以這件算以強暴、脅迫妨害人行使權利者39F 49.218.229.122 台灣 11/16 14:28
→ cobal: 起訴不確定是有罪的,要看最終法官的判決52F 118.166.24.77 台灣 11/16 17:34
推 analysis5566: 這就是法律程序
讓對方跑死
也是另類處罰54F 101.139.2.211 台灣 11/16 20:55
推 LaAc: 通常我不支持+9 但看起來你違停 那就活該咯57F 49.216.42.192 台灣 11/16 22:07
澄清一下我停的巷子寬度是可以單側停車的,我也沒有停在紅黃線上或擋到車道
推 analysis5566: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強制罪」,檢察事務官會請你入內做筆錄調查、保證不吃案
對了
我的指導教授是留德的刑法教授
出過幾本刑法書籍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59F 49.218.229.122 台灣 11/16 22:44
※ 編輯: j6230953 (110.28.128.16 臺灣), 11/16/2025 23:30:31
推 VoV: 強制罪要證明你因為沒有機車而被限制行動66F 69.67.148.175 墨西哥 11/17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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