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wayne (ec)
標題 Re: [新聞] PLG》聯盟公布年度口號「#FOCUS」 規章
時間 Wed Oct 22 12:59:51 2025


※ 引述《fack3170 (法克)》之銘言:
: PLG》聯盟公布年度口號「#FOCUS」 規章有4大變革
: https://i.imgur.com/sH2OXcH.jpeg
: PLG年度主視覺。(聯盟提供)
: 〔記者盧養宣/綜合報導〕P. LEAGUE+ 新賽季10月26日登場,聯盟今公布2025-26球季年
: 度口號 #FOCUS,象徵4支隊伍各自對焦新球季的挑戰,並以全神貫注的姿態,率隊進擊PL
: G聯盟的第6個球季。
: 面對即將到來的2025-26球季,PLG聯盟及4支球隊都再最後聚焦、如火如荼地準備面對新
: 球季的挑戰,所以在平面視覺形象上,視覺呈現各隊球星們心無旁騖的投入賽前準備,環
: 繞身旁的則是一次又一次的訓練軌跡,透過這樣的視覺手法,強調球星們對焦自我、扛下
: 責任,在未來肩負起球迷期待的意象。
: 另外,聯盟也於今日同步更新賽務規章,相關變動包括註冊人數從原本不限總人數變成至
: 多
: 16人,其中外籍球員限3名,而登錄名單也同步調整為至多16人;2025-26球季開始將取消
: 季中註冊大限,之後每年球季註冊截止日,由決策委員會訂定;賽季中球隊註銷球員,至
: 少要隔1個月以上,才能重新註冊該球員;洋將月薪總和,從原本的4洋將月薪總和10萬美
: 元,調整為3洋將月薪總和8萬美元。
:
: 另外,PLG 2025-26球季的進階數據也將首度改採訂閱形式,將在10月開放所有球迷、媒
: 體
: 、自媒體試用,11月正式開啟訂閱,希望大家能夠繼續用行動支持改變的每一步。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5219826

決策委員會到底是什麼東西?

2.2.1.4 決策委員會之會議由執行長不定期召集,執行長出缺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
會長指定適當之人選代理之,擔任召集人並主持該次會議且就會議事項有表決權。召集時
除臨時會議外,召集人應於召開三日前表明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通知各球團。


請問PLG的現任執行長是誰?現任會長又是誰?不定期召集是什麼意思?

2.2.1.5 決策委員會之決議,以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五分之四以上同意行
之,且決議內容不得悖於相關法令、本聯盟協會章程、各委員會組織簡則或相關辦法,如
有違反,應屬無效,常務理事會有權要求決策委員會重新審議。


就四隊還五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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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附件四、決策委員會組織簡則
一、本簡則依據本聯盟章程第二十七條訂定之。

第二十七條已經是「27. 本章罰則」。
連這都不改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8.92 (臺灣)
※ 作者: ewayne 2025-10-22 12:59:51
※ 文章代碼(AID): #1e-6J9vr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761109193.A.E75.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PLG》聯盟公布年度口號「#FOCUS」 規章有4大變革
10-22 12:59 ewayne
abc5588646: 4隊要怎麼投出5分之四可以教我嗎1F 10/22 13:04
s9402010919: 好 教你 4/4 > 4/52F 10/22 13:07
joejoe14758: 這就說明一件事 只有球迷在乎規章 PLG只是草草應付最後還是富邦一句話的事情3F 10/22 13:07
[圖]
joejoe14758: 所以老早不看PLG規章了 跟廢紙沒兩樣6F 10/22 13:08
omracnata: 至於誰是秘書長執行長 問就是黑哥7F 10/22 13:09
cowbei978: 決策委員會感覺是4隊+黑人 才有5分之4?8F 10/22 13:09
abc5588646: P+執行長現在是誰啊9F 10/22 13:09
LMGlikeshit: 簡單啊 富邦派兩位去不就行了10F 10/22 13:10
acerttt: 主席有一票+四隊各一票,這樣不就5票了11F 10/22 13:28
shreka: 四隊各一票 但富邦有否決權 爽吧12F 10/22 13:52
split1000: 抱歉沒有會長所以不能開哈哈13F 10/22 14:09
willy1006: 五分之四就是富邦有四票,其他隊一票的意思14F 10/22 14:12
laihom0808: 法克思15F 10/22 16:02
orange7986: 球隊4票執行長有一票,對了有人知道執行長是誰嗎?16F 10/22 16:26
dgq75148: 執行長一票(X) 黑人一票(O)17F 10/22 16:48
yamai7777: 4*⅘=3.2 那不就全部都要同意18F 10/22 17:10
總算有一個看懂的了...
"出席委員"五分之四以上同意...
※ 編輯: ewayne (58.115.18.92 臺灣), 10/22/2025 17:22:05
acerttt: 2.2.1.4 擔任召集人並主持該次會議且就會議事項有表決權  <--所以召集人有表決權,那總共就是5票
所以出席委員包含有表決權的召集人,這可理解吧
難道你覺得2.2.1.5一定要改成出席委員及召集人五分之四以上同意行之,這樣才叫做正確??
人家召集人就是召開會議的發動者,原本就一定會在啊19F 10/22 17:35
沒有要理你就是因為你連「出席委員」這四個字都看不懂。
dgq75148: 問題在於 執行長、會長不在,誰能指定代理召集人25F 10/22 18:04
※ 編輯: ewayne (58.115.18.92 臺灣), 10/22/2025 1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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