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作者 OilBased (點油)標題 [新聞] 貨車跨雙黃線逆向騎士捍衛路權不閃驚險擦撞時間 Sun Feb 28 17:40:15 2021
原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XeqNmR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機車騎士下班返家時,遇到一部小貨車逆向行駛,原本騎士可以閃避,
但小貨車硬要強行通過,擦撞到機車右後視鏡,經警方到場確認小貨車逆向違規屬實,依
規定開單告發,事後騎士將行車記錄器貼到網路PTT,引發網友兩極筆戰,「車禍很爽嗎
?遠遠看到就能閃的東西」、「捍衛路權之餘,生命安全也很重要」。
▲▼小貨車逆向行駛,騎士捍衛路權不願閃避造成擦撞,網友在PTT筆戰 。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小貨車逆向行駛,騎士捍衛路權不願閃避造成擦撞。(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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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起車禍發生在28日上午7時許,21歲曾姓男子下班騎機車返家,在行經新北市
新莊區新樹路與民安西路口時,遇到58歲鄭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沿民安西路往樹林方向,竟
懶得等紅燈,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小貨車逆向行駛,騎士捍衛路權不願閃避造成擦撞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小貨車逆向行駛,騎士捍衛路權不願閃避造成擦撞,網友在PTT筆戰 。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此時曾男見小貨車迎面而來,為了捍衛路權,他猛按喇叭不願閃避,小貨車硬要從機車旁
駛過,車右後車廂擦撞到曾男機車右後視鏡,雙方停下車查看並報警,警方到場經檢視行
車記錄器,鄭姓司機明顯違規,依規定開單告發。
▼網友在PTT筆戰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小貨車逆向行駛,騎士捍衛路權不願閃避造成擦撞,網友在PTT筆戰 。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事後曾男不滿小貨車司機行徑,將影片貼到網路PTT,卻意外引發網友筆戰。有人覺得曾
男沒事找事做「車禍很爽嗎?遠遠看到就能閃的東西,硬要過去來一下,是不是覺得有紅
包賺就沒關係?」,也有網友奉勸騎士「捍衛路權之餘,生命安全也很重要,不要讓自己
被底端人口傷害到了」。
▼路口監視器拍下小貨車違規事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心得:
在路權與人生性命中,是一道難以抉擇的選擇題
在追求路權的道路上,biker版的眾版友將與您同在
以下追加蘋果日報版本:
https://reurl.cc/E24Lj0
https://imgur.com/6GWul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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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xvkU5WP.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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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118.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EsK395 (bik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14505219.A.245.html
為什麼是鮪魚?你有想過鮭魚的感受嗎?
誰快講清楚
推 kutkin: 889我就說你投稿才有正義6F 02/28 18:00
看記者好像還有採訪889? 不然新聞內哪來那麼多詳細資料?
推889
→ kutkin: 這個abp-889是怎樣9F 02/28 18:01
889啊
推 kutkin: 罰款他也不會痛,給他社會性抹殺才是重點
就跟怨恨屋本舖一樣11F 02/28 18:03
不過這跟前陣子水產行的程度應該還是差很多
噓 a91153456: 低能兒 反串噓889,結果被記者拿來洗二輪的臉 然後再讓四輪大爺看笑話 滿意了吧14F 02/28 18:08
啥?
推 elynn889: 我只是睡覺而已怎麼上新聞了17F 02/28 18:11
是889按照我給的資訊去投書的嗎?不然新聞內怎麼有那麼詳細的資料?
而且蘋果日報版還有車體損傷照欸
推 edc3: 幹拎娘垃圾貨車司機,操。19F 02/28 18:14
推 hlb5828: 哇你才21歲喔XDDD21F 02/28 18:19
很少人在21歲能擁有如此之高網路地位,在未來應該會是社會地位極高的路權鬥士
推 longya: biker板也會出現低能公社最愛說的用生命捍衛路權 也是開眼界了22F 02/28 18:20
推 elynn889: 我20歲而已,哪來的21歲,算虛歲嗎?...24F 02/28 18:21
→ incident: 記者光看文是怎麼知道年紀的?25F 02/28 18:21
→ elynn889: 應該是跑去問找秘書室問清楚的吧.....,但我真的還沒滿21歲阿QQ26F 02/28 18:22
那可以請問一下蘋果日報內的這張圖是誰提供的嗎?
:
https://imgur.com/TwhB1pl
然後今天是假日,哪來的秘書室今日還會工作?
推 RC8377: 笑死上新聞了28F 02/28 18:25
簽名檔沒啥
推 elynn889: 應該是警察拍的吧,我自己有拍,但根本不是我提供的30F 02/28 18:28
那文內的一些事主資料勒,這應該蠻難查的吧
了解,酷
推 Noxus: 笑死幹 也太快了吧34F 02/28 18:47
誰快?講清楚
推 elynn889: 阿我就真的沒提供阿,我提供我懶覺斷掉35F 02/28 18:48
那麼以後這新聞可以掛簽名檔了吧
++++++
推 dalipkid: 是我也不會讓 垃圾就是罰單吃好吃滿37F 02/28 18:53
推 fenix220: wish770924 噓文還特別紅框 XD38F 02/28 18:55
底下的留言也挺有趣的
https://imgur.com/QimGa1H
推 kaodio: 原來BIKE版也有記者駐版!44F 02/28 19:04
是嗎?
※ 編輯: OilBased (163.21.118.1 臺灣), 02/28/2021 19:05:35
→ hjkkk123: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沒過就警政署長信箱45F 02/28 19:05
→ ballcat: 喔喔899上新聞耶49F 02/28 19:31
推 elynn889: 阿我在睡覺是怎麼將新聞給記者的啦...53F 02/28 20:26
推 pikaholo33: 記者平常都會跟警察有交情 或者說警察超怕記者的 所以記者跟警察要什麼監視器畫麵或人的資料 警察都會給
所以我猜這新聞的資料大機率都不是889提供的54F 02/28 20:47
推 idofly: 真的用逼車罰的話,還要扣牌3個月,賺錢用的車被扣牌3個月,司機爽了63F 02/28 21:57
推 darvish072: 簽名檔超讚
我相信雙標仔沒提供啦,畢竟懶覺斷了就不能報考台鐵了65F 02/28 22:30
→ lovegogi: 行車記錄器就看得出來貨車違規,還要調路口監視器幹嘛?70F 02/28 23:23
推 fck01: 調監視器是為了用第三人稱視角吧?比較有客觀性,還不錯。71F 02/28 23:32
推 lime1207: 你怎麼不說小貨車明明可以煞車回到原本的車道74F 03/01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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