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eLies (AreL1e5)
標題 [公告]26年式 機車板 板規 v2.0.0b
時間 Tue Dec 16 12:15:34 2025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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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看板秩序與言論規範

為維護看板秩序,下列情形的文章或推文將不另行通知直接刪除,並視情節處以警告、退
文或(及)水桶三個月:

1.  擾亂板務與爭議行為: 干擾看板運作、刻意引發筆戰或製造紛爭、在板上爭吵、人
身攻擊、故意挑起族群對立、涉及他板事務糾紛、蓄意散佈亂板文章、故意挑起車種比較
戰文、態度惡劣、以偏概全、故意模仿他人 ID、語氣不當、影射或涉及政治議題等行為

2.  文章主題限制: 內容或推文與 Biker 板無直接相關。可討論內容包括:騎乘技巧、
人身部品、車輛維修改裝、或其他道路交通相關議題,但需檢視內容與上述範疇的相關性
強弱。

3.  簽名檔規範: 發文簽名檔之內容視同內文,若簽名檔內容與本板討論範圍無關、或
具備爭議、引戰、偷渡內容、或違反本板板規,板務將依檢舉與主觀判斷進行裁決。
4.  獎勵與公益行為: 若使用者欲針對近期事件提供相關獎勵、祭品或公益行為,請務
必先行來信兩位板主,經板主同意後方可發表於文章或推文。

禮貌與情緒管理為個人修養,請共同維護 Biker 板的良好討論風氣。適度爭執是人之
常情,但請注意使用語氣。若有看不慣之處,請以理相待或直接忽略;酸文或製造紛爭的回
應皆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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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板面整潔與文章格式

為維護看板版面的整齊清潔,下列情形的文章或推文將不另行通知直接刪除,並視情況處
以警告、退文或(及)水桶二週:

1.  內容品質: 空白文、無意義文、字數過少、錯別字過多影響閱讀的文章(即難以辨
識內容)。
2.  重複發文: 在多個看板重複轉貼 (Cross-post)。
3.  一行文規範: 本板不強制禁止一行文,但發文時無須以無意義的文字湊行數,請注
意文章內容及品質,並多加利用推文。
4.  新聞轉載規範: 發布、轉錄與 Biker 板相關的新聞或站外文章時,需附上 30 字以
上的心得/感想。若為網頁轉載文章,需附上完整網址(網址過長可另附縮址),轉錄時
請將原文推文刪除。

5.  公告使用限制: 非板主、站務人員使用公告分類發文者,處以水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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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手提問與文章分類條款

為提高本板文章素質,特增設『新手條款』。明顯違反下列事項者,將不另行通知直接刪
文,並視情況處以警告、退文或(及)水桶一個月:

1.  查詢義務: 提問前,請先按小寫 z 查詢精華區,或按 / 使用關鍵字搜尋(即
「爬文」)。
2.  閱讀精華區: 新手發問前,請務必先閱讀精華區中的 2.[新手區]。違反此點者,必
設退文。若看完仍無法解決問題,請註明已閱讀過,並於 PO 文中詳細列出疑問之處。
3.  文章分類使用:
    * 購買機車或部品,請使用分類 [選購]。
    * 購買新車的各式問題,請使用分類 [問題]。
    * 機車開箱或心得,請使用分類 [開箱]。
4.  格式要求: 發表文章請選擇適當的標題、分類與格式。
5.  一文一罰: 發表文章中若包含多個問題,只要其中任一問題觸犯新手條款或其他板
規,該篇文章即視為違反板規處理。
6.  車種詢問: 欲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請先查看精華區新手區前兩個資料夾,並利用
關鍵字爬文。嚴禁直接發表「哪台車好」、「請推薦我機車」、「這台車好嗎」等資訊模
糊、難以查詢的求推薦文。

7.  優劣分析請求: 需要板友幫忙分析數款車種優劣時,請於 PO 文時選用 [新車] 分
類,並依照範本格式填寫,清楚說明您的需求與預算。若內容過於簡略或籠統將被刪除。
8.  新車詢價禁令: Biker 板禁止發表新車詢價文章。關於新車價錢,請至 BikerShop
板:
    * (1) 選擇 [買] 此分類詢問。
    * (2) 搜尋 [報] 此分類的報價文章。
    * (3) 參考置底文章的推文報價。
    * 禁止任何文章或推文與 BikerShop 板商業文章進行任何形式的連結或暗示引導(
例如:「請看 BikerShop 的貼文」、「請左轉 BikerShop 的文章」等),均視同商業連
結,處分不另行公告。


9.  主觀美觀問題: 請勿發表類似「某某車哪種顏色好看,請推文」、「A 和 B 哪台車
好看」等屬於個人主觀判斷的問題。
10. 重複發問間隔: 相同文章短時間內請勿連續重複發表。若發問文章無人回答或無明確
答案,請在發表時間過三天後方可重複發文。

11. 內容充實: 文章、推文內容請言之有物,避免不知所云或無意義的內容。內容標準由
板主認定。

12. 文章備份: 若在板上找不到自己曾經發表過的文章,請至精華區中的 19.[板務區]→
1.[刪除文章備份區] 尋找。

13. 車輛問題描述: 車子有問題欲請教板友時,請清楚標示機車品牌、型號、排氣量,並
說明清楚狀況與問題。如有需要,請標示出廠年份或第幾代車種(例如:「三陽高手R1 125
」、「YAMAHA GTR 125」)。


14. 文章修改與補充: 如發表文章後需補充,請善用大寫 E 修改文章,勿重複多篇發表

若文章違反板規,請多利用大寫 T 修改標題。

15. 範本刪除: 發表文章時,在選擇類別後系統自動出現的文章範本或補充,若是不需要
請自行刪除,以節省系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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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交易與廣告管制規範

各式交易性質文章一律至 BikerShop 板發表。違反下列條款則認定有交易或廣告意圖,
處以水桶一個月,並視情況設廣告退文。若情節嚴重,板主得處以永久水桶。

本條款亦適用於明顯的廣告或宣傳文章、與機車板主旨不符的文章、或經認定為店家帳號之
文章。

1.  交易行為禁止: 諸如買/徵/賣/換/廣告/團購文章本板一律禁止發表。一律禁止在簽
名檔、內文及推文中提到交易相關事項。
2.  廣告定義: 廣告泛指商業與非商業的活動、事件或單一物品的宣傳。
3.  例外項目: 僅開放政府公家單位等相關活動,但不包含承包單位的宣傳及形象建立

4.  購入來源分享: 若想分享產品購入來源,可在文章或推文裡提及當初購入之平台名
稱與購買價格。僅能以純文字敘述購買通路與價格,禁止張貼通路連結及截圖。
5.  [情報] 分類使用: 新增 [情報] 分類,提供機車相關部品或車輛特價或優惠等相關
資訊。
    * 通路相關情報文需以純文字敘述:說明是哪間通路、什麼產品、販賣價格等。不得
張貼連結及圖片。
    * 如非通路之情報(例如原廠宣布降價或活動,而非通路單方面優惠),可附上原文
連結或相關附圖佐證。

6.  異常帳號管理 (網軍/行銷公司): 帳號若有發文內容高度單一性、短期內密集推/噓
文、重複性高或異常宣傳特定商品等非正常使用者行為模式,且綜合考量其在 PTT 全站

的行為紀錄後,經板務認定有假帳號、網軍或行銷公司操作意圖者,板主得不經警告,直接

處以水桶一年至永久水桶。

7.  為避免變相增加曝光度,處分均不另行公告通知。

本板在此聲明,Biker 板不為任何商業、營利活動背書與負責,請有心人士勿將Biker 板當
成宣傳或製造利益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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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改裝、部品安全與法規規範

此類違規情節較為複雜,將視具體行為處以不同罰則:

* 危險駕駛及違法宣揚: 處以警告、退文或(及)水桶三個月。
* 不安全改裝與不合格部品推廣: 處以警告、退文或(及)水桶一個月。

1.  危險駕駛行為與法規底線: 本板可討論有關尾速的相關議題,但禁止發表、鼓吹、
散播或美化自己或他人違反交通安全與法規的行為(如公路競速爆走等)。
2.  法規討論: 鑑於目前交通法規對機車族仍有改善空間,唯有路權相關議題可於文章
及推文理性討論。
3.  不安全改裝禁止: 本板不歡迎無意義且會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的改裝討論。包
括但不限於:閃爍器、爆閃燈、翹牌、超白光大燈、非法規合格燈系、翹管、不裝後照鏡
、改裝面積過小後照鏡、遮蓋牌照的飾物等。

4.  部品安全推廣禁令: 禁止推廣及推薦未符合安規或來路不明的人身部品。
    * 安規標準: 需經過歐洲、美國、日本、台灣其中一個國家安全認證即可。
    * 如該部品並無相關國際法規認證,則不適用此條款。
    * 例外情況: 如為開箱文,旨在示範瑕疵或安全性相關問題,無推薦意圖者不在此
限。

法規與改裝合法性議題請勿引戰。是否違法請自行向相關單位反應,板主群無權過問法
律問題。警務人員執法合理與否請至其他相關看板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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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分身帳號與違規規避處分管制

A. 處分依據

本處分依據:《PTT 使用者行為規範》第 5 條:
使用者不得以多重帳號發表、推文、噓文以規避帳號限制或影響他人判斷,一經查證得
取消其使用權限。

引用來源: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097252279.A.345.html)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看板 PttLaw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DonaldLam (賴唐諾) 作者: JasonBourne (JasonBourne) 看板: PttLaw 標題: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時間: Sat Oct 9 00:18:25 2004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 帳號部公告「多重帳號的判定與處置原則」
* [公告] 板務部多重帳號送件辦法修正Ver2.0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716464744.A.E02.html)
[公告] 板務部多重帳號送件辦法修正Ver2.0 - 看板 BoardAnnouce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FrostMaiden (Tmax560™ )  板務部公告 一、因應看板《ID_Multi》業務已停滯約近十個月未處理,板務部已將此狀告知 帳號站長未果,故訂定本臨時規定。 二、各級板務看板若有多重帳號問題,依此臨時規定辦理,直至板務部收到帳號 站長通知恢復 看板《ID_Multi》功能後,本規定即刻終止。 板務站長收到

B. 規避處分與帳號處理

1.  分身帳號處分: 任何被本板處以水桶停權的使用者,若使用分身帳號於看板內發文、
推文或進行其他互動,該分身帳號將處以永久水桶。

2.  IP 判定原則: 若經確認,分身帳號與受處分使用者 IP 相同,板主得直接依板規進行
處分。

3.  規避轉錄處分: 使用者於水桶期間,若在其他看板發文後要求轉錄至本板,視為意圖
規避處分,水桶日數將加倍並重新計算。

C. 申訴與臨時規定

1.  申訴與調查: 如使用者對分身判定有相關異議,可由板務代為送件至帳號部,或由
使用者自行至帳號部申訴。在調查期間,該帳號仍維持暫時水桶,直至帳號部公佈最終結
果。

2.  站方臨時處理原則(依據 BoardAnnouce 公告 #1Zi6_RqD):
    (1) 由於《ID_Multi》看板功能暫停,在功能恢復前,板主可自行判斷是否有多重
帳號疑慮並處分之,不需依循原規定須有三組 IP 判斷。
    (2) 申訴管道: 板友可自行至帳號部申訴。針對板主裁決,可依據層級至直屬小
組申訴,最高上訴至群組長判定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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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主觀處分與加重處分特殊規範

1.  違法及公序良俗: 其他違反法律、站規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由板主視情
節輕重處分之。
2.  板務裁量權: 其他板規雖未明確規範但板主認為有必要處置者,由板主視情節輕重
處分之。
3.  水桶計算原則:
    * 違反單一條款多次規定者,水桶日期累加計算(例如:推文於多篇文章中違反同一
板規)。
    * 違反多項單次規定者,水桶日期依最重者計算(例如:一篇文章內違反多項板規)

4.  加重與酌減: 板主可視違反板規之情節輕重與次數,加重或酌減水桶處分。
5.  累犯極刑: 累計水桶日期達九十日者,若再次違反板規時,板主得判定除退文外,
並最少處以水桶三年以上至終身水桶。
6.  精神受創申告: 因噓文或言詞糾紛導致精神受創者進而檢舉,經裁判後不需處份者
,本板得依本站使用者條款 2.0.1 第七條(2025/2/20),申告後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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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轉錄文章規範

1.  出處與授權: 請標明出處和原作者,並請附上原作者同意證明。未附同意證明經檢
舉一律刪文,並視情況水桶一個月。
2.  代轉文章: 由於本板有發文限制,不禁止板友協助轉錄無法發文者之文章進板。
3.  轉錄責任: 若有非原發文者轉錄文章至本板,而該文違反板規或文章內容有爭議時
,均由轉錄文章進板的人概括承擔責任。
4.  水桶代轉限制: 上述無發文權限者不包含遭本板水桶禁言之使用者。若有特殊需求
或議題獨特性,請來信板主申請轉文許可。
5.  以上規範不包括刻意亂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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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詢價文章規範

詢問價錢相關的任何形式文章(禁止新車問價)請使用 [問價] 分類。違規者視情況處以
警告、退文或(及)水桶一個月:

1.  報價與價格判斷: 本板不禁止報價行為。網路資訊流通,當然可以報價,但請板友
注意「服務的不等價性」,價格受服務品質、態度、耗材、廠商、進貨時機、地點、施工
時數與繁複程度等因素影響,請板友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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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總則與其他規定

1.  禮貌要求: 請各位板友在希望他人回答問題時,無論是發文或丟水球詢問,口氣與
發言皆請留意態度和禮貌,畢竟沒有板友有義務回答問題。若有不當依然會被刪除。有板
友回答時,也不要忘記說聲謝謝。

2.  文章備份: 違反板規而被刪除的文章,將收錄在精華區中的 19.[板務區] → 1.[刪
除文章備份區] 尋找。
3.  標題修改權: 為維持版面整齊便於閱讀,板主有權更改文章標題。
4.  法源依據: 本板板規未盡事宜,得引用 PTT 站規、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休閒品味
館小組組規等規範,並以文章退文、水桶等處置為罰則。
5.  本文底下推文不定時視情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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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修正:2025/12/16 ver 2.0.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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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78.95 (臺灣)
※ 作者: AreLies 2025-12-16 12:15:34
※ 文章代碼(AID): #1fGDpeEq (bik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65858536.A.3B4.html
※ 編輯: AreLies (42.77.78.95 臺灣), 12/16/2025 12:20:19
※ 編輯: AreLies (42.77.78.95 臺灣), 12/16/2025 12:26:30
agpc: 讚!1F 36.236.217.19 台灣 12/16 12:26
※ 編輯: AreLies (42.77.78.95 臺灣), 12/16/2025 12:29:34
※ 編輯: AreLies (42.77.78.95 臺灣), 12/16/2025 12:30:26
xc2v: overthrow911: xc2v你大概是他們網軍公司的這樣算人身攻擊嗎?2F 114.46.43.51 台灣 12/16 12:32
AreLies: 不算4F 42.77.78.95 台灣 12/16 12:46
guobruce123: 七、2 要件太空泛了吧,等於架空所有其他板規耶5F 118.150.139.149 台灣 12/16 12:50
AreLies: 但這套在電蝦幾十年了耶
我完全複製過來而已7F 42.77.78.95 台灣 12/16 12:54
guobruce123: 如果要引用這條補充條款,應該在判決理由中,詳細充分寫明為何此案例雖然不在板規規範內,卻仍然有處罰必要性,及為何處以這程度的罰則。不能短短一兩句話就帶過9F 118.150.139.149 台灣 12/16 12:57
AreLies: 會啊 電蝦那邊一直都是這樣14F 42.77.78.95 台灣 12/16 12:58
guobruce123: 我是提供建議、減少紛爭啦,我沒在看電蝦15F 118.150.139.149 台灣 12/16 12:58
AreLies: 但這條在其他板沒問題 就這樣17F 42.77.78.95 台灣 12/16 13:00
xc2v: 七.2是指板規未明確規範的情況 板規這麼詳細會有未明確規範的狀況應該是極為少見
想知道電蝦引用7.2是甚麼狀況?18F 114.46.43.51 台灣 12/16 23:20
AreLies: 很久沒用了21F 61.222.240.52 台灣 12/16 23:28
xc2v: 等等..按照7.2字面上的意思 不就就算你沒違規 板主還是可以桶你..
只要板主認為有必要22F 114.46.43.51 台灣 12/16 23:45
AreLies: 我試試看25F 61.222.240.52 台灣 12/16 23:58
xc2v: 要是選出一個獨裁板務一直用7.2就搞笑了26F 114.46.43.51 台灣 12/16 23:59
AreLies: 但現在唯一要選的是n啊27F 61.222.240.52 台灣 12/17 00:02
nowitzkixd: 好冷 QQ28F 27.51.89.203 台灣 12/17 00:08
xc2v: 萬一n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怎麼辦?29F 114.46.43.51 台灣 12/17 00:08
nowitzkixd: 理論上是不會 照這個進度 這桌搞不好還湊不齊 而且AreLies版主也還在啊30F 27.51.89.203 台灣 12/17 00:11
xc2v: 啊!上一則留言是小孩亂按 請幫我刪掉 謝謝!32F 114.46.43.51 台灣 12/17 00:21
nowitzkixd: 沒關係 我不介意33F 27.51.89.203 台灣 12/17 00:22
AreLies: 他也沒辦法回答你的回覆了34F 61.222.240.52 台灣 12/17 00:29
darvish072: 等等,小孩子亂按留言XDDD35F 223.139.194.154 台灣 12/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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