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s973311 (樹難爬)標題 Re: [問題] 國道下交流道時被插隊(公佈檢舉結果)時間 Wed Jun 17 23:14:38 2020
hi 大家好
上次共送四單,附上檢舉結果:
https://youtu.be/TcVKdgijGcE
1.跨越槽化線
https://upload.cc/i1/2020/05/31/lm4pAw.png
(檢舉結果: 檢舉成功,製單舉發):
https://upload.cc/i1/2020/06/17/oYAuS9.png
2.變換車道時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https://upload.cc/i1/2020/05/31/dHaTkX.png
(檢舉結果: 經承辦分隊檢視影片,本案1.與為同一行為,併案處理。)
3.變換車道時未保持安全距離
https://upload.cc/i1/2020/06/01/AhcH1k.png
(檢舉結果: 經承辦分隊檢視影片,本案1.與為同一行為,併案處理。)
加碼演出:
https://youtu.be/MSTgizbBxTQ
4.變換車道時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https://upload.cc/i1/2020/06/01/sJ2wAF.png
(檢舉結果: 檢舉成功,製單舉發):
https://upload.cc/i1/2020/06/17/2jeCS0.png
結論: 有點小疑問的是併案處理的話,case 2與case 3
罰金會加入到case 1的罰單內嗎? 還是說併案處理就等於不罰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位施主至少會為國庫貢獻2單共6000元發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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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enryrita: 併案就是不罰 但違規
不關但有罪的意思2F 06/17 23:44
推 sfaa5566: 有腦的人回家檢舉就好
誰在跟你用生命捍衛路權
這種咖只罰6000真是便宜他了5F 06/17 23:47
推 cka: 應該不會到6000 就選一條最重的開而已8F 06/17 23:49
這個分兩張單開喔,case1一張,case4一張,每一張單最低3000元,總共至少6000元。
→ lancelot123: 你就看是否摯單那欄顯示什麼就好。併案的都是不罰,一行為不二罰9F 06/17 23:54
了解,謝謝說明。
推 j6ru04jo3: 誰要跟你拼輸贏,不是每個人都一條爛命11F 06/17 23:59
推 godchildtw: 學到了,以後同車不同違規要隔2~3天分開檢舉12F 06/18 00:05
推 exine: 檢舉好!拼輸贏幹嘛XD 時間很寶貴的17F 06/18 00:44
推 cuteneo: 三樓可憐到我都懷疑是在反串18F 06/18 01:23
推 dapple: 6000有懲罰到了19F 06/18 02:08
推 cattgirl: 感謝你替天行道
我這裡檢舉 警察不受理20F 06/18 02:58
→ aqwe: 檢舉跟警察拚輸贏 就好 跟人拚幹嘛 一堆爛命26F 06/18 07:19
→ admirer: 最近才有桃園拚輸贏 一個拚掉命 一個拚掉人生
還在那邊拚輸贏 不是每個人的人生都不值錢好嗎27F 06/18 07:33
推 preisner: 併案處理就是屬於同一違規行為裡, 罰一次29F 06/18 07:45
→ andyge: 承辦人員太佛了,跨越槽化線跟打方向燈是不同違規態樣,我們都開兩張,算他好運30F 06/18 07:49
推 airback76: 3樓想紅吧那天跟人拼輸贏記得通知一下幫你宣傳35F 06/18 08:06
→ meson: 讚 替天行道 不排隊的垃圾一堆36F 06/18 08:15
推 Jeff911: 8+9才會整天想拼輸贏37F 06/18 08:37
推 ups: 送辣~~~^^39F 06/18 08:45
推 zsman: 推44F 06/18 09:26
推 bigbill: 不用關門,讓他繳學費47F 06/18 09:36
→ pippen2002: 檢舉--未全程使用方向燈有意義嗎?? 吃飽太閒?
這種檢舉魔人不推~51F 06/18 10:04
交通規則就擺那邊,違規就是違規,
在我認為只要違規,那檢舉就是有意義,警察也不是吃素的,
證據確鑿,違規事實明確他們也才會開單。
在說別人吃飽太閒,說別人檢舉魔人的同時,
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
推 stillcolor: 重點是他有先打方向燈不是切了才打,那這個檢舉幹嘛53F 06/18 10:05
推 ainor: 檢舉這個只是為了因為插隊不爽多讓他吃一條啊
像貼車狗很難檢舉,我就會用這個去檢舉他
但其實像這case 我可能不會去檢舉 因為沒礙到我 感覺也不是故意的55F 06/18 10:25
推 ckroy: 推 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很糟糕 尤其只閃一下的61F 06/18 10:58
推 az2863: 車牌要不要遮一下,感覺有個資疑慮..62F 06/18 10:58
車牌屬於公開資訊並且本人並未增加其他"個人的清楚辨識資訊",
所以沒有個資問題,車牌不用遮。
推 gycliff: 感謝你為交通安全盡心盡力63F 06/18 11:00
推 F5: 高級頭又大真的隨意66F 06/18 11:09
※ 編輯: s973311 (1.161.214.94 臺灣), 06/18/2020 11:14:53
推 shellpig: 療癒,下交流道插隊基巴人真的很多,大家努力檢舉67F 06/18 11:35
推 teddyno: 把違規當理所當然就是檢舉了68F 06/18 11:48
推 XD119: 違規磨人表示:不爽70F 06/18 12:00
推 berton0: 推一個 插隊不可取71F 06/18 12:46
→ niuniucat: 檢舉的好,早早變換車道不要 硬要跨槽化線,既然要幫他補票了,當然有的沒的一起補73F 06/18 14:16
推 swayxx: 最賭爛不打方向燈的,大推76F 06/18 15:27
推 ives522: 檢舉一定要幫警察找完整法條嗎?不能單純寫啥跨越槽化線,或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就好嗎?
還有 如果送件錯單位(管轄單位不同),他們會幫轉嗎?78F 06/18 16:25
找完整法條陳述過關機率比較高一點,但如果只是簡單描述,
ex:跨越槽化線
好像也可以,但這就比較偏向要看承辦員警怎麼做了。
至於送件錯單位,印象中他會跟你說應該送到哪個單位,
但不會直接幫你把案件轉過去。
※ 編輯: s973311 (1.161.214.94 臺灣), 06/18/2020 17:04:36
推 TR55: 6000差不多 可以 讚 謝謝你84F 06/18 17:10
推 swjlsc: 違規仔會來噓你 哈哈85F 06/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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