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看取向好)標題 Re: [問題] 車禍對方不理能告什麼???時間 Sat Jun 20 16:17:39 2020
※ 引述《sawe53 (霆)》之銘言:
: 開車上班 路邊一台逆向違停
: 已經靠左
: 他老大哥背對拿塊玻璃甩到我車上
: 後照鏡鬆脫 跟 板金凹陷 還有刮痕烤漆 原廠報價一萬五
: https://youtu.be/sdlNFGCC26A
: 到警察局
: 先生說我年輕人開太快 撞到他要賠????
: 太太說他們低收入沒錢賠????
: 警察說人沒受傷不關他們的事情
: 然後對方就走了????
: 因為之前兼職開UBER
: 沒法保車體
: 所以等下去地方法院按鈴提告吧
: 只是不知道這要告什麼
: 警察說也不算毀損???
: 請問各位版友該提告哪項嗎???
: 謝謝大家了
首先
google 民事 損害賠償 起訴狀 範本
你就會發現 哇!各個地方法院網站都可以下載基本的格式耶!
https://i.imgur.com/IGYyfko.jpg
https://i.imgur.com/nbWasdc.jpg
選民事起訴狀(一般損害賠償).doc
下載到電腦裡面開始修改
因為你們有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局一定會給你們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上面就有對方的基本資料
填在被告那邊
然後訴之聲明那邊填你要對方賠多少錢
因為你人沒事 這邊就是填原廠估價或維修單的金額一萬五
事實及理由也很單純
人事地時寫清楚
該附證物的就標為原證一二三四
例如
「原告於某年某月某日幾時許,駕駛原告所有之自小客車(車號XXX)行駛於某市某區某
路與某巷交叉口,被告突自路邊併排停放之小貨車後方搬運大片玻璃甩出,致原告車輛受
損,有行車紀錄器為證(詳原證一)…嗣原告至位於XX路之X牌汽車原廠維修廠進行修繕,
共花費新台幣15000元(詳原證二)…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請求被告給付如訴之聲明。
」
原證一你就把行車記錄器影像燒成光碟
原證二給影本,正本帶著開庭給法官看就好
再來是管轄法院
民事訴訟法第15條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google 司法院 管轄法院 區域
找到這個pdf檔
https://i.imgur.com/zSvwFrS.jpg
起訴狀後面法院改成有權管轄法院
整份起訴狀含證物印三份
一份右上角寫正本
兩份寫繕本
去法院遞狀 如果已經下班了就送法警室
先去繳裁判費,你這件只要1000塊(因為你請求的金額很低)
如果勝訴會由被告負擔全部或一部分還你
然後交給法院一份正本跟一份繕本
這份繕本法院會幫你轉寄給被告
剩下一份繕本請法院蓋收發章,自己收好
接下來就等著開庭通知,時候到了去開庭就好
其他注意事項:
1.法院會依行政院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折舊率表計算你車子的折舊
所以除非你車子很新
不然不會拿到完整的一萬五
2.別去按申告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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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車禍對方不理能告什麼???
06-20 16:17 ccc101419
→ Howard1984: 先用支付命令啦,500元而已,如果對方沒有異議就
拿到執行名義了2F 06/20 16:19
沒有確定判決效力
※ 編輯: ccc101419 (110.50.137.113 臺灣), 06/20/2020 16:20:18
推 qoop3: 推好心4F 06/20 16:23
我是覺得,既然頭都洗下去了
就一次性解決比較好啦,
支付命令一異議還不是要上法院何必繞遠路
甚至原po說已經申請調解什麼的我也覺得沒必要
調解我還沒去過?還不就搓湯圓
對方這種一萬五都說低收入戶好窮沒錢賠的
要嘛就根本不會出席,要嘛就去了只會打悲情牌
我還寧可告下去再當庭和解
和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以後要去扣他存款薪水也輕鬆
※ 編輯: ccc101419 (110.50.137.113 臺灣), 06/20/2020 16:30:58
→ mpppppp: 懂法律的別自己聊起來7F 06/20 16:33
→ Howard1984: 告下去要繳1000元裁判費還有開庭,支付命令就賭對方9F 06/20 16:35
也是一個方法
※ 編輯: ccc101419 (110.50.137.113 臺灣), 06/20/2020 16:38:43
推 achun1212: 但遇到沒勞健保、領現金、沒繳稅、郵局沒錢、名下沒財產、戶籍掛在區公所,最後只有一張債券憑證。再這之前還要先花錢去國稅局調自費查對方財產,花錢又花時間,無賴最大。
*自費調查對方名下財產15F 06/20 16:48
合法的手段就只能做到這樣
但是對方大概不至於為了一萬五去脫產
※ 編輯: ccc101419 (110.50.137.113 臺灣), 06/20/2020 16:53:07
推 achun1212: 的確,只能賭對方是正常人。我就遇到無賴,完全沒皮條。21F 06/20 16:54
→ sammy98: 把在債權低價賣給 專門追討的私人企業25F 06/20 17:13
推 ckyy: 看板多年 這篇該M一下啊26F 06/20 17:18
推 TR55: 感謝有你35F 06/20 18:12
推 risktaker: 所以申告鈴的目的只有讓媒體拍攝的功能嗎?36F 06/2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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