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jason486 (Jason)標題 [新聞] 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網轟爆警政署草案:時間 Fri Aug 14 00:17:03 2020
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網轟爆警政署草案:鼓勵撞死人嗎
TVBS編輯 廖子盼 報導 2020/08/13 17:13
警政署外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幅縮減,未
來佔用機車停等區、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等等,全都不得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消
息一出後,立刻引發正反兩極意見,對此,FB粉絲專頁「交通會客室」指出,這份草案為
初步共識,目前還在討論修正,尚未提報交通部。
近日外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
號誌之指示者以及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未來不得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另外也限縮
連續檢舉,往後針對同1車同1項款之違規,6分鐘內不得連續檢舉。
消息一出後,立刻掀起討論,PTT鄉民也轉發分享,提到雖然道安相關專頁一片罵聲不過
地方社團都一片叫好,原PO認為未來馬路根本變成停車場,連直線行經行人穿越道也不需
禮讓行人,「因為被檢舉通通不會舉發」,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回應,「違規合法和犯罪
除罪」、「各位要怎麼死還不知道呢」、「歡迎進入大臨停時代」、「鼓勵車子撞死路人
吧」。
對此,「交通會客室」提到,詢問警政署交通組,7-1修正草案只是初步共識,尚未提報
交通部,目前都還在討論修正,「交通會客室」也會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向警政署提供意
見,請大家一起為交通秩序努力,在檢舉與行政資運多方考量下,找出一個最適當的方案
,讓大家真正可以當個快樂檢舉人,在警民互助的基礎下,真正達到彌補警力之不足,檢
舉真正危害交通秩序、警方難以取締稍縱即逝的違規項目。
https://reurl.cc/N6a4Rn
不禮讓行人不能檢舉?網轟爆警政署草案:鼓勵撞死人嗎│TVBS新聞網
警政署外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幅縮減,未來佔用機車停等區、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等等,全都不得檢舉只能靠警察開單,消息一出後,立刻引發正反兩極意見,對此,FB粉絲專頁「交通會客室」指出,這份草案為初步共識,目前還在討論修正,尚未提報交通部。 ...
備註:
如果這修正草案通過
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等項目
以後都只能靠鴿子開單 民眾不能檢舉
我記得還有違規臨停也是(這篇報導沒寫到)
大違停時代來臨嘍
https://i.imgur.com/UqPXij0.jpg
https://i.imgur.com/jOIoSy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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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K47: 讓跑酷融入生活中 增加一般人在戰時生存能力1F 08/14 00:19
推 Gary9163: 輪子越多路權越大,連輪子都沒有的行人當然沒有路權囉2F 08/14 00:19
推 beoneg: 這才是真正的台灣價值!3F 08/14 00:25
推 chi17: 窮人才走路吧6F 08/14 00:31
→ solidmiss: 日本朋友來台灣的時候 我那瞬間真的很為台灣交通感到羞愧7F 08/14 00:32
推 ROCAF: 就是看到老外闖紅燈叭給他爽也沒關係的意思10F 08/14 00:41
推 aocboy: 看到老外走斑馬線,油門用力催到底,撞下去就對了
讓他見識真正的台灣價值11F 08/14 00:44
推 iMANIA: 違停、不禮讓行人等交通亂象才是東南亞國家該有的文化 讚13F 08/14 00:44
推 aocboy: 不禮讓、違停、夜市攤販、坑人的飯店,就是真正的台灣價值14F 08/14 00:48
推 aussieoz: 非常好,以後不用找車位了,爽18F 08/14 01:10
推 catvsdog: 大違停時代 台灣價值!!!19F 08/14 01:13
噓 LZCMAN: 官員好棒棒20F 08/14 01:19
推 dslite: 買飲料方真便21F 08/14 01:27
推 LargeLanPa: 設個每人每月檢舉件數上限不就好了 主要是檢舉魔人讓基層員警疲於奔命才會這樣吧23F 08/14 02:04
推 s6525480: 就是看破警察玩假的 檢舉人才累成這樣25F 08/14 02:11
→ s6525480: 全台認真開一年看看 人開始學會走路 要大眾運輸人行道現在忙著把汽機車當輪椅 就是警察平常玩假的害的27F 08/14 02:12
推 v5270: 乾脆取消交通規則,解散交通部好了30F 08/14 02:24
→ agow: 不違規是能檢舉嗎?魔人三小?
臨停都打110才真的是玩死基層吧32F 08/14 03:00
推 alaroom: 繼續檢討檢舉人?沒違規就沒檢舉這智商要多低才想不懂34F 08/14 03:40
推 Warheart: 不禮讓行人很難舉證吧...都是一瞬間的事情
我家這邊我都是直接打電話去叫警察來站路口35F 08/14 04:28
→ wondtty: 說警察人力不足,所以不接受檢舉,現在又說要警察才能開單,那110每天都出勤趕著開單趕不到的罰多少錢?37F 08/14 05:23
推 jgpkhgadk: 滿滿的台灣價值、最美的風景 反正大家都能停 讚41F 08/14 06:07
推 ifromtaiwan: 警力排擠? 呵呵呵...那應該編列預算增加員額,怎麼會檢討受害人呢...根本本末倒置...我看是這種案子吃力不討好, 沒什麼好處警政署才提的吧42F 08/14 06:10
推 cocoi: 台灣現在可憐的就是,連執法,司法的人在觀念上,跟封建制45F 08/14 06:19
→ jimmyyang: 沒這麼嚴重的事可以免於被檢舉 很好啊開車終於可以買便東西了 不要這麼緊張嘛 就土地不夠啊 什麼叫違停 這46F 08/14 06:19
→ cocoi: 度階級沒兩樣。48F 08/14 06:20
→ jimmyyang: 個定義要改了
反正撞到還是要負責啊 這是寬限值程度問題
至於行人 只能說不要用台北標準慣壞路人吧 出去全台看看 自己想辦法活著。台灣非得是偏向落後國家的49F 08/14 06:20
推 JJ6842: 不爽不要投54F 08/14 06:36
→ HauLai: 到底誰提案的?!配套措施呢56F 08/14 06:47
推 ming791218: 宜蘭立委陳oppo
身為宜蘭人,我感到很抱歉,沒有讓他選上縣長讓他禍害宜蘭就好,反正也就跟林縣長差不多吧57F 08/14 06:57
→ miki50407: 主因其實是台灣刁民被開罰單就找民代關說施壓啦61F 08/14 07:11
推 Mroy: 檢舉讓基層員警疲於奔命?在辦公室看影片很累嗎?不然以後看到違停就報警啊62F 08/1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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