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Townshend (Pete)標題 Re: [討論] 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問題?時間 Sat Oct 24 09:38:28 2020
突然想到另一個可能解釋: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
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其中的(2)的作用是用來排除大貨車聯結車的
用來表示只有小型車可以進超車道
大貨車聯結車禁止進入
而小型車的使用規則就跟(1)相同:
小型車要超車要以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
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
(未做到則違規處罰)
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則處罰更重)
簡言之
(1)告訴你超車道的使用方式 (2)告訴你誰可以用超車道
這樣解釋好像比較合理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4.1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auMMHy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03503510.A.47C.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問題?
10-24 09:38 Townshend
→ neverfly: 你怎麼解釋都會有把內線當自己家的佔線仔,有差嗎1F 10/24 09:55
推 KENWOOD: 到頭來還是個超速飆仔阿,內線不是無速限2F 10/24 09:58
→ Townshend: 飆仔跟內車道使用規則是獨立事件吧 飆仔飆他的 要用超車道就要遵守超車道規則吧?3F 10/24 09:59
推 KENWOOD: 龜車要是認同這個原則,他還會在內線龜嗎XD6F 10/24 10:01
推 ainor: 不對,這邊的解釋是你比我慢就要讓,不管中線有沒有車或你是不是在超車7F 10/24 10:05
→ Townshend: 法規寫明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 不是鄉民隨意解釋就好吧?
這一條很清楚沒有模糊地帶吧10F 10/24 10:07
→ lwamp: 我定速110持續超車 嘻嘻13F 10/24 10:09
中線一堆車超過110的 何況還有10公里容許值 是在騙沒走過國道的人嗎?
推 KENWOOD: 定在錶速110開在lwamp前面 嘻嘻14F 10/24 10:11
推 lwamp: 飆仔愛超速我管不著呀15F 10/24 10:15
阿你就擺明沒有在超車阿
推 l
wamp : 有沒有超車你說了算? 你哪位 10/24 10:18
內線中線誰快誰慢 國道上的駕駛跟乘客跟警察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來吧
推 taibobo: 很多內線龜車都看著快樂錶自以為在速線上限啊16F 10/24 10:30
推 Js1233: 差不多是這麼解釋,不過除了凌晨,國一和國三應該在超車道時,你前後和右邊還是一堆車無法換車道17F 10/24 10:30
→ Townshend: 因為內線佔用車造成的吧 如果內線佔用車消失了 順暢的時段一定會更多19F 10/24 10:33
推 Maninck: 上法院說,不用自己解讀21F 10/24 10:34
推 lwamp: 眼睛看難怪檢舉龜車都做不到 可憐哪22F 10/24 10:34
警察看檢舉影片也是用眼睛看阿 不然用C眼看?
→ Townshend: 那這說法有不合理之處嗎?歡迎指正
檢舉不成功可憐的是社會大眾吧 大家一起被佔用超車道仔妨礙 可憐哪23F 10/24 10:35
推 Maninck: 你覺得合理別人也不一定覺得合理,永遠只會各說各話就算上法院也有可能每次結果不一樣,但至少每個Case都會有結果。26F 10/24 10:37
→ Townshend: 所以歡迎覺得不合理的人指出不合理之處 充分討論才能更合理29F 10/24 10:38
→ chng8371: 超速違規 佔用超車道也違規 但是龜龜比較團結 因為他們都堵在超車道了31F 10/24 10:50
推 wheat1130: 第一條ㄉ加重處罰是你字己改的吧?圓本ㄉ的法條不是這樣。
而且法條的處罰要件,怎麼可以拆開來看?33F 10/24 10:53
推 lwamp: 違規就檢舉呀 說個笑話飆仔檢舉違規38F 10/24 10:55
那你也檢舉飆仔阿 不過你開110的可能會以為開111的是飆仔吧?
→ Townshend: 沒有拆開來看阿 (1)(2)都在同一個使用規則裡面40F 10/24 11:00
→ wheat1130: 原本的法條只有寫處罰多少錢,沒有加重處罰4個字。而且還要導致堵塞,才能罰41F 10/24 11:02
→ Townshend: 那大概是修過法吧 法條修來修去也是合理的43F 10/24 11:04
推 lwamp: 檢舉龜車都辦不到 只會每天發文取暖 哈哈
檢舉一台定速110的龜車呀 法律不要自己解讀44F 10/24 11:04
→ wheat1130: 我查了,最新版的。一樣沒有加重處罰4個字47F 10/24 11:06
→ Townshend: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9-07-08 還有更新的?
資料維護單位:交通管理組交通運作科48F 10/24 11:07
→ wheat1130: 會不會出錯難說,你查哪條法規?我想看條文寫啥55F 10/24 11:11
推 Maninck: 應該說網頁用詞與法律用詞不同
最後還是要回歸法條寫什麼57F 10/24 11:15
→ Townshend: 法條只有寫不堵塞行車狀況這個但書 所以也許這是高公局的細則吧 畢竟開單也不用上法院
沒這回事高公局敢po上網好幾年嗎?
違反本規則之規定,依本條例或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處罰。60F 10/24 11:20
推 darktasi: 一堆龜在內線跟中線併排想超車還得繞到最外線65F 10/24 11:24
推 aortic: 超車不該限制只能以最高速為之。其實就單純左側超車,除塞車外,超完車一律回原車道。這原則就能適用所有情況,但台灣法規就愛自作聰明67F 10/24 11:57
推 Maninck: 因為立法的跟執法的是不同人啊XDDD70F 10/24 12:01
※ 編輯: Townshend (27.52.164.18 臺灣), 10/24/2020 14:10:26
推 book416406: 事實就是飆仔有縫就鑽,難到飆仔看到內線有車就不飆了嗎?當然切到可以飆的線道繼續飆啊!以為飆仔一定走內線,邏輯不太行啊
回二樓74F 10/24 14:13
→ Townshend: 如果是飆仔應該覺得各道到處飆來飆去比較好玩吧 一直開同一道很無聊會開到想睡78F 10/24 1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