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jin168chen (毛毛蟲)標題 [新聞] 違停害死女騎士!不服遭終身吊照 女:與時間 Thu Mar 10 09:33:48 2022
原文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73363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HPbl4PwdzI
原文內容:
違停害死女騎士!不服遭終身吊照 女:與我無關
併排違停時常發生,但在屏東就有女駕駛貪圖方便違停,結果害一名女騎士為了閃避,遭
後方公車擦撞不幸死亡,女駕駛當下覺得不關她的事離開現場,結果被認定是過失致死還
肇逃,遭終身吊銷駕照,但她不服上訴,結果法官認定她違停就是車禍主因,駁回上訴。
綠燈直行,女騎士在車道上突然和後方的公車發生擦撞,人車倒地,這一撞女騎士死了,
警方追查車禍原因,發現肇事主因是旁邊違停的白色休旅車。 事件發生在屏東大連路和
勝利東路口,2019年3月21日,下午四點多,楊姓女駕駛並排違停,結果陳姓女騎士為了
閃避,和公車擦撞,倒地後不治,但誇張的是,不只撞到人的公車司機涉嫌肇逃,違停的
女駕駛同樣沒報警就離開,結果被員警認定過失致死後肇逃,雙雙被吊銷駕照且永不得考
領,但女駕駛不服上訴。 屏東縣警局交通隊分隊長俞維晉:「為了閃避一輛違停的自小
客車,往左邊偏移,與旁邊的大客車發生擦撞,因而捲入車底,那導致這名婦人不幸身亡
。」
女駕駛認為擦撞地點在她違停的前面10公尺處,是騎士為了超越大貨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認為車禍和自己無關,但說法被法官打臉,直言閃避併排違停車就是車禍主因,加上女
駕駛明知道騎士受傷卻沒有將人送醫,也沒留下姓名聯絡方式就離開,認為裁罰沒有違反
比例原則,因此駁回上訴,只是這併排違停依舊天天上演。
民眾:「這裡有的人大家都是覺得,啊可能只是買個東西而已(方便),對對對,
方便一下很快。」
其他貨車司機:
「很常(違停)它的空間都不足,雖然下貨不是很久的時間,但是還是覺得很困擾也很危險
。」
儘管覺得很危險,但還是有民眾貪圖方便違停,但這已經不是600到1200元的罰金問題,
要是涉及車禍,害人致死,可就不是罰錢就能了事。
------------------------------------------------------------
違停會不會被檢舉一回事,但如果出事你也要擔上法律責任,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67.6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ALL_E8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46876031.A.388.html
→ MK47: 推個法官2F 03/10 09:35
推 lwamp: 這有什麼問題 下一步當然要修法推違停零肇責呀
違停還要擔心被巨嬰撞 這樣很不方便耶3F 03/10 09:37
推 pnsboy: 無照駕駛繼續開 應該沒在怕5F 03/10 09:38
推 sojay: 怎沒寫判賠多少錢 刑期或緩刑,公車有擦撞竟然直接7F 03/10 09:40
推 iMANIA: 幸好併排停車還是可以檢舉8F 03/10 09:43
推 cocoi: 這就是標準的肇事判決影響人民的作為,我看台灣司法應該還是在"等你被撞死再跟我說"的等級...9F 03/10 09:45
推 claymath: 沒照就開身份證啊 這些人不都這樣12F 03/10 09:48
推 gkkcast: 屏東有無駕照是有差?13F 03/10 09:50
推 DuGoGo: 台灣的日常 以後要習慣了14F 03/10 09:50
推 tckand: 然後以後不能檢舉違停,繼續爽爽停15F 03/10 09:52
推 TaiwanNeko: 閃車也要注意啊
生命沒了,不管判決結果如何,你都是輸16F 03/10 09:52
推 sdd5426: 誰叫你太心急 再過一個月就殺人無罪了18F 03/10 09:55
推 MKIU: DOP新法上路就是台灣的日常了20F 03/10 09:56
→ EEERRIICC: 晚上會去索命嗎?有民俗專家討論一下?21F 03/10 09:57
→ senbai: 不能檢舉,繼續違停23F 03/10 10:02
噓 sincere77: 台灣就是捨本逐末,濫發駕照然後放任違停,出了事才吊銷駕照也挽不回悲劇26F 03/10 10:06
→ shcnku: 違停微罪都要不罰了還肇事主因?這法官應該不適任了!29F 03/10 10:09
推 cocoi: 出事的處罰才是重點,根本就是CP值破表才會一直犯,在台灣都是犯罪之後擁有無上的人權,柯柯...31F 03/10 10:11
推 smfy: 違停不是被列為不可檢舉的微罪嗎33F 03/10 10:14
→ ksk0516: 死人再說,讚啦台灣34F 03/10 10:15
推 ludoren: 看刑事判決書,違停及公車過失致死都判六個月,肇逃違停的六個月,肇逃公車一年兩個月三審定讞,附帶民事訴訟還未有結果35F 03/10 10:17
→ tokeep: 不認粗裁判這樣?這法官也是屏東人?42F 03/10 10:24
推 william826: 我是家屬就開車把妳來回碾
並排違停的 根本下流賤畜43F 03/10 10:35
推 liusean: 這就是塔綠班綠共的心態45F 03/10 10:37
推 XBUCKXMR: 吊銷駕照是警方先執行 他不服上訴被打臉
過失致死的部分應該還沒判決出來46F 03/10 10:43
→ pimday: 路上沒照開的很多啦 吊銷只是照規定走
能實質懲罰她的要看過失致死怎麼判49F 03/10 10:45
→ k102asdf: 無照是無法拘束自由的大嬸的52F 03/10 10:53
→ Erik6502: 把違規車,當紅燈車道靜止車輛,那完全不是車禍主因。,變換車道,要先注意路況,任意變換車道致死,這才是主因。57F 03/10 11:05
推 overno: 只是吊銷駕照而已,真是輕判,應該是過失殺人60F 03/10 11:08
推 reallocust: 屏東呀,也只是路上變成n+2個無照駕駛而已63F 03/10 11:13
推 cpm25: 反正又不會罰錢65F 03/10 11:27
噓 QMO220: 我比較好奇如果是公車路邊臨停造成死亡算誰的
公車停路邊讓乘客上下車跟違停不都是擋住車道嗎
騎摩托車的死亡不算半個變化車道不看後車自找的嗎66F 03/10 11:28
→ nikesb: 無所謂。DPP就喜歡這樣隨機殺人。反正別人家死不完70F 03/10 11:43
推 zerg2150: 違停現在也不能檢舉了,就這樣吧71F 03/10 11:50
推 horb: 推法官73F 03/10 11:56
推 NEWinx: 就一些自私者貪圖方便,也不管會不會造成別人麻煩跟風險74F 03/10 11:58
推 asdf70044: 無照繼續開阿 小問題 現實都嘛認同肇事跟有沒有照無關79F 03/10 12:20
→ LeeFred: 4月就開始大違停了 別怕83F 03/10 12:33
→ yeng1217: 屏東去找周春米啊 她不是說吊扣不方便86F 03/10 12:55
→ hunchisin: 公車有畫上下客區,而且前後不能停車87F 03/10 12:57
推 coffee112: 台灣好多人都直接停在機車道上面 根本 跑跑陷阱車其個機車 就像是在閃障礙物 我是公車我會慢慢開...因為要猜 女騎士 八成會偏進來 不要害人 哀89F 03/10 13:03
噓 AlexShen: 超過3分鐘不是臨停可以檢舉吧?92F 03/10 13:17
推 call032ss: 上次吵說這一切跟政府無關的怎麼這篇一個都看不到了好想點名ID喔94F 03/10 13:24
推 verystupid: 又不用關 信不信這個人會繼續無照上路繼續併排違停98F 03/10 14:11
→ bcw1218: 吊照又沒差,一堆人身分證當駕照開的99F 03/10 14:19
推 thigefe: 綠畜:違停檢舉不罰喔~100F 03/10 14:24
→ wondtty: 等著看,吊銷駕照後還會不會開車?101F 03/10 14:25
推 ihczfu: 推31樓102F 03/10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