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 )
標題 [新聞] 為閃機車跨越雙黃線男子吃罰單 民代認為
時間 Wed Jan  3 07:50:49 2024



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81569

 

原文內容:

為閃機車跨越雙黃線男子吃罰單 民代認為檢舉魔人多、執法應合理

彰化縣陳姓民眾開車行經社頭鄉山腳路時,是為了閃避機車,才往中間行駛跨越雙黃線,
被開了一張九百元罰單,立委候選人鄭俊雄表示,現今交通魔人很多,有時會有不合理的
檢舉,不僅增加執法人員或交通單位行政負擔,也讓民眾荷包失血,他會推動修法,交通
違規和記點機制都應針對有危險駕駛才記點,執法都應合理化。


「一輛摩托車靠過來,為了閃他,才會壓到雙黃線,雖繳了九百元罰單,但愈來愈不對」
,陳姓民眾說,他覺得這樣被人檢舉很冤,他為了閃人,壓到雙黃線也不過3秒,竟就被
開罰,想到一定還有很多人被交通裁罰不合理,所以還是應跟議員陳情。


鄭俊雄接獲檢舉後, 已跟彰化縣警局及田中分局查詢,並請承辦警員再次觀看檢舉影片
後,確認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第14、15款
」規定,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警方須對其施以勸導,免予
舉發,所以將依法為陳先生撤銷罰單,警方也發文彰化監理站建請撤銷本案。


鄭俊雄說,其實交通裁罰應以危險駕駛如蛇行等違規案件開罰,如果是無傷於交通安全,
或為了閃避人車的小違規,都應予以勸導就好,不用開單,警方也應檢討執法模式,否則
民眾若被檢舉,就遭開單,現今景氣差,常讓民眾荷包失血,也會有民怨。


社頭鄉泰安村村長蕭益忠說,警方執法要合理,不能只靠檢舉魔人寄照片,警方大多也不
會去求證,就寄出罰單,這樣民眾的權益根本沒保障,尤其有些執業駕駛如果一年被記點
太多次,還會被吊扣駕照。


鄭俊雄說,目前檢舉案件過多,已導致警方面對龐大數量資訊,無法完全了解當時違規的
全貌,罰單拼命開,會導致民怨四起,交通部及內政部應該設法解決這個問題,而不是只
關心公庫能進帳多少民脂民膏,致民眾權益於不顧。他若當選將會召開公聽會,召集產、
官、學各界共同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解決現今檢舉亂象,讓民眾行
的安心,也不用隨時擔心荷包大失血。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我也被檢舉過,主要是閃避路邊公車停靠,然後警察跟我說你應該慢慢等他開走阿,
不能左彎閃避,馬的,早知道應該當年去送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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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79.34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4-01-03 07:50:49
※ 文章代碼(AID): #1bbA5RKY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4239451.A.522.html
ShaNe1993: 坦白說真的要完全規避雙黃線超車閃車會很痛苦,只是如果真的遇到我應該還是吞了不會去申訴..畢竟法條設定在那就是給人遵守的,開一個先例就會有無限的後例。1F 01/03 07:56
A80211ab: 被檢舉過+1 小巷子隨便閃都壓線 根本是線到處亂畫5F 01/03 08:01
johnny30489: 愛鑽就說6F 01/03 08:03
ststLiang: 檢舉就是這樣被玩爛7F 01/03 08:05
sa13961387: 不檢討標線檢討檢舉,哈哈8F 01/03 08:07
jameslin510: 標線要怎麼檢討特殊狀況本來就不應該矯枉過正9F 01/03 08:14
smallpig02: 亂檢舉10F 01/03 08:16
ludoren: 罰單遠遠的拍,怎麼不靠近一點給記者拍?11F 01/03 08:21
squllliu: 上班遲到也靠過來了,我看到紅燈直接閃一樣會吃紅單阿12F 01/03 08:22
chanceiam: 檢舉違停啊14F 01/03 08:25
ckgodboy: 附影片警察比較好判斷合理性15F 01/03 08:28
linfuon: 自從被檢舉幾次後就開始檢舉別人 完全報復心態 爽與其怪案量太多不如好好報復 一起加入檢舉行列16F 01/03 08:29
babyMclaren: 不檢討違停?18F 01/03 08:31
poi96300: 四輪不是不會鑽車嗎?不會說要乖乖排隊嗎?
一定是重機騎士都開車 四輪不可能鑽車超越機車19F 01/03 08:32
bdbpzcatqpq1: 文中說已撤銷,這種緊急情況就跟讓路給救護車一樣違停擋路我會在後面等他開走,可以檢舉又能造成後面回堵21F 01/03 08:40
poi96300: 跨雙黃線超機車跟讓路救護車是一樣的 這見解真獨到文中會撤銷就是立委候選人/現任議員去施壓而已24F 01/03 08:45
xufofox: 也有可能是嫌機車太慢,跨雙黃線超車吧26F 01/03 08:50
momoWade: 山腳路87%都是單車道,幾乎沒有獨立機慢車道,簡單說這應該只有前後車關係,哪來閃不閃避問題,是不是嫌慢想超被檢舉才在哭啊?27F 01/03 08:51
gx9900824: 八成嫌前車慢嘛30F 01/03 08:54
b199059x: 山腳路本來就不寬又崎嶇住戶又多,一看就是要超車哪來機車靠過來,機車騎快的都自己超車了31F 01/03 08:57
bgflyer: 公車停靠不是緊急事件囉33F 01/03 09:13
k7881683: 笑死 到底要不要抓違停了34F 01/03 09:13
tigotigo5566: 下樓倒垃圾都是垃圾車到巷子橋違停機車避免碰撞 機車真該死35F 01/03 09:36
leo255112: 什麼拉基民代37F 01/03 10:03
geniusleo: 台灣落後不是沒有原因38F 01/03 10:03
chimouse: 需要閃避是不是你也靠別人太近了?只講自己好的欸
都2024了 台灣還有在接受陳情銷單政治人物 真LOW
立委不從源頭改變 只會做選民服務 難怪台灣不會進步39F 01/03 10:05
mepass: 真好 民代認為無敵42F 01/03 10:33
vovoson: 閃違停也就算了 小路上是不會一前一後哦43F 01/03 10:54
yur: 四輪大爺要先過啊44F 01/03 11:07
chi17: 雙黃線放在鍵盤上尊重而已,上路壓爆45F 01/03 11:09
MDJJ: 機車騎在路肩遇到路邊停車殺進來,不躲嗎46F 01/03 11:21
lain2002: 鬼切或左轉切西瓜這些真正危險的行為反而無法可罰47F 01/03 11:34
bagtwo: 違停佔用道路你也不能違規跨越雙黃 應等違停開走啊48F 01/03 12:03
knik119: 以下開放魔人吐嘈
魔人避免違規這種情形不閃,等機車碰。或加速離開,或減低速度,機車如碰到就給他碰,總之不能違規49F 01/03 13:07
windlll: 所以他要閃機車,那個肇因是不是該抓出來看有沒有因為他違規造成別人違規52F 01/03 13:14
joinptt: 閃機車?跨雙黃線超越機車吧?54F 01/03 13:17
Bozhi: 檢舉仔:乖乖在機車後面等很難嗎!55F 01/03 13:37
horb: 安全的應對方式不是煞車嗎?往左邊靠是把風險轉移給對向車
雖然我知道很難56F 01/03 14:07
rtoday: 我也被開過 幹 以後看到機車叭他就對了59F 01/03 14:16
johnny30489: 推樓上 按喇叭沒用 撞下去板金教訓啊60F 01/03 15:47
poi96300: 樓樓上不要亂教 趴下去是吃2萬4 危險駕駛 惡意逼車61F 01/03 16:18
ultratimes: 檢舉就是這樣被玩爛? 是檢舉就是該這樣玩才對吧62F 01/03 19:22
khhuang1: 跨越雙黃線是要用哪一條法規檢舉?63F 01/04 09:49
poi96300: 48-1-2 不依標誌 標線 號誌指示行駛64F 01/0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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