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ori (毛利)
標題 Re: [問題] 台電、主委充電樁不一樣??
時間 Wed May 29 08:15:58 2024


不管是台電或是例如各縣市(台北、新北)等等的充電樁辦法建議書
表後接電這件事情都是合法且可行的

不過 實際上現在應該有很多黑數
在安裝了之後根本沒有跟台電報竣的吧?

現在出了這件事情
那些沒有按規定申請報竣的
應該要自覺一點 趕緊去補報了
不然被住戶挖出來 不僅僅是住戶本身 管委會也會有事(管理不周?)

但猜測台電現在應該會更加嚴格審核
感覺新案申請應該更難通過了....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就說了 不是火災本身的問題
: 而是責任歸屬的問題
: 像現在出了這麼嚴重的事
: 好幾億的損失
: 原本還可以凹建商多少賠一點
: 但現在改了地下室的這些線路
: 你覺得建商還會理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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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72.158 (臺灣)
※ 作者: Maori 2024-05-29 08:15:58
※ 文章代碼(AID): #1cLdF0Av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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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台電、主委充電樁不一樣??
05-29 08:15 Maori
poi96300: 買透天就沒有你說的這些鳥事了1F 05/29 08:24
touyuan: 台電要受理補申請嗎?2F 05/29 08:30
vovoson: 報備又怎樣? 台電認證也不可能幫你賠啊3F 05/29 08:32
台電本來就不會賠 是沒報竣的那些會被住戶挖出來 八成叫你拆掉
以前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台電報竣這件事所以黑數很多 現在不一樣
一定會重新被檢視 已經有看到群組討論住戶在質疑這件事情了
hank12332: 哪這麼誇張XD4F 05/29 08:33
※ 編輯: Maori (119.77.172.158 臺灣), 05/29/2024 08:39:49
iwei0930: 有過的也要再去跟台電確認吧 誰知道主委傳line來說過了但實際自己是不是那兩個黑數的其中之一?但也有可能一去問發現自己真的是黑數 呵呵 這時就好玩了 會認真主動拆掉嗎?人啊 尤其澱粉 呵呵呵5F 05/29 08:41
Maori: 有沒有過很簡單,看電費帳單地址就知道了,有過的會有車位9F 05/29 08:43
iwei0930: 喔 那簡單啊看帳單就知道台電、主委那邊數據錯了10F 05/29 08:44
Maori: 編號,例如XX路XX號(含B2-13號車位充電座11F 05/29 08:45
iwei0930: 我很好奇 既然台電不會賠 報台電是報心酸的?再來啊不是不是充電樁?怕啥?
總之呢 就看主委會不會集結這42戶的帳單出來訴諸媒體
我個人是覺得台電出包機會大
台電把自己算的太緊繃 讓自己沒有退路 然後住戶覺得有台電背書就覺得沒風險了 呵 都沒想過台電也是人?喔 對了跟充電樁沒關係 呵呵12F 05/29 08:45
Maori: 報台電主要應該是為了審核社區電容和饋線容量是否足夠19F 05/29 08:53
can05025: 當然跟充電樁沒關係!
又不是充電樁燒起來!
即使燒了也是台電來電問題啊!20F 05/29 08:56
maniaque: 二次側不是台電的責任範圍,區分很清楚
一直要抓台電當戰犯,是看上台電家大業大嗎???
爽用電的時候,怎沒想到 用電安全 是住戶自己的責任????23F 05/29 09:19
ActionII: 你沒說管委會不知道,怎可能會有事,硬要說的話反而是物業疏失,因為物業一定知道你施工26F 05/29 09:27
cospergod: 就為因應你充電的線路出問題 硬要扯台電 是知道自己行28F 05/29 09:29
ActionII: 現在說充電樁沒問題,是真的指「只有充電樁沒問題」,但整個充電系統又不是只有充電樁29F 05/29 09:29
cospergod: 為讓建商解套了 只好硬扯吧31F 05/29 09:29
zebirlin: 充電樁沒問題 裝100支我不相信會沒問題32F 05/29 09:31
FFMay: 充電樁配線過載不是充電樁本身問題33F 05/29 09:34
jimmyyang: 我認為這是管委會同意的 住戶應自己吸收損失
物業怎麼可能有責任 一切都是未知數34F 05/29 10:27
maniaque: 那.....當初投反對票的住戶,有責任分攤損失嗎??? ^_^
現在這可能就是大問題了
區權不同意的 vs 同意但是沒裝的 vs 同意且有裝的
發現嗎,就跟現在台灣政治差不多的情況
而那 42隻業主,也一定會把責任甩給管委會
或者是台電,就跟板上那些認為不是充電樁的鄉民一樣36F 05/29 10:32
atbhao05: 問就是表後拉線42F 05/29 11:18
Maori: 要先找出原因和該負責的人,再來討論是不是有人會甩鍋比較有意義吧?先定罪給42戶的討論有意義嗎?43F 05/29 11:23
hank12332: 這不是說廢話,區權會通過的案就是社區多數人同意的
如果不喜歡社區這種做法,可以自己搬出去
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反智的言論45F 05/29 11:31
thigefe 
thigefe: 台電本來就不該幫你負責你家插座燒掉的責任,規範用電目48F 05/29 12:02
thigefe: 的很多,也有安全考慮,不然就會有人夜市用電投機接工廠
thigefe: 用電
infinity0124: 樓上的言論就像我沒投民進黨,我可以不繳稅嗎一樣好笑,如果責任要分開,那當初幹嘛投票
直接愛裝就裝,出事自己擔就好
再說現在初判跟充電樁無關,即便充電樁數量跟送審不同,那也是另外的事,跟這次火災有啥關係
真的過載也該是社區跳電
如果是因為過載導致燒起來你該質疑的是保護裝置51F 05/29 15:32
iwei0930: 所以樓上質疑建商囉?
保護裝置不就建商裝的58F 05/29 16:02
infinity0124: 是啊,怎麼了? 如果是過載燒掉不就是保護裝置有問題;如果是短路燒起來就再等詳細火場鑑識啊
你手機玩一玩過熱燒掉,你會去怪哪個程式吃效能嗎60F 05/29 16:28
iwei0930: 好好好 你質疑的好 我欣賞你大方指控建商偷料63F 05/2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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