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sherlockan (holmes4869)標題 Re: [新聞] 成大女職員「駕車癲癇暴衝」釀1死 昔禁時間 Thu Aug 15 02:32:14 2024
https://i.imgur.com/R1vAt2m.png
結果後來校方說不是同一個人
但究竟是誰撞倒他的
不好意思,「個資法問題,無法透露」
這就厲害了,在學校被撞到的人,學校竟然能不告訴他是誰撞的
這下問題就來了,究竟是成大地靈人傑,特別容易產生會撞人的職員,還是其實根本就是同
一個人,但成大在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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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herlockan 2024-08-15 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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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ndh: 台南不意外1F 08/15 02:51
→ liko7676: 台南不意外 第三世界的交通 自治法也是4F 08/15 05:41
推 SaberMyWifi: 哇靠,全校護一人,這女的背景硬到爆,看來是要被撞死的家屬去跟那女的道歉,對不起讓妳撞到我女兒了5F 08/15 05:56
→ MK47: 還好吧 南部撞死個人算什麼 大驚小怪耶(反串要註明)7F 08/15 06:02
推 tndh: 背景很勇喔8F 08/15 06:16
→ belucky: 成大這波操作也只是丟自己的臉 頂大 不夠格吧9F 08/15 06:18
推 charles1975: 八十八槍人都抓不到 台南真的不意外
真心說 沒反串10F 08/15 06:18
→ dslite: 某樓想進桶 判刑都判完了還在抓不到15F 08/15 07:03
推 zaiter: 一定是塔綠班19F 08/15 07:38
推 Clarkliu: ??有第二個癲癇患者在成大開車 可是不能告訴你是誰?21F 08/15 07:50
→ tokeep: 個資法不提供,卻在媒體受訪說駕駛有服用癲癇藥物紀錄
看來就醫紀錄不在個資法管理範圍內22F 08/15 07:50
推 CHYYP: 成大可能有兩個交通定時炸彈吧
一個剛撞死人 一個不好說24F 08/15 07:54
推 william826: 不是說撞到學生當下沒留資料 校方怎麼確定的 優秀喔26F 08/15 07:54
→ ru04hj4: 台南都這樣搓湯圓的喔27F 08/15 08:10
推 bross0626: 發言的人敢不敢對賭 如果是同一個人馬上辭職並且捐出全部的財產給被害者的小孩30F 08/15 08:14
推 apple00: 88槍抓到了 可是5槍的抓不到32F 08/15 08:15
噓 QuentinHu: 不是啊,之前撞人的跟這次撞死人的不同人嘛,之前那個就一個機車人員工,你拿這次癲癇的人造成的事故去問之前那次的事情,本來就不合理啊,一碼歸一碼33F 08/15 08:15
推 bross0626: 樓上 現在就是沒人相信不是同一個人啊36F 08/15 08:19
推 eddy13: 成大校方自爆校內其實是還有其他的交通炸彈,真是自己炎上自己呀38F 08/15 08:34
→ keigowei: 小職員能被不斷護航不是有校長裸照就是有背景有靠山40F 08/15 08:35
推 nemohuang: 在學校本來就是有關係背景根本是躺著41F 08/15 08:36
推 reborn6229: 好像是說低卡這篇爆料校安中心沒有登記,所以才會說不是同一人42F 08/15 08:40
→ qingalen: 校方等於證實有這件事故,過失傷害告下去就知道是誰了44F 08/15 08:41
推 chbio: 都有人死掉了,還在個資法45F 08/15 08:41
噓 aal: 恥辱成大 喪權辱校47F 08/15 08:45
噓 DSAndres: 基本常識。報警聯單上面就有對方個資,這位同學找校警是警衛還警察?如果是警察沒備案可以舉發吃案,如果是警衛,人家就無權給你對方個資。48F 08/15 08:46
推 dahlia7357: 這告訴我們,車禍後對方的車牌你要自己拍下來53F 08/15 09:17
推 beoneg: 有時候不是校方護一人,而是護自己當初的無所作為及縱放54F 08/15 09:35
→ youkisushe: 南部真的很厲害 撞人的鴿子法 被撞的鴿子飛鴿傳書55F 08/15 09:36
推 tbiarenas: 不是同一人更糟吧變成成大職員都三寶喔57F 08/15 09:44
推 seemoon2000: 校方不能提供是誰很合理吧....這什麼問法
你要知道是誰 之前有報警的話 看報案三聯單啊58F 08/15 09:46
→ bilibala: 被撞的學生沒記住車牌嗎?把車牌拿出來就知道是否同一人62F 08/15 09:54
→ william826: 查一下這老害誰的皇親國戚 還有成大這樣處理事情?還好08也考不上69F 08/15 10:50
推 mutantsoul: 告肇逃,採車上有沒有兩組指紋,傳警衛當證人71F 08/15 10:52
推 reallocust: 實務上學校不屬於道路範圍,只要沒受傷,單純財損警察都不想來處理72F 08/15 10:58
→ joe931: 個資法原來是這樣用的!!學到了74F 08/15 11:00
推 reallocust: 如果事情發生當下校警沒查核撞人的身份,是校警的責任,不提供加害人身份給被害人,是學校的責任75F 08/15 11:00
→ a901922001: 看台南一堆禁行機車跟機車專用道 就知道是個鬼地方77F 08/15 11:02
→ ganninian: 台南真的是沒有王法的地方 所以公司台南蓋廠招人我死都不去79F 08/15 11:15
→ maniaque: 樓上,你不如說公司給得不夠多吧....81F 08/15 11:17
推 reallocust: 成大也只有兩個同是工學院的校區有門口對門口,其它不會有跨校區直穿越道路的,這位同學說的是總圖前那條校內道路,跟這次自稱癲癇的三寶肇事同一條
成大也有法律系與交管系,副校長種種應對,只能說這學校不是教你成為法律人和交管人,而是教游泳的,在水很深的地方游泳82F 08/15 11:18
噓 DSAndres: 就算在校園內警察還是會來好嗎 只是非道路範圍不會開立道路交通事故聯單 但是會開立事故登記聯單 上面還是有雙方個資好嗎 大學生沒社會經驗亂說一通90F 08/15 12:09
噓 windom: 我猜根本就是同一個人啦 成大再隱瞞吧 看那個副校長德行為什麼不是撞到它啦 那就真的放鞭炮了98F 08/15 12:42
推 reallocust: 學生隱晦的原因在於當下沒報警,頂多應該有照片或車牌,所以沒盤查撞人者資料,然後騎個腳踏車被撞摔,想看看老害校警的嘴臉是如何,應該又是敷衍應付沒受傷懶得處理然後腳踏車沒壞被搓掉100F 08/15 12:57
推 PR58: 這就表示是同一人了啦 不用當大家白痴104F 08/15 13:13
推 vt1009: 這是國立頂大還是野雞大學示範密室政治?106F 08/15 13:49
→ chouvincent: 好了啦 護航仔 撞你的人還不能知道是吧
真是夠噁爛 這咖背景超硬的108F 08/15 14:11
→ AIRWAY1021: 是同一個人才不敢講,不然訴訟打下去就暴露了110F 08/15 14:14
推 bagtwo: 搞不好這條路之後改禁行機車111F 08/15 14:19
→ pingo0423: 其實校園內禁止開車就好, 只能騎腳踏車或走路112F 08/15 14:39
推 d1438a: 原來被撞還不能知道是誰撞,個資法真好用114F 08/15 15:35
→ jcchiou: 大學校園是禁止機腳踏車 只有尊爵四輪可來去自如116F 08/15 16:11
推 TFBF: 7樓那個不算反串吧117F 08/15 16:44
→ AHEAD099: 禁四輪很難 校內商店需要送貨 開車的教職員也不會同意學生沒話語權118F 08/15 17:52
→ zzyzx: 我勸你不要多管閒事120F 08/15 18:42
→ bbbing: 就說我們要尊重身障者了121F 08/15 18:46
推 smt3457: 校園內本來就應該禁行汽車123F 08/15 20:21
→ TSUBO: 綠共掌權下不是擴大收紅包範圍嗎124F 08/15 20:30
推 Bausis: 有背景喔?以前就出事還能安安穩穩留在成大,校方在怕什麼125F 08/1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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