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
標題 Re: [新聞] 開BMW國道逼車!害5歲童拋飛慘死 企業
時間 Mon Mar 17 11:45:09 2025


※ 引述《crazypitch (′‧ω‧‵)(丁洨雨)》之銘被告
: 案經上訴,張男認罪,且賠償1200萬元與辛女達成調解,並當場誠摯道歉獲得諒解,台

: 分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車禍後的賽局就是這樣啊...

花大錢和解換緩刑或減輕刑責

或是堅決擺爛反正就進去蹲給法院判

你被害者什麼都拿不到 會比較好嗎?

酸有錢人玩法真的沒什麼意義...

花錢買命(刑)自古常有

司馬遷如果有錢 他也會花錢買的

不然如果遇到這種

https://i.imgur.com/gsod2V4.jpeg
[圖]

連錢都拿不到 送這種人進監牢

又能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8.198.204 (臺灣)
※ 作者: yokann 2025-03-17 11:45:09
※ 文章代碼(AID): #1drvh7y3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42183111.A.F03.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開BMW國道逼車!害5歲童拋飛慘死 企業
03-17 11:45 yokann
CaymanS: 如果受害者更有錢,堅決不拿錢,可以送他進去蹲嗎?1F 03/17 11:47
isco: 就堅決不和解也可以,你爽就好。 看法官會判他關多久。 只是初犯......你就不用想能關個3年以上了2F 03/17 11:54
hancash: 直接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然後再沒入名下的車輛,將來他再找誰借車,那個人也一樣要被吊銷駕照並沒入車輛,我相信這種做法一定能遏止這些恐怖攻擊,只是立委們不敢也不想這樣修法4F 03/17 11:55
leutk: 在鬼島 吊銷駕照有很嚴重嗎?
路上一堆無照駕駛的 但是台灣法律就是這樣8F 03/17 11:58
sammy98: 確實 法院很現實 談的是小孩子長大成年撫養金 扣掉小孩子工作後會回饋孝順父母親的錢  相信9成的人 一輩子不會給父母親1200萬
小孩養到大-1000萬 孩子孝順父母給2200萬 = 1200萬
所以為什麼大部分死亡大概只賠100-500 反問1200不和解嗎10F 03/17 12:03
e2000: 其實台灣的法律都故意不讓受刑人痛苦,我走路時給闖紅燈的撞飛,肇事者說沒錢,不然要怎樣我才滿意?我說你挑跟你一樣的卡車然後去給他撞,不用斷三根,一根就好,結果他說他會怕,他不敢,所以法律要有效,就是要夠痛,皮肉痛,我小時候玩火差點把家燒掉,結果一群人出來救火,跪在家祠前被揍,打到傷痕累累,永生難忘,從此不敢玩火,台灣的法律制定都沒考慮到該如何讓加害者有記憶點
賠錢歸賠錢,該痛的還是要給他痛,不然下次又再犯
假設判處鞭刑十下,且要皮開肉綻見血才算,賠100萬少一下,最多折抵一半,就是少挨五下,這樣不但家屬可以拿到錢,肇事者下次也不敢了,畢竟骨頭硬不過刑具16F 03/17 12:08
sdiaa: 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沒屁用阿 考到照幾十年從沒被檢查過27F 03/17 12:12
e2000: 台灣的法律可以放任每年交通死三千人以上,就知道這樣才是人民要的
吊銷駕照有啥屁用?連未成年人沒駕照偷騎車開車都可以破解這爛招了,你拿來對付成年人?違規慣犯?是不是越活越回去了?
不要再用出什麼擋人開車的招了,好破解沒效,要痛才有效28F 03/17 12:13
holygoner: 4樓的意見很好,但修法是不會過的34F 03/17 12:22
ian41360: 台灣法律就是讓我買了車可以亂開,為了30秒一個紅綠燈我跟龐德一樣他媽的開上人行道逼車逼人衝過去超爽的還不能檢舉我,歡迎用生命跟我的鈑金對撞,阿斯,太爽了我下班還要再去壓迫眾生35F 03/17 12:40
ohyakmu: 不拿錢給法官判,你就等著看法官放人吧39F 03/17 12:53
wondtty: 為何不能罰錢且關?40F 03/17 12:58
vovoson: 他這個法官也覺得他有逼車比較惡劣吧 刑責和賠償都比較高 不然撞死人判幾個月而已 沒賠錢也不會判到一年 但是可能讓你不能易科罰金41F 03/17 12:59
realbout: 人命 值錢44F 03/17 13:03
sammy98: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都分不清的話 懶得解釋
反問 如果提高到5000萬 你要不要和解?
提高到8000萬和不和解?45F 03/17 13:37
toshiba5566: 鬼島司法就是爛,民進黨不在乎48F 03/17 13:46
atlaswhz: 現實是就算判1200萬,只要對方一擺爛,一樣拿不到49F 03/17 13:50
hancash: 所以真的有仔細看完我的敘述嗎?吊銷並終身不得考領是其中一種做法,另一個做法是沒入肇事者名下的車輛,還有誰敢借,就吊銷那個人的駕照和沒入那個人的車輛。不過以上做法均不符合現行法規,加上有牴觸憲法的疑慮,而且會嚴重損害到民意代表及其選民的利益,所以這些永遠不可能會實現。50F 03/17 14:02
tidalwave00: 難怪台灣馬路上這麼多瘋子56F 03/17 14:02
william826: 我在通運行 看少數幾個垃圾司機經驗 逼車、超速害死人 要馬拿500萬以上和解 要馬關2-3年
受害者家屬有錢不和解的也是有 那就是司機進去關 但初犯就是2-3年 累犯會到5年57F 03/17 14:17
hancash: 高雄美濃的一隻老猴子也一樣,無照開著報廢車,多次肇事也是兩手一攤,家屬也一樣爛61F 03/17 14:28
jesuskobe: 我們是民主國家,提方法是要有可行性而不是自己喊爽的你喊出來修法結果大部分民意不支持那就沒意義63F 03/17 14:33
e2000: 50樓講的實在是,一群猴子89認識講義氣,腦子做事情都是先衝了啦,兄弟相挺這輩子而已啦,下輩子沒了,他們剛認識的,起鬨個一下,比義氣拼兄弟,黃湯下肚相挺,誰有車子的先借我一下,阿義仔你剛進來,兄弟現在有需要你幫忙,你可以先回家開車借我們一下嗎?國中高中89猴誰借機車不是這樣的?壓車?壓掉老同學的還有千千萬萬的新朋友加入,你要死幾個人?他們會怕?有前科的刑法都不怕了,怕你交通規則?他們腦子永遠是先衝先爽再說
現在的民意是連檢舉都不可以的社會,台灣人現在要的就是這65F 03/17 15:22

--
作者 yokan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