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dra6716 (處女空氣)
標題 Re: [閒聊] 張政禹車禍影片,大家認為肇責幾幾開
時間 Fri May 30 10:03:40 2025


※ 引述《jumpballfan (QQ)》之銘言:

這種case說汽車100%的基本上都沒幾個實務經驗。

實際上以近年大多數法官跟鑑定委員的見解,這種案例現階段大多數就是
機車主因汽車次因,看要不要硬抓汽車未注意他車狀況或未使用方向燈來定論。

當然,在初判表那關的確還是有很多白癡交警會用所謂的轉彎直行來研判,
阿交警就很多都沒什麼sense,我手上至少超過10件鑑定之後翻盤的。

但汽車就算責任可能轉次因,那不見得每件都有機會拚到無責,那在有部分
過失的情況下當然就可能吃到過失傷害。

所以通常如果初判表出來抓我們是主因,在我方有保險的情況下我不會
引導汽車去鑑定,畢竟保險公司如果可以同意7成過失,可以賠比較多錢,
對後續和解也比較有幫助一點。

但如果自己汽車損失很大,或者沒保險,走鑑定或者訴訟現階段這種case
機車主因以上的機率至少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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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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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83.63 (臺灣)
※ 作者: hydra6716 2025-05-30 10:03:40
※ 文章代碼(AID): #1eEH7-Re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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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張政禹車禍影片,大家認為肇責幾幾開
05-30 10:03 hydra6716
aqwe: 不知道機車百分百肇責的成因會是甚麼?1F 05/30 10:15
TCdogmeat: #1eE4sUtq (Baseball) 請問這個您怎麼看?2F 05/30 10:17
Re: [新聞] 車禍現場曝!張政禹作客樂天桃猿比賽 球 - Baseball板 - Disp BBS
[圖]
straggler7 不一定,最高法院有不同見解...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非字第32號 101年10月30日交路字函...僅說明「同向同車道之前後(解釋上應指正前、正後) 車之規定,並未提及二汽車(包含1汽車、1機車)
hydra6716: 我說了呀,最終當然看法官個人見解,但實務上近年這種案子大多數就是會以前後車沒錯3F 05/30 10:24
beoneg: 生前猴子,死後孝子
*死前5F 05/30 10:49
st210113: 其實警察初判有時候連參考價值都沒有,相較之下車禍鑑定比較有用,初判翻車例子真的不少7F 05/30 10:50
bravery1117: 機車會全責,大概率就是因為明顯超速+從後方加速來右側硬超車。9F 05/30 12:05
Jacky4939112: 關門+噴雨刷水試試看11F 05/30 12:21
Tieylea: 初判表這個白癡制度明明就警政署當年要推出去回歸保險公司跟車鑑會 是保險公司自己不想花錢花人跑車鑑 硬回頭施壓警察繼續吞下去 事故現場初判頂多就是畫圖說故事 跟專業車鑑本來就不是一樣的等級…..
翻盤本來就很正常
如果一審法院翻盤不認車鑑 不受行政機關拘束自為解釋判決 這個拿出來講還比較有參考價值一點12F 05/30 13:06
ryu38: 一般法官還是以車鑑為主
看影片摩托車應是騎在路肩,只有舉證路肩不是車道19F 05/30 13:29
Feriohan: 如果有照規定打方向燈的證據,炮彈屁孩肇責應該比較大21F 05/30 14:05
ultratimes: https://maps.app.goo.gl/LNpPs6qj2c4VbhL96
路口過後才有15公分的線,路口前沒有
所以要咬對方行駛路肩這點,行不通囉
然後咬人家超速也行不通喔,你有國家認證的測速器嗎?22F 05/30 14:19
a1234shin: 當下警察畫的道路圖要看仔細,是不是跟機車畫在同一車道+確立前後車關係,警察要是畫車道分割,當下要抗議+拒簽26F 05/30 14:36
mussina27: 肇因是探討為什麼會撞到,之後才是肇責判斷;汽車轉彎應注意變換方向是否安全,縱然有許多機車的過失只要沒辦法舉證汽車駕駛無法注意就會有至少30%的肇責。29F 05/30 15:23
ryu38: 凹大師又再笑死人,路面有標線可以換算時速這個法院是採信,可以用你的時速換算對方相對速度來證明無法及時反應32F 05/30 15:43
mussina27: 用新聞影片搭配樓上u大提供的路段街景來判斷,機車騎士很可能在騎過公車停車格之後就已經騎到水溝蓋上了喔,但我用手機截圖很糊,有人能支援解析度好一點的影片截圖嗎?
http://i.imgur.com/hXjG3xD.jpg34F 05/30 15:46
[圖]
joseph0318: https://bit.ly/3ZajIxr
看這篇高院打臉原判決、打槍車鑒還提出信賴保護原則改判右轉車無罪比較精彩
mussina大大 你說沒辦法舉證汽車駕駛無法注意就有30% 但你忽略掉信賴保護原則了39F 05/30 16:07
mussina27: j大這篇我昨天在看這個case的時候有撈到,我認為上訴理由中的確有強調事故發生時間非常短暫非人類可即時反應的範圍,而上訴法官也採認該說法並認為在這兩秒的時間內應採信賴保護原則,再加上原審及車鑑援引錯誤所以才有無罪判決。再加上本案很幸運的有完整訴外第三方後車的行車記錄器影片可清楚證明上訴論點,事實上0肇責的好球帶非常小。44F 05/30 17:07
s6525480: 陳慧珊法官英明 相信後車本來就不會任意超車 及負有注意車前狀況義務 精彩51F 05/30 18:53
austin0353: 我轉彎都可以無責了,因為對方違停起步,而我已經煞停53F 05/3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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