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作者 ariesPTT (阿凡)
標題 [問題] 請問案內是否屬違規停車?
時間 Thu Jul  3 19:04:05 2025


先上圖
https://i.imgur.com/QOqIS28.jpeg
https://i.imgur.com/jzrxFUo.jpeg
[圖]
 
[圖]


他停這個位子
車子都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繞越
這位大哥就停這樣去隔壁冰店吃了20多分鐘
期間我有撥電話請110來處理
然而警察剛好20分鐘後才來
所以擦肩而過

而我為什麼在那邊等?
因為就是我的摩托車被卡在裡面出不來

經檢舉結果
https://i.imgur.com/BAQ75zw.jpeg
[圖]

這樣真的沒有違規嗎?
若有,請問該檢舉什麼項目?

留言手下留情,活了30年第一次檢舉用路人,真的是被影響到,先不用嗆我檢舉魔人了。
懇請各方大神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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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1.22 (臺灣)
※ 作者: ariesPTT 2025-07-03 19:04:05
※ 文章代碼(AID): #1ePcEdI4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51540647.A.484.html
jackchen1025: 這種把自己車子困住的,真的超級火大1F 07/03 19:07
ariesPTT: https://i.imgur.com/p5EjEyk.jpeg
補後方照2F 07/03 19:07
[圖]
a05079944: 並排臨時停車是被政府歸類為輕微違規不能檢舉,但你可以提告他強制罪,妨害自由4F 07/03 19:11
ariesPTT: 我也有點不理解,非民眾可檢舉項目,那為什麼要列在檢舉可選擇的類別?求開示6F 07/03 19:15
Jamie: 在高雄不算8F 07/03 19:24
ice4564: 停轉角真的沒水準9F 07/03 19:25
a05079944: 你檢附的是影片還是照片?並排停車需要3分鐘的檢舉證10F 07/03 19:28
Ferrari360: 他都沒水準了 你還幫他遮車牌幹嘛12F 07/03 19:30
koalagogo: 這已經不能檢舉了 只能鴿子開13F 07/03 19:36
n74042300: 圖上後面那些路上水溝蓋上人行道上的盆栽雜物可以寫市長信箱 會專案處理掉14F 07/03 19:42
shuuptt: 這樣不舉發?唉16F 07/03 20:12
kimi7918: 不是不舉發,是不開放檢舉,所以只要在警察來之前離開就沒事喔啾咪17F 07/03 20:42
tidalwave00: 出不來就叫警察來,無能政府縱容違停的19F 07/03 20:49
a05079944: 解決方法:1.官員因為並排出事2.提告強制罪3.陳情警員(回復你官腔法條)4.找議員5.忘了牠去睡覺20F 07/03 20:49
zxc9411: 有類似案例 提告強制罪成立開罰的嗎?22F 07/03 20:52
SAKIEr: 目前還是台北市110效率最好,新北還要加油耶23F 07/03 21:00
doubleyellow: 警察總是姍姍來遲,人家都吃完冰走人了!結果還不能檢舉24F 07/03 21:01
gt12345: 只有我覺得機車停那也是違停?26F 07/03 21:08
ialeou: 對,只有你27F 07/03 21:27
krit1009: 不就40%寵出來的 嘻嘻
不過像他這樣亂停 遲早出事啦
要是哪天運氣不好 給他遇到一條大的 你看他還敢不敢亂停28F 07/03 21:31
f800311: 民眾只可以檢舉三分鐘以上的並排停車,並排臨時停車不可檢舉
所以,您可以提供間隔三分鐘以上的佐證照片檢舉他31F 07/03 21:37
syldsk: 站在那邊拍三分鐘,看看是誰會被嘻嘻34F 07/03 21:46
qsc753: 台中一個小時後才會來 廢到笑35F 07/03 21:55
applewarm: 這真的讓人超不爽36F 07/03 21:59
joiedevivre: 新竹的承辦本來就可笑至極 門牌都拍進去了也能用
地點不確定當理由不舉 上下交相賊的無法地帶37F 07/03 22:04
nrsair: 縮限檢舉39F 07/03 22:22
CHRISBEE: 先簡訊報案,再檢舉看看40F 07/03 22:55
[圖]
nikesb: 40%喜愛的天堂。不給檢舉。大家比誰更無恥。42F 07/03 23:09
yeangigi: 去立法院門口旁邊並排臨停,1分鐘裡面的駐衛警就會出來看你有沒有放證,沒有就趕你走43F 07/03 23:32
vitalii: 碰到這種卡著害別人車子出不來的人真的很討厭45F 07/03 23:33
ALDNOAH5566: 檢舉好幾次最後直接不來46F 07/03 23:36
uvegotmail: 你有鑰匙47F 07/03 23:49
LabaK: ct200跟推文的本田都一個鳥樣48F 07/03 23:50
pttabs: 顯有妨礙他人通行之處所49F 07/04 00:43
yiyin330: 警察說了這案例跟併排或臨時併排無關,這類似的案例我好像看過有人解釋,旁邊是路肩可以停的地方,到底停路上算哪條違規
明天如果沒人有解答的話其實你可以直接打去問,應該會跟你解釋為何不屬於併排停車
然後你的問題,違規是肯定有的,但是條例要釐清先,再來看是否屬可檢舉之條例50F 07/04 02:49
drimp: 不要再害人了 這種提告強制根本不會贏 還要浪費一堆時間做筆錄出庭
可以告但穩輸的還在那邊建議57F 07/04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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