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
標題 Re: [新聞] 肇事七成卻求償30萬 無照女騎士調解喊價
時間 Mon Sep  8 09:54:52 2025


※ 引述《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之銘言:
: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980853
: : 肇事七成卻求償30萬 無照女騎士調解喊價 驚呆駕駛
: : 記者 盧品皓 / 攝影 徐克誠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 : 發佈時間:2025/09/05 17:44
: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05 23:00
: : 高雄一名無照女騎士在路口未禮讓直行車,違規左轉遭撞倒在地,肇事責任比例高達

: 成
: : ,但在雙方進入調解程序後,女騎士卻提出高達 30 萬元的精神損失求償,讓只有一

: 五
: : 肇責的小客車駕駛感到相當錯愕。事發於 6 月 20 日高雄左營菜公路與左營下路口

: 女
: : 騎士除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外,還包括醫療費 7000 多元及工作損失 6 萬多元,總計

: 償
: : 金額達 38 萬 6000 多元。法界人士表示,只要有肇責,不論比例多寡,受損方皆可

: 出
: : 求償。
: : 這起車禍發生時,一名婦人騎機車未禮讓直行車輛,直接催油門左轉,導致雖已踩煞

: 的
: : 汽車仍來不及煞停而撞上。女騎士先趴上引擎蓋,接著連人帶車倒地。汽車駕駛立即

: 影
: : 存證,而女騎士的機車車殼破損,但她表示不用報警。汽車駕駛的媽媽表示,當下女

: 士
: : 承認自己沒有駕照,擔心會被開罰 2 萬 4000 元,請求不要報警。讓她感到傻眼的

: ,
: : 肇責比例明明是對方七成、自己是一成五,對方卻開口求償 30 多萬元。
: : 汽車駕駛的媽媽進一步指出,後來發現這名女騎士有多筆酒駕紀錄和事故罰單,因此

: 疑
: : 是否為蓄意行為。而當事女騎士則強調自己因車禍已有兩個月無法工作,並秀出從膝

: 包
: : 紮到小腿肚的傷勢,仍可見瘀青,走路仍不穩。她表示求償金額是由法律扶助計算出

: : 39 萬多元,並反問為何要故意製造車禍讓自己兩個月無法生活。
: : 值得注意的是,這名 57 歲的女騎士雖無照,卻仍在事故後繼續騎車。雙方關於賠償

: 題
: : 已談判兩個月仍無法達成共識。律師李茂增解釋,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通常會衡量被

: 人
: : 的傷勢以及雙方的社經地位和收入等情況。他指出,只要發生交通事故,受損方都可

: 出
: : 精神損害賠償,且只要對方有肇責,就能提出賠償請求。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最終

: 由
: : 法院審理決定。
: : ====
: : 好像無照還能享有治外法權,繼續騎車
: : 台灣沒有絕對路權的觀念,就算沒絕對路權就算了
: : 無照根本不能上路,應該要全責
: 只要有保第三責任險,
: 這種事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 如果對方要告你,
: 就讓他去告,
: 過失傷害可易科罰金,
: 「最高15萬」,
: 然而被判最高的機率很低。
: 法院判的賠償普遍都比原本要求低,
: 你把罰金繳給國家,
: 他除了少拿錢,還被羞辱,
: 爽~


https://youtu.be/WQN9j8mdKmY?si=DGySjcxSVToXuv-W

Google真的會偷偷記錄….

關於「車禍」留案底,
如果已經執行完畢(罰款、勞動),
「第一次的記錄不會出現在良民證」
但五年之內再有第二次,
就會把第一次一併註記上去。

能談和解當然是最好,
基於這個前題,
保險公司賠償+你的誠意如果對方當樂透要凹你,就上法院談。

檢察官、法官會幫你羞辱他。


筆錄必勝心法:
我一切合乎規範,但「無法」迴避。

如果自己也有受傷,就能互告逼對方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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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omputerqqq 2025-09-08 0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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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肇事七成卻求償30萬 無照女騎士調解喊價 驚呆駕駛
09-08 09:54 computerqqq
acesslai: 呃,第一次聽到這種第2次加註的處理方式,不過有判決書都查得到1F 09/08 10:15
是的,
不過還好大部份人的工作不會被查這個….
green0616: 這亂講吧 過失犯罪不會有拿不到良民證問題
如果是法院前科資料 只要被告過不管有罪無罪都有記錄順帶一提這人擺明不是律師3F 09/08 10:19
一段法條各自解讀。
這只是著重在良民證上是否有被註記,
查當然是查的到。
只想表達遇到車禍樂透仔時,不要被予取予求
https://i.imgur.com/3swoTFH.jpeg
https://i.imgur.com/N30RDPg.jpeg
[圖]
 
[圖]
※ 編輯: computerqqq (111.80.42.136 臺灣), 09/08/2025 10:47:55
william826: 手腳不乾淨 尤其老貪 人人唾棄6F 09/08 11:02
ryu38: 良民證現在幾乎用不到,所謂的「案底」就判決書
之前講過很多次還是有法盲出來恐嚇,難怪司法黃牛這麼猖獗每次這種無重大傷亡事故的,都有人跑出來恐嚇要趕快和解不要留前科跟案底,我都覺得是不是有黃牛在看這個版7F 09/08 11:32
bilibala: 如果名字不是菜市場名字的,可能就要小心被查法院判決書11F 09/08 11:45
vovoson: 不是說良民證上面不會記載易科罰金的罪?12F 09/08 12:54
summer08818: 遇到這種就是不用鳥她 車禍過失傷害根本沒人Care13F 09/08 13:00
baldeagle: 顏清標多少重大刑案前科還不是一堆人稱讚14F 09/08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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