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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ys86498 (alex)
標題 Re: [心得] 弘達事件後續
時間 Fri Nov  7 15:57:25 2025


只有炒掉業務到底有什麼好值得讚許的啊
就像是你被詐騙 結果錢拿回來 就這樣?
不是應該送他吃牢飯嗎?

建議宏達
1.提告該業務妨礙商譽 要求賠償
2.協助苦主提告業務詐欺
3.宏達身為雇主,要連帶賠償給苦主(據資訊所知是一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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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dys86498 2025-11-07 15: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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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18:30 rr444
11-07 09:21 s58565254
11-07 12:11 computerqqq
11-07 12:46 popo1234
Re: [心得] 弘達事件後續
11-07 15:57 andys86498
CHENCHEN666: 沒出過社會的鍵盤義士喔1F 11/07 15:59
demon1412: 看戲來說…這樣的確很爽,但換做我是當事人…想到未來可能要出庭,我就懶了2F 11/07 15:59
A80211ab: 苦主應該沒興趣告 都退車了 弘達可以告業務侵占
不過不能解釋為何車底盤問題這麼大卻拿出來賣4F 11/07 16:04
jasonis08: 因為沒看到宏達出事,就打著正義的旗幟講一些自己遇到6F 11/07 16:05
A80211ab: 所以要低調也不會告7F 11/07 16:05
jasonis08: 也不會做的事,好了啦夠多篇了,可以散會了啦8F 11/07 16:05
maniaque: 笑死,這麼愛當正義小超人?
傷最重的是車商,都不想提告了,當原PO時間很閒歐
人家生意做到這麼大,分寸拿捏還需要你教?你開顧問公司?9F 11/07 16:06
TopGun2: 車商怎麼會是傷最重的? XDD12F 11/07 16:09
maniaque: 連權衡利弊都做不到,當啥顧問小朋友?13F 11/07 16:09
fit: 業務A掉的是車商的錢,他該吃的是背信+侵占14F 11/07 16:10
TopGun2: 隱匿車況賣到賺到,現在原價買回而已。 繼續釣下面一位15F 11/07 16:10
ru04hj4: 那是業務跟老闆的事16F 11/07 16:14
charmingpink: 原po跟車商都各退一步解決了原文也沒修改刪除好端端在那邊 看到那篇覺得不ok不跟那家車商買就好了
硬要叫原po提告追到底 結果沒比原價拿回好你們會負責損失?17F 11/07 16:15
chiuoerice04: 老話一句 律師費你出啊21F 11/07 16:22
maniaque: 太多正義嘴砲人了......22F 11/07 16:29
Livina: 原PO本來也是建議弘達來告,又不是叫原原PO去告,弘達要證明自己的清白確實應該要告一下才對,不要只是怕事就自己吞我是沒錢跟弘達交關,不過有錢人可能遇到弘達自己要注意點業務敢這樣玩,絕對不是一個人或單一事件這麼簡單23F 11/07 17:02
timn0225: 原PO這樣就給五星評價~這才是問題所在~之前更新那個積極現在........27F 11/07 17:08
sted0101: 是不是沒被原廠教訓過?29F 11/07 17:10
chiuoerice04: 他第二點不就叫車商幫助原原po去告嗎== 原告不就原原po30F 11/07 17:10
maniaque: 宏達要ptt鄉民教怎做生意??32F 11/07 17:13
VVade: 宏達具續拍片賣奶妹33F 11/07 17:21
superpie007: 你哪根蔥34F 11/07 17:28
SimACC: 雙方都善意解決了,這麼仗義應該自己開一間超有良心車商。35F 11/07 17:29
Livina: 這三點應該分開講吧!第一是弘達應該要告到底,第二是如果原原PO要告,弘達要全力協助,包含訴訟費用之類的,第三點照原原PO說的,就是一瓶酒,這就看雙方自己能不能接受了怎麼一堆人好像只看得到第二點
鄉民不是最愛看到血流成河,這麼這次這麼怕麻煩人家了36F 11/07 17:40
Adonis7088: 車禍 撞死人 雙方和解 完全沒用到鄉民力量
結果鄉民幹得比誰都大力 結果這次 利用鄉民力量逼宏達出面處理 結果合意和解 鄉民卻不能講話了 ???
雙標到不可思議 網路奇景41F 11/07 17:47
TopGun2: 幾篇看下來,看到某些推文很急不要告  XDDDD45F 11/07 17:51
maniaque: 笑笑啦,那些要人家告的,就出張嘴而已,不會贊助律師費歐?跟沒出過社會,沒去法院折騰過一個樣子46F 11/07 17:57
Livina: 所以原PO不就說了,弘達要協助原原PO提告,當然是要弘達出48F 11/07 17:58
maniaque: 連基本的 Tims is money 的成本觀念都蕩然無存,笑死人49F 11/07 17:58
Livina: 律師費啊!不然什麼叫支持?50F 11/07 17:58
maniaque: 是不知道律師費一審要幾萬嗎???51F 11/07 17:59
alwang: 叫宏達告自己業務員  提醒社會大眾我宏達底下業務員沒好貨52F 11/07 17:59
maniaque: 樓上你拿實際行動,你出啊53F 11/07 17:59
alwang: 真有這種公司?  這提議有好笑54F 11/07 17:59
Livina: 騙錢被抓到就還錢,沒被抓到就算賺到囉!鄉民也懂洗地嗎?55F 11/07 18:00
Cishang: 這麼善意以後就不要PO文阿 自己去善意不就好了 良善何需56F 11/07 18:01
Livina: 弘達退回騙來的錢,業務換一家車行繼續騙,無事一身輕57F 11/07 18:01
Cishang: 發文 騙三歲小孩嗎?
以後這類文要不要禁止 反正都是善意 何需出張嘴58F 11/07 18:02
Livina: 叫奶妹出來拍道歉影片又刷一波流量,難怪台灣詐騙這麼泛濫60F 11/07 18:03
Cishang: 還是你想的就是這種文全都不要發最好了61F 11/07 18:04
TopGun2: 可憐   詐騙之島不是叫假的。 急著幫車行洗地笑死
如果車行珍惜自己的商譽,應該告死那位業務
這本來就是車行該做的事而且要讓原車主知道進度
車行如果嫌麻煩息事寧。人就不要怪別人有其他的想法62F 11/07 18:05
Yoimiya: 只有炒掉業務根本只是基本中的基本 這也有人能吹?66F 11/07 18:07
TopGun2: 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業務是被推出來擋箭牌的
如果車行也是受害者 ,這種證據確鑿的詐騙行為, 提告是基本的好嗎67F 11/07 18:08
jdkj1110: 弘達不給試車就很詭異,讓人想到車有問題硬上70F 11/07 18:13
TopGun2: 跟吃到有蟑螂的餐點一樣,商家退錢給你就好,再送你一湯 XD71F 11/07 18:16
re340: 一來一回就洗了290萬的現金流 有夠扯73F 11/07 18:18
omanorboyo: 不是什麼都要走法律的 和解條件喬好就好
法律就是一個浪費雙方時間的東西74F 11/07 18:20
TopGun2: 台灣會被稱作詐騙之島不是沒有原因的
息事寧人的心態, 難怪台灣郎一直被騙
我指的是車商要告業務76F 11/07 18:21
Arashi0731: 最好只是業務跟店家之間的背信問題,證人也要出庭好嗎79F 11/07 18:25
TopGun2: 好啦好啦什麼事喬好就好以後大家被詐騙自己摸摸鼻子算81F 11/07 18:26
atbhao05: 一台有撞 其他台應該沒撞吧82F 11/07 18:36
NTHUlagka: 有些人不知道是車商找來喜地的還是怎樣 這樣就滿足了笑死 台灣詐騙島果然有點道理83F 11/07 18:39
wang56: 奉勸大家不要小心說話,不然會被歸類到洗地族貼標籤
這版目前風向就是只能說弘達很糟,不然直接貼標籤處理85F 11/07 18:42
benny3579: 可能有網軍在洗地吧  這間原本在ptt討論度又不高 突然一堆人護航87F 11/07 18:45
george31708: 你誰啊 關你什麼事?89F 11/07 18:47
apple94: 你要告人家,也先查點法律再說嘴吧90F 11/07 18:49
wang56: 要小心說話才是,避免被貼標籤洗地就糟糕91F 11/07 18:53
kingkinggod: 商家最重要不是商譽嗎?一個億來億去的大車商告個小業務很難?哪裡麻煩,笑死92F 11/07 18:59
TopGun2: 樓上突破盲腸 XDdd94F 11/07 19:02
maniaque: 事主本人有想過要告嗎?有嗎?沒有,對吧,那當事人95F 11/07 19:03
lskqre456: 弘達好弘達讚宏達呱呱叫!先有宏達後有天地!弘達
就是二手車商的北極星!在混屯漆黑的市場照亮我們
!是企業標竿社會榜樣國家英雄民族救星!oh~您是多
麼的偉大且無敵的存在~蟹老闆!96F 11/07 19:03
jasonis08: 原po看起來不想惹事,我是支持有說人家詐欺詐騙的鄉民去匿名檢舉,我相信司法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畢竟你們可以直接說詐欺詐騙應該是有相當有利的證據了吧?
*力210F 11/07 22:09
ga047768: 如果法律能在2個月內給結果,一定吉屎他!214F 11/07 22:28
warm0808: 可以不要再討論垃圾了嗎215F 11/07 22:32
lolicat: 消費者才倒楣吧 車商?給下屬去處理就好 傷個鳥毛?216F 11/07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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