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n168chen (毛毛蟲)
標題 [新聞] 左轉車道打右燈遭罰?駕駛怒告上法院 判
時間 Tue Dec  2 13:57:27 2025


左轉車道打右燈遭罰?駕駛怒告上法院 判決結果超反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130000939-260402?chdtv#
左轉車道打右燈遭罰?駕駛怒告上法院 判決結果超反轉 - 社會 - 中時新聞網
[圖]
一名男駕駛小理(化名),去(2024)年 7 月在嘉義縣台18線一處路口,遭民眾檢舉「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警方依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逕行舉發,監理所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1200元。不過小理不服提起行政訴 ...

 

中時新聞網 尹維源

一名男駕駛小理(化名),去(2024)年 7 月在嘉義縣台18線一處路口,遭民眾檢舉「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警方依據行車紀錄器畫面逕行舉發,監理所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裁罰1200元。不過小理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罰單,強調自己當時是合
法變換車道,方向燈從頭到尾都開著,根本沒有違規。



派決書指出,本案起因於去年7月4日傍晚 5 時 26 分,小理駕駛小客行經中埔鄉台18線
與大義路口。3 天後有民眾向警方檢舉,指控小理「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調閱畫
面後,依程序開立舉發通知單。小理收到後不服,在期限內向監理所提出陳述意見,監理
所詢問警方後仍認定違規成立,開出1200元裁罰。


小理向法院主張,現場道路為單向雙線、以白色虛線分隔,兩側車道皆得變換。他當時停
等紅燈時已開啟右方向燈,綠燈後緩緩變換車道,準備直行大義路,並非從左側車道突然
右轉。他強調畫面中可見自己全程保持方向燈,監理所認定違規根本毫無根據。


但監理所則反駁,依據採證畫面顯示,小理當時行駛於「左轉專用車道」,卻開著右轉方
向燈通過路口,形同於左轉車道內打右燈,這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訂的方向燈使用
方式不符,因此舉發並裁處皆屬合法。


法官調閱行車紀錄畫面逐秒比對,詳細記錄17 秒內的駕駛行為。影像顯示,小理的確自
左側車道通過路口,但在通過停止線後便逐漸向右側變換車道,直到進入外側車道,全程
方向燈皆未熄滅。路段中間亦明確劃設白色虛線,可合法變換車道。


法官指出,依《道安規則》第91條及第109條規定,駕駛在變換車道時,應「先」打方向
燈並持續至完成變換,小理在整個過程中皆符合要件,不構成「未依規定打方向 燈」。

反之,監理所雖主張為左轉專用道,但並未能證明小理在變換行為中違反相關規範。行政
機關若要裁罰,必須「確實證明」違法行為存在,否則處罰即不合法。


法官認定,小理的行為屬於正常變換 車道,方向燈使用完全符合規定,監理所裁罰欠缺
法律依據,因此裁定撤銷處分。但法官也補充,是否涉及道交條例其他規範,仍由監理所
依職權另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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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被檢舉開罰後申訴成功的案例出現了

車主在左轉車道打右轉燈 之後靠右變換車道

被檢舉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法官認為 車主全程都有打右轉方向燈,且從頭到尾都沒有關掉 

而且車主沒有要左轉 是向右變換車道 因此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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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68.178 (臺灣)
※ 作者: jin168chen 2025-12-02 13:57:27
※ 文章代碼(AID): #1fBd_BPy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64655051.A.67C.html
TigraBoy: 開錯條吧,改開未依車道行駛不就好了,除非不是專用道1F 12/02 14:12
maniaque: 樓主,你是沒看到法官最後留的那一行字嗎????
法官都 "明顯的暗示"了
"是否涉及道交條例其他規範,仍由監理所依職權另行調查"2F 12/02 14:14
alwang: 開錯條撤銷很合理
事發路口  https://maps.app.goo.gl/ucgi6esHZ1pKXkPt85F 12/02 14:15
ssh713: 白癡規劃阿 一堆外車道開開路口劃個右彎 直行都違規 笑死7F 12/02 14:17
alwang: 很明顯道路設計不良  左邊那麼空卻要大家在中間排隊8F 12/02 14:17
niuniucat: 開錯條撤銷,但不代表不能改正舉發條例呦9F 12/02 14:18
wfyal: 事發路口應該是這個 https://reurl.cc/VmNNAA10F 12/02 14:30
maniaque: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3 年度交字第 1597 號判決走左轉專用車道,"跨過停止線",才有右轉事實 <-違規事實法官提醒行政機關的,就是這個11F 12/02 14:30
kazami: 法官都明示開錯條了...14F 12/02 14:38
maniaque: 以右轉燈去告發裁罰右轉車(道交罰42),並非正確的法條15F 12/02 14:40
naimu: 檢舉這個有事嗎?況且還檢舉成功才莫名其妙16F 12/02 14:45
maniaque: 樓上看一下裁判書吧
因為違規人加塞人家(檢舉人)右側車道的車流
從左邊車道加塞到右邊車道(右邊車道可以左/右轉)
雖然檢舉人是要左轉,但右側車道本來就可以左/右轉
今天一台在左側車道,熊熊切到你前面插進去,你幹不幹??17F 12/02 14:51
GXIII: 不專業檢舉 拉低水平 難怪檢舉人不時會被酸22F 12/02 16:02
lion0208: 就開錯條23F 12/02 17:29
Sugiros: 看了內文描述  比較像推文第二個連結24F 12/02 23:43
benboy: 開錯條+1 反正重開就好XD25F 12/0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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