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fytnship (<( ̄︶ ̄)>)標題 [新聞] 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時間 Mon Jun 26 00:03:18 2017
內文:
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
2017-06-25 12:45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有錢人慣以兩種手法買賣豪宅避稅。 報系資料照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屋市場出現不少「公司買、賣公司」,「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業
者說,這是現在最流行的兩大避稅手法,國稅局已盯上,有破解之道。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表示,舊房產稅制時代,由於外資公司投資房產獲利,
只需課稅20%,比國內公司或個人投資獲利併入綜所稅最重45%,省稅不少,有錢人一度流
行在海外設紙公司後購買豪宅。
去年房地合一上路後,房產獲利採分離課稅,只要是境外公司,最低35%起跳,最重45%,
相較以國內公司或個人名義購屋投資,稅負反而重,過去一年多來,透過海外紙公司購買
豪宅情況,幾乎不復可聞。
近半年來豪宅市場交易回溫,根據謄本資料,不少有錢人成立投資公司,再以公司名義購
買豪宅。市場也傳出,有些人將名下房子轉給自己的投資公司後,然後把公司連同名下資
產整個賣掉。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這種交易由於是以公司股權移轉方式,房屋所
有權並未移轉,確可避開房地合一稅,國稅局早已注意,針對這類公司買賣加強查核,如
果公司沒有其他營業項目,就會以實質課稅原則,認定是規避稅捐,要求補稅。
房地合一上路後,將個人名下豪宅賣給自已擔任大股東的公司,俗稱左手賣右手的交易,
也明顯增多。黃舒衛表示,這類交易成交價常會高於市價,主要是房地合一稅採獲利才課
稅,公司以較高價格買進,日後出售時,獲利相對會減少,甚至低於買進價格,可免課房
地合一稅,還可認列虧損。
他表示,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房子多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取得,有錢人把房子賣給自已
公司,可適用舊制房產稅,稅額較低,轉給公司後,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成本,可列為
費用扣除,可省下不少稅金。
陳碧源說,
國稅局對這類左手賣右手的關係人交易,已列為重點稽查,日後公司出售,除
了要求鑑價報告,也會追查金流查稅。
連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254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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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在海外開公司 買賣台灣不動產的嗎?
建議各項資料跟現金可以先準備起來放了
猜測應該是前瞻仍缺大筆的贊助
動作再來會慢慢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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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co13: 版上曾有人以為可以騙過國稅局的 真的不要小看他們 國稅局只是要跟不要而已1F 06/26 00:18
噓 furcue: 這個也很北纜 那個時候就很多聲音說怎麼開公司反而比較省然後就還是要這樣立法 現在又回來要抓? 國稅局都自由心證?3F 06/26 01:01
→ jerrry: 真的是………5F 06/26 01:21
推 magickevin: 國稅局有實質課稅原則阿,翻成中文是,你都合法但是我覺得你逃漏稅你就要補繳稅6F 06/26 08:05
→ dreamnook: 國稅局最近很努力找錢喔 是不是因為錢沾壓力很大@@9F 06/26 09:32
推 ffbbhh: 6樓說情況是真的10F 06/26 09:52
推 mfcke: 我本身是記帳士 稅法這邊確實也有帝王條款 白話翻譯是
我說你這稅 算是甚麼稅 就是甚麼稅 不服來辯11F 06/26 11:00
→ fytnship: 簡單講就是沒有合法"避稅"這件事 該繳的還是得繳 亂避稅被查到還要補稅跟罰鍰 反而得不償失13F 06/26 11:12
推 skj0225: 以下未看先猜哆哆罵國稅局搶錢、匪類XD15F 06/26 12:35
→ dreamnook: 空空也很常被國稅局搶 而且完全逃不掉XD16F 06/26 13:11
→ fytnship: 繳稅季過了 就看國庫還差多少 不如自己先去把避掉的欠稅繳清 省得被罰17F 06/2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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