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gaylessy (甲拉西)標題 [閒聊] 預售屋訂金反悔不能退?時間 Sun Jul 11 20:30:45 2021
小弟最近跟上這幾天北部某開案的預售屋,
今天跟代銷線上賞屋後,詢問有關下訂的相關事宜。
因為在賞屋前,就有看地區群組在討論下訂後不退訂金這件事情,
但是在我的印象,以及爬文板上有關訂金的文章都是提到,
契約審閱期五天以內,只要反悔都可以退訂金十萬,
所以覺得這件事情很有疑慮。
以下針對詢問代銷的說法(因為我打字比較快所以能夠打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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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話客戶會覺得跟代銷斡旋,
看了合約不滿意直接不簽約,把十萬訂金退給客戶。
實價登錄2.0上路後,消保官覺得訂單不可以寫
「此價格取得建設公司同意才能收訂」,
當初寫這個單的時候,買方有五天審閱期,建設公司有要不要賣你的審閱期。
拿合約訂單給你回去審閱五天,
建設公司會在訂單說建設公司同意才能成立,
消保官覺得壓這一條對買方不公平,
為什麼主導權在建設公司同意,
訂單應該是對等的,戶別價格確認好,就變成訂金收據,
寫訂金收據,才會網路上大家在說不能退,確實是不能退。
有審閱期,但合約已經經過內政部上網備查,
如果建設公司契約不合理的狀態,建設公司就會被開罰,要修改合約,
這個合約的部分,不履約的事情,是有一點牽強。
OO建設有口碑的建設公司,合約上面提供給內政部備查,
這部分一定是沒有疑慮的,
所以契約看完後可以針對契約內容有疑義的部分進行協商,
但因契約已備查,基本上反悔是不退訂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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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聽到代銷這樣的說法讓我心涼了一半,也衍生很多疑惑:
1. 消保官的說法在打建商和代銷的臉,
規定還是由賣方訂,對買方還是不合理,
買方反悔卻無法拿回訂金。
2. 這樣契約審閱期的實質意義為何?
3. 難道實價登錄2.0之前,建商的契約都不用先經過內政部備查嗎?
然後實價登錄2.0之後,有規範到契約經過內政部備查後,
買方在審閱期內反悔不退訂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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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inocson: 契約不是這樣解釋,簡單來說就是可以退。1F 07/11 20:55
所以如果建商在契約條款裡面加註不退,這樣就可以不退給買方嗎?
→ twc94: 付訂金的時候會給你訂單(紅單)和契約範本(記載通用事項 戶別&金額等有個別差異的地方會留空) 接下來這段期間是所謂審閱期 之後才決定要簽約(會拿到寫有完整資料的契約 通常也要補簽約金) 或是不簽約(退訂金&取消紅單)
會備查的是"契約範本" 然後買賣雙方簽訂"契約"之後拿去做實價登錄4F 07/11 21:23
不好說XD
目前代銷的說法是十萬訂金,契約審閱期內如果反悔,不退訂金。
※ 編輯: gaylessy (36.229.230.188 臺灣), 07/11/2021 22:54:10
推 kevinjl: 法律是有漏洞 但是你幹嘛要依賴這種對弱勢的法律保障?
厲害的代銷 會看人 來判斷 要回答 可退或不可退13F 07/11 23:51
推 ywchenz: 絕對可以退,說說是哪家建商為民除害15F 07/12 00:07
推 xu3ck: 直接告把建案名稱跟消保官說17F 07/12 00:14
推 TBDTBD: 一定可以退22F 07/12 01:59
推 gbman: 可以退,他在唬你XD23F 07/12 02:11
推 halfmountain: 他都說備查了,備查的效果只是放在政府那邊,有需要的話會拿出來看看,沒有說備查就是認同的意思啊27F 07/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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