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humbler (獸人H)標題 [新聞] 告贏黑心建商也沒用 預售沒交屋竟又被加時間 Thu May 12 19:13: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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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王姓夫妻投訴,3年前在竹北購買總價約1280萬的預售屋,驗屋時認為有瑕疵,故保留10
萬交屋保留款,最終卻遭京茂建設拒絕交屋,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好不容易等到2022年1
月勝訴後,建商竟「一屋二賣」,再將房子加價500萬轉賣給第三人,痛批:「毫無誠信
又惡劣的建商,毀了我們夢想的家。」京茂建設回應,全案進入司法訴訟,不便對外表示
意見。
立委邱顯智表示,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著眼於錢不會被捲款潛逃,卻無法防止建商一屋
二賣,呼籲政府將預售屋納入預告登記的範圍,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
王先生今(12日)透過邱顯智辦公室投訴指,3年前簽約買下「京茂river one」預售屋4
樓1戶,總價約1280萬元,預計2021年4月交屋,認為屋況有缺失,保留10萬交屋款,等到
修繕完再給。對方卻說:「有缺失交屋,不能保留任何一塊錢,」最後拒絕交屋。
王先生狀因此對簿公堂,今年1月法院判建商被需履約移轉房產,但「最可惡的是,建商
敗訴後1個半月,再提起上訴同時,將房子賣給第三人。」宣告毀了王先生一家三口的買
房夢。
王先生發現,當時約定1280萬購入建物含2個車位,單坪約23萬左右,實價登錄揭露,今
建商賣該筆建物與1個車位,就賣了1790萬元,單坪約36.7萬。
王先生說:「建商賣房後,我們主張對方履約,最後也拿不回房子,只能另外提告損害賠
償。我們前後付了200多萬,都被扣住,還要等待漫長司法判決。」道盡小老百姓對抗大
建商的無奈。
房市專家Sway表示,過去建商給消費者兩個選擇:一個是賠總價1%,希望買方退屋、二是
走漫長法律途徑。
「黑心建商為多賺5百萬,寧可犧牲消費者的權益,這都是高房價造成的祭品,尤其是購
買預售屋,交屋時間差若房價上漲,消費者通常是吃虧的。」Sway說。
邱顯智指出,按土地法規定,在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算處分不動產,對於所
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建議政府也將預售屋納入預告登記的範圍,以保障消費者。
邱顯智說,預售屋炒作,也涉及到交易資訊不透明和政府管控困難等的問題,若有預售屋
預告登記制度,就有機制促使買賣資訊的早期揭露。
另外,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說,現行「同業連帶擔保」的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明顯無法保
障消費者,即使日前修法規定同等級的公司才能進行擔保,但現實多是建商同集團的子公
司在互相擔保,實質上沒有第三方履約保證的效力,縱使建商「一屋二賣」,擔保者也不
負責,呼籲政府精進相關履約制度。(楊明峰/台北報導)
心得:
看新聞這對夫妻也太慘了吧...
房子被賣掉了
然後錢還被扣住
就算打贏訴訟
竹北房價又不知道漲幾倍了
還是其實建商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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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來世,我想當一個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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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告贏黑心建商也沒用 預售沒交屋竟又被加價500萬轉手
05-12 19:13 humbler
推 ceca: 跟白癡講,不能用交屋或尾款壓瑕疵,白癡就是不懂
交屋是交屋尾款是為款,跟瑕疵沒有關係1F 05/12 19:14
可是一審建商是敗訴的
推 zyxvu: 自找的+1,瑕疵跟交屋是兩回事5F 05/12 19:25
推 wease: 有交屋保留款不是表示已經貸款?沒有過戶可以貸款?6F 05/12 19:26
推 KrisNYC: 這個真的房版教很多次了 你房子交屋完成以後再去告
不懂就去問律師 自己想當然耳的下場通常都...7F 05/12 19:26
※ 編輯: humbler (101.136.72.33 臺灣), 05/12/2022 19:32:50
噓 gk1329: 鬼島 笑死 貪小便宜GG
這類還時常聽到 感覺不少10F 05/12 19:33
推 KrisNYC: 你看81513 或找標題驗屋 交屋 看討論就知道12F 05/12 19:35
→ KrisNYC: 每次討論這種問題都會意見很分歧 但實際處理上就是你一定要先把你的交易契約走完 不然房子根本不是你的14F 05/12 19:36
→ aloness: 一樓更不懂合約,法律本就防不了一屋多賣,賣方不賣了賠違約金了事16F 05/12 19:42
推 charliebitme: 房子是他的才恐怖 產權轉移了還藉瑕疵扣著尾款就是等著被建商告18F 05/12 19:45
推 flamer: 孩子生出來抱在手裡才是真的 房子蓋好交屋完才是真的20F 05/12 19:45
推 KrisNYC: 交屋房子是你的至少你怎樣都能先住 或防止房子被賣掉21F 05/12 19:49
→ KrisNYC: 買賣合約走完交屋了就能防一屋多賣 至於瑕疵修不修
跟這篇的問題比起來真的小問題吧...23F 05/12 19:51
推 Juneje: 就說房價都是亂喊被賤商撈走的 別扯缺工缺料 正視事實吧25F 05/12 19:52
→ hide0325: 過戶給另一方了吧,你也沒辦法跟他討27F 05/12 19:56
推 luben: 法官買房建商打幾折?想告贏建商要知道自己的斤兩吧?28F 05/12 19:57
→ supereva: 大概就是憤世忌俗的文章看太多 以為自己是老大29F 05/12 19:58
推 IS0987: 瑕疵就先交屋再叫他履行修繕義務啊你扣他錢幹嘛= =?30F 05/12 19:58
→ k85564: 如果過戶了 當然就不能賣了啊31F 05/12 19:58
→ supereva: 三年前…. 這可能損失上千萬32F 05/12 19:58
推 richcity: 感覺是不肯銀行撥款,不是保留10萬33F 05/12 19:59
→ k85564: 就還沒走完 建商不爽34F 05/12 19:59
→ IS0987: 先把房子拿在手上才安全,不然你錢跟房都在對方手上,怎麼搞都是你輸啊36F 05/12 19:59
→ k85564: 建商還能多賣500萬38F 05/12 20:00
推 deltaz: 板上不知道說幾次了,還是有人傻傻不相信,房價漲了後悔又沒辦法解決,頂多拿到少少的違約款,慘39F 05/12 20:00
→ IS0987: 我講的輸=吃虧 例如這案子41F 05/12 20:00
推 Delirium: 看新聞內容是,建商拒絕交屋,瑕疵太刁不賣了,上法院要求履約,當然會勝訴,但走完契約有兩種,一種是交屋,一種是給違約金43F 05/12 20:01
推 IS0987: 他把那10萬給他再慢慢搞就好了46F 05/12 20:01
→ supereva: 不過這也是很多人追逐好建商的原因之一啦 好建商就相信他不會亂搞 自然願意先撥款交屋 有問題之後處理47F 05/12 20:02
→ STAEGG: 慘到爆,他起碼少賺800萬以上50F 05/12 20:03
推 charliebitme: 血淋淋的例子 無謂的龜毛與堅持 京茂River1三房現在少說@2800 損失1600萬元51F 05/12 20:05
→ supereva: 哇靠 再看一次文章才發現是去年四月拒絕交屋 那時房價已經比他預售時漲超多了 居然拒絕交屋XDD..53F 05/12 20:05
推 hellogym: 不先過戶交屋再來談修繕 被搞了齁 不知道哪個狗頭軍師教的58F 05/12 20:16
推 flamer: 大概是有自以為是的軍師出主意 +1 被開槍都不意外60F 05/12 20:19
→ qqphor: 這個,上次就有一篇,後來刪了61F 05/12 20:20
→ Tattoo: 現在很多垃圾建商博歹繳。62F 05/12 20:20
推 TokyoHard: 理論上建商應該全都不要交屋不是更賺嗎?63F 05/12 20:21
→ darklpi: 勝訴可以只賠違約金呀...不想賣還能強迫賣嗎66F 05/12 20:23
推 flamer: 違約比例是固定的嗎? 內文寫1%? 怎這麼少69F 05/12 20:34
推 hellogym: 這篇新聞裡面寫 房市專家Sway 哈哈哈哈哈哈哈70F 05/12 20:38
→ nipai: 怎樣都錯 碰到就是衰72F 05/12 20:48
推 j8630222: 很可憐 買在低點 結果化為烏有 要再去買別間2000萬的了484狗頭軍師亂出主意 為了10萬損失千萬73F 05/12 20:48
推 l14567p: 這個好慘... 上了血淋淋的一課75F 05/12 20:50
推 MrYang: 扣金融貸款部份不播給建商吧76F 05/12 20:50
推 draving: 一屋二賣基本上是合法的,最多只能告建商違約賠違約金。過戶登記完房子才是你的。77F 05/12 20:53
推 sakyro: 投客板的水準就是檢討受害人79F 05/12 20:53
推 fundme: 蠢 有小瑕疵 不會轉賣小賺出場?80F 05/12 20:56
推 freekid: 這算哪門子檢討受害人,明明是告訴你遇到同樣事情時如何保護自己,腦袋有洞喔81F 05/12 20:57
→ clamin: 違約只有1%? 買房違約都15%欸 這樣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吧83F 05/12 20:57
→ fundme: 把房子當住的 什麼都要好 下場就是這樣 當成商品看 現在賺個兩三百萬了86F 05/12 20:58
→ kinmengon: 也不是討論被害人 而是血淋淋社會現實。要走法律 建商比你更會玩 竹北目前這種一級戰區 吃虧最多的還是自己88F 05/12 20:58
推 a1379: 自己搞不懂法律在那邊哭哪叫做檢討受害人90F 05/12 20:59
→ kinmengon: 頂多拿回違約金賠償吧!但如果要再買竹北類似房型 多拿出一千萬吧92F 05/12 21:01
推 a1379: 有人說國民法官XDD 人民的法律素養跟笑話一樣 只是讓法界有藉口甩鍋而已啦 超爽的94F 05/12 21:02
推 KrisNYC: 雖然只是猜 但其實本來一審就能建商違約或履約擇一
搞不好二賣就是因為法官不知道為什麼判成要建商履約
建商一問律師就說那你賣善意第三人 後面法官就沒得選
只能讓你違約 對原告損失最小 再說一次有看到就有看到
台灣的預售屋法規很不健全 基本上買家沒啥保障
自住客非不得已不要買預售 不要講一大堆為什麼
鬼島法律有毛病的地方太多了 以前預售屋糾紛不多96F 05/12 21:03
推 pauljet: 一張嘴勝過千萬文件 厲害
法人跟自然人不同265F 05/13 01:11
推 q135q135: 看到一樓法盲在胡扯瞎說就覺得有趣 果然富有自娛娛人的精神 真不愧是小皮球啊268F 05/13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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