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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mo
(hi)
標題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時間
Wed Jul 6 17:51:51 2022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 時間: Wed Jul 6 16:45:16 2022
:
: 講到租霸,我提個兩個做法,想說和版上其他房東大大們討論有沒有類似經驗過。:
: 大家都知道即便租約到期房客不搬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是不能請對方走的,
: 主要的原因就在於 "房屋的使用權" 還在承租方上。
: 我要提出來討論的方法就是: (當然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
: 1. 如果在簽約時同時要求租客寫下 "房屋使用權返還切結書",並且畫押日期是
: 租約到期的隔天,也就是說例如你今年7/1簽約出租一年,出租到明年6/30,
: 租約是到明年6/30,同時取得一張畫押日期是明年7/1的使用權返還切結書。
: 在承租方畫押切結返還房屋時,房子使用權就已回到房東身上,這時候即便他
: 不搬,但是換鎖斷水電或是強行將對方請離等行為是否就變成合法捍衛房屋使
: 用權?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65.14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57097118.A.84D.html
: 推 IS0987: 455其實就規定租約到期他要返還房屋了,所以他本來就不能 07/06 16:58
: → IS0987: 繼續住,只是因為法規規定妳硬要趕(強制執行),就是要 07/06 16:58
: → IS0987: 有執行名義 07/06 16:58
: → IS0987: 所以換言之他就算簽了繼續住妳還是只能上法院 07/06 16:59:
: 本文想討論的就是這個,你們現在講的都是在他還有房屋使用權的前提下,
: 當他切結將房屋將還屋主時,理應他就是個陌生人,他繼續待在那反而應是他
: 侵占或擅闖民宅才對,但我無法確認我這樣的解釋是否正確。
我認為房客只要主張民法440-2
說租屋契約尚未結束
你這個切結書有違民法
法官也不是笨蛋
看也知道你的意思
我認為很難贏!
不過說真的,
不要面對專業租霸
說真的沒那麼難處理
房東最怕的就是
侵入民宅跟強制罪
但這兩條都是刑法
刑法實務上要成立其實很難
因為檢察官司法官正常來說
也不會想隨便把社會良民
弄到有前科
所以我這邊告訴各位房東
你們要找個理由讓
檢察官不起訴,
或者法官判你無罪
這個理由是甚麼?
最好用的理由就是"主觀犯意"!
就是不要傻傻地承認
"他都不繳房租,我想趕走他
所以我去OOXX"
這麼一說就巴比 Q 完了~
因為你這樣一講
等於就是認罪
那怎麼辦呢?
範例就學學 IBIZA 說的
設個電子鎖呀
阿時間到又不是我去鎖的
就沒有主觀犯意
所以各位房東
可以好好想一想
適合自己的
有甚麼惡整房客的招式
但是千萬不要跟
"因為他不繳租,所以我要趕走他"
這件事扯上關係
方法很多啦
也不用動刀動槍的
叫小弟成本不會比上法院低
用些小伎倆搞得房客雞毛鴨血
普通房客根本不知道法條重點
也完全沒有蒐證技巧
房東不要自爆認罪
房客要舉證你的故意
根本難如登天
正常有工作的房客
你來個一兩次搞的生活大亂
自然就會搬走/繳租了
至於那種專業租霸
整天閒閒沒事不用上班賺錢
有錢有閒跟你鬥法的
能租到這種人也算你本事
最少我租房十幾年沒碰過
這種房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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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07-06 13:57
a386036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07-06 15:26
KAKAKA5566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07-06 16:45
s8752134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07-06 17:51
jamo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07-07 00:09
aass5566
推
IS0987
: 我腦中浮現芭比Q的旋律了
1F 07/06 17:54
→
jasonmoon
: 其實房客也不是要房東入罪,只是要搞房東而已
2F 07/06 17:57
→
kusomanfcu
: 多的勒
板上文章多看
3F 07/06 18:01
推
s8752134
: 想問租約已到期+房屋使用權已返還, 為何還能主張租約
尚未結束?
5F 07/06 18:04
→
KrisNYC
: 定期約可以 他講的是不定期或期約未到 只是欠租
以前有很智障的判例是押金兩個月 2+2如果月初收要再+1
欠滿5個月才能主張租約已結束趕人 甚至從你催告才算
新近見解有正常一點 基本上不管水電管理費修理費租金
扣完押金不夠 且不繳租就可以主張終止租約
還可以要求補滿押金 但是一般住家那個金額都太小
那種2345萬的跑簡易庭拿支付命令其實很累也拿不太到錢
7F 07/06 18:06
推
s26492755
: 敢欠租 一定搞得你雞毛鴨血
14F 07/06 18:17
推
GoGoD
: 感覺這系列文底下滿滿房東在聚集討論嘿嘿
15F 07/06 18:17
推
s26492755
: 這就是法律不能有多大保障的時候。你要自行去應對。即
便遇到的機會小。就像我沒遇過。但是還是要想如果遇到
後要怎麼處理
做事要未雨綢繆 不要臨渴掘井
16F 07/06 18:20
推
s8752134
: 沒錯, 我也是還沒遇過但會先思考
所以才會PO出我那想法, 我知道的實務狀況承租方都是靠
還有房屋使用權來繼續住
20F 07/06 18:21
→
s26492755
: 不要有小辮子給人抓才可以強硬。主動權要握在自己手上
23F 07/06 18:22
→
s8752134
: 所以才會想個辦法消滅他的房屋使用權
其實這個就跟退租點交一樣 只是大多退租都不會留文件
歸還房屋使用權老實說是退租比較正式的文件
24F 07/06 18:22
推
F1239810
: 我的租約會寫約滿重新議價租金
27F 07/06 18:23
推
ownwei
: 芭比Q
28F 07/06 18:23
→
s8752134
: 因為我現在的房子 都是要求租客年繳 全部都是
所以我不擔心收不到租金, 所以我只考慮到期不退怎處理
挑了一輪法律條文和實務狀況, 才會提出消滅房屋使用權XD
29F 07/06 18:24
推
asd31415926
: 感謝分享
32F 07/06 18:25
推
s26492755
: 預先設想可能會發生的狀況 再思考對應方式。用不到最好
總比遇到慌慌張張好
其實我在當房東前。就思考過這些事情了。我發現我最難
預防的反而是房客自殺。以前富邦兇宅險才賠30萬。當我
乞丐啊。後來兇宅險開使有高一點的保額。像我現在的100
~300萬我就不用擔心了
隨著當房東到現在 今年剛好滿十年。中間看到別人不好
的經驗跟解紛。慢慢的有了一套挑選房客跟看人的方式
那些曾經受害的房東或是房客。其實都是很好的經驗供其
他人參考
33F 07/06 18:28
→
spirit119
: 電子鎖換掉就好 你都說專業租霸了
43F 07/06 18:34
推
maypcc
: 哪間兇宅險有100-300?
44F 07/06 18:40
推
s26492755
: 國泰啊
45F 07/06 18:43
推
qooisgood
: 主觀不是這樣證明的......
主觀要件需要由客觀要件去建構
你這些做法 被檢察官請去喝咖啡的機率頗高
46F 07/06 19:38
推
IS0987
: 檢察官很多根本不想處理這種事情,除非有鬧很大或其他問題
,不然他就各自靠杯你幾句,然後不起訴叫你滾了
49F 07/06 19:42
推
TheDream
: 法律學了好幾年,但是卻沒有社會化的人還真多
51F 07/06 20:20
→
supa64
: 你在說法官跟大法官這類嗎?
52F 07/06 20:23
推
TheDream
: 我指的是網路上的鍵盤法匠
53F 07/06 20:30
→
supa64
: 我突然覺得下面某篇很適用你說的鍵盤............
54F 07/06 20:46
推
TheDream
: PTT上很多鍵盤法匠啊。很怕別人不知道他懂法律,尤其是
萬年法律考生,現實生活不如意,最喜歡在鍵盤上逞兇鬥狠
55F 07/06 20:59
推
spmark
: 440-2 和租賃到期不歸還房屋沒關係
我有遇過一個不專業租霸,還烙黑道威脅我
我用社會方法處理,他就連夜搬走了
57F 07/06 21:04
推
kusomanfcu
: 法律是要上法院才有用
對於這些 奇怪的邏輯 說 漲租會欠租然後想要便宜買屋
的人
我一直都覺得 有事嗎?確定腦袋沒問題?
60F 07/07 01:04
推
Kakeron
: Smpark大詳細希望
64F 07/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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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該羨慕的不是到底幫忙出多少錢,而是"父母會出錢支持買房"這件事,前面究竟篩選掉多少人 首先這個爸媽要支持買房,這下所有租屋股神都被篩掉了 然後這個爸媽自己得名下有房,自己還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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