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標題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時間 Thu Jul 7 00:09:12 2022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 引述《jasonmoon ()》之銘言:
: : 當房東真的不要隨便漲房租跟低調一點
: 講到租霸,我提個兩個做法,想說和版上其他房東大大們討論有沒有類似經驗過。
: 大家都知道即便租約到期房客不搬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是不能請對方走的,
: 主要的原因就在於 "房屋的使用權" 還在承租方上。
: 我要提出來討論的方法就是: (當然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
: 1. 如果在簽約時同時要求租客寫下 "房屋使用權返還切結書",並且畫押日期是
: 租約到期的隔天,也就是說例如你今年7/1簽約出租一年,出租到明年6/30,
: 租約是到明年6/30,同時取得一張畫押日期是明年7/1的使用權返還切結書。
: 在承租方畫押切結返還房屋時,房子使用權就已回到房東身上,這時候即便他
: 不搬,但是換鎖斷水電或是強行將對方請離等行為是否就變成合法捍衛房屋使
: 用權?
: 2. 租約在勾選 "承租範圍時",不勾選"全部範圍",而是指定"限定範圍",如果
: 房客不搬,那就找其他幾組人一樣搬進去大眼瞪小眼,因為對方本來就沒有全部
: 範圍使用權,簡單生出其他幾份租約,其他承租者也應是有權進入使用?
: 不知道這兩招是否是在 "合法" 的前提下遇到租霸能立即操作的點?
: 本篇文先不討論用社會事處理的方式,單純就合法性操作來看。
其實搞一大堆有的沒的
最後上了法院 結果問題還是一大堆啦....
現在最快的趕租屋蟑螂法
就還是
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
然後如果有2個月押金的話 就還是要等4個月
最後就是損失大概3-5個月的租金 (欠租2個月 法院強制執行等1-3個月)
然後拿到租屋蟑螂的債權憑證 ...
就看法院強制執行的速度了
法院效率越快 損失就會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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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可怕的租屋市場
07-07 00:09 aass5566
錢是一定收不到了啦~
只能要求把租屋蟑螂趕出去的速度...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7/07/2022 00:13:15
推 IS0987: 大哥...工證合約就算欠租達2個月,也不能聲請強執趕人啊2F 07/07 00:23
推 s26492755: 喔喔 如果只是這個訴求的話 公證強制執行是最快的3F 07/07 00:23
→ IS0987: *公證
我記得你上次講我就有跟妳講過這事了(應該沒記錯人)
關鍵就在於「 租期屆滿」
租期沒屆滿就沒辦法發動強執趕人,頂多就是就積欠的租金聲請強制執行,但是他都敢欠了你覺得他名下有錢讓你執行嗎?現在的公證就是被封印住的老虎,所以才一堆人說不合理或踢到鐵板要修法
所以不要再幻想有公證他欠租你能趕他了,合約沒到期就是不行 懂?4F 07/07 00:23
推 s26492755: 我以為56大說的是已經到期
s87大討論的就是已到期
其實到期應該就沒有使用房子的權利才合理 像你租車一樣 到期就沒使用權了13F 07/07 00:28
推 IS0987: 沒吧!我是看他內文
租約公證 + 欠租2個月 + 直接法院強制執行
字面上來看就是公證+欠兩個月就去法院聲請強執17F 07/07 00:29
→ s26492755: 但是已到期可以趕他 我覺得還是不夠 畢竟有可能拿不回損失的租金20F 07/07 00:29
→ IS0987: 所以才回他不行22F 07/07 00:30
→ s26492755: 嗯嗯 我把下午討論的代入過來了
所以我還是要強調 公證真的沒啥用 免費公證我都不去了
甚至租客在的時候我都這樣說 公證沒啥屁用 欠租一般社會事處理 房客也是笑笑23F 07/07 00:30
推 IS0987: 反正我還是那句話,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法律也很難面面俱到,很多社會上實際的運作有他自己的規則在28F 07/07 00:32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125
第 10 條
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
出租人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
一、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
二、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用,達二個月之租額,經催告仍拒繳。
三、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將租賃住宅轉租於他人。
四、出租人為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
五、其他依法律規定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
出租人依前項規定提前終止租賃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期限,檢附相關事證,以書面通知
承租人:
一、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終止者,於終止前三十日。
二、依前項第四款規定終止者,於終止前三個月。
特別法優於民法
推 IS0987: 所以啊...不管黑不黑就是會有一個平衡點出現
政府就算出手去處理,短時間可能會有波動,但是時間久了兩邊還是又會找到那個平衡點繼續下去31F 07/07 00:34
推 s26492755: 政府出手都很奇妙 感覺就是花拳繡腿看輿論騙選票
我是很少在投票 除非我覺得很不爽
現在選議員 哪台宣傳車吵到我睡覺 我就去投他最大對手 不過現在好像很克制 我記得我小時候宣傳車造勢晚會啥的 有夠吵34F 07/07 00:40
推 IS0987: 那天去中港大排跑步還看到時代的妹子在那拜票
現在太吵會被po社團公審大家多少都會低調點39F 07/07 00:44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7/07/2022 00:51:13
推 s26492755: 我在想如果我去參選 我會幫最大競爭者訂宣傳車 早中晚各種繞行 尤其靜巷社區那些 繞爆
我看有沒有人投他41F 07/07 01:31
推 jamo: 我本來是不太投票的,但是現在ptt被搞成這樣
之後我大概率會去投!44F 07/07 02:03
推 SiaoBen1996: 你要先訴訟用欠租終止契約 判決下來才可以用公證的合約去強制執行吧 不然就是要等合約屆滿49F 07/07 02:45
→ IS0987: 看到了嗎?草案加入了 合意終止跟積欠租金依法終止也能發動強制執行
所以很明顯你現在的法規理解是錯的,不然大家現在修法在忙啥0.071F 07/07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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