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xcheng ()標題 [新聞] 誹謗信義房屋!好房新聞網總編判拘役50天時間 Wed Mar 12 17:30: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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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ownews.com/news/6655910
內文:
好房新聞網總編輯楊欽亮2023年1月開始,發布信義房屋與王姓女子間房屋買賣爭議相關
報導,他明知案件已獲不起訴處分且正聲請再議中,卻仍利用媒體影響力,以筆名「林志
文」發布「還不了這個公道」、「賤賣」等標題文章,並在YouTube頻道的影片中渲染、
誹謗信義房屋。經信義房屋提起自訴,臺灣高等法院最終判決楊欽亮拘役50日,可易科罰
金5萬元,全案確定。
法院調查指出,楊欽亮於2023年1月至3月間,陸續在好房網刊登王姓女子的案件報導,並
於YouTube發布相關影片,使用「還不了這個公道」、「賤賣」、「小蝦米仍在奮戰大鯨
魚」、「不肖投機轉手與不肖房仲」等字眼,持續影響閱聽眾對信義房屋的負面觀感。
雖然楊欽亮辯稱是因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之際,回溯4年前的王女事件,認為重大新聞法案
過關後,應持續追蹤報導,且已查證事發過程,僅是敘述雙方訴求。但法院審理後認為,
楊欽亮早已知悉該案經檢方偵查後不起訴,且正聲請再議中,卻未在報導中揭露此事,也
未進一步向信義房屋查證,並沒有達到客觀中立報導。
法院指出,案件不起訴處分書已詳細說明,王姓女子的房屋委託出售超過一年,價格具調
整空間,且房仲曾提供鄰近法拍屋售價作為參考,均為重要客觀事證,但楊欽亮在報導中
未提及這些關鍵事實,也未見楊欽亮為求證向王女或信義房屋取得不起訴資料,因此法官
不採信楊辯稱「已有積極合理查證」。
法官認為,楊欽亮身為好房網總編輯,長期深耕房地產新聞,擁有強大影響力,應更嚴謹
履行查證責任,卻未經充分求證即公開指控信義房屋,內容帶有誤導性,影響社會大眾對
信義房屋的企業觀感。
最終判決出爐,台北地方法院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楊欽亮新臺幣1萬元罰款,案經上訴,臺
灣高等法院改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不得再上訴,全案正式定讞。
心得:
這樣算是法院認證:好糞網是小黃網軍嗎XDD
寫新聞寫到被判拘役50天超好笑
媒體人這種素質真的可以包一包回家睡
順便來實測一下黃色網軍多久會到達現場(1730計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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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ixcheng 2025-03-12 17: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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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ace: 永慶怪招一堆啦3F 03/12 18:05
推 yytseng: 跟黃色仲介打過交道一次就永遠拒絕往來了
真的做生意不必要搞那麼多小動作啦7F 03/12 18:45
推 alfi2016: 看駐版的黃領帶就知道素質在那惹9F 03/12 18:50
推 bustinjieber: 認證造謠仔
信義全直營,跟加盟的均值當然好不少
*跟加盟的比10F 03/12 19:00
推 ReiFan: 易科罰金5萬 划算 可以多寫幾篇新聞16F 03/12 21:43
→ IBIZA: 何苦 吃人頭路吃到有前科17F 03/12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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