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ddisontw (沙丘)
標題 [閒聊] 土地增值稅跟房地合一的稅制是否不合理?
時間 Wed Apr  9 09:56:35 2025


爸爸要贈與兒子一棟房
房子還沒有賣掉沒有獲利
卻要繳土地增值稅
還不能用自用的

將來兒子賣掉了
要繳房地合一
結果取得成本不能用爸爸買的成本
要用公告現值當成本
市價-公告現值=獲利

這樣怪怪的吧
贈與已經有繳贈與稅了
為什麼還要土地增值稅?
而且不能適用一生一次的自住稅率?

而且所得稅既然要實價課稅
應該要用當初爸爸買價當成本吧
怎麼會公告現值當成本

台灣的稅制是不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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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98.168 (臺灣)
※ 作者: eddisontw 2025-04-09 09: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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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i: 贈與稅是因為贈與事實  用贈與錢和贈與房的差別去想1F 04/09 10:03
qqqq2610: 那你就繼承阿 硬要贈與哪裡有問提2F 04/09 10:12
cobrabaton: 不就告訴你解法,先贈與現金用買賣?open book還在那燒腦?能達成你要的結果不做,去糾結幹嘛?你以為你在3F 04/09 10:12
sdhpipt: 樓上 繼承也是這樣算啊5F 04/09 10:12
cobrabaton: 考智力測驗?
繼承的話是追溯到爸爸取得時當成本,但爸爸如果適用新制就是新制6F 04/09 10:12
murasei: 贈與稅免稅額不是244萬扣掉後,說不定比契稅還少
還有贈與可以用自用一生一次啊,你公契寫買賣就好了啊,只是2親等內沒有資金流程,國稅局還是會課贈與稅9F 04/09 10:14
boydoop: 最近繳了八十幾萬土增稅,真的好痛12F 04/09 10:17
peteryen: 繼承成本是以繼承當時的來算的,是用何種稅法才是看上一位何時取得
有錯請指正13F 04/09 10:29
panmomo: 土地因繼承而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並以繼承開始時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核定其移轉現值
詳土地稅法28跳
16F 04/09 10:58
douxid: 現在避稅最好做法就是房子賣給兒女,拿到的錢再拿去贈與給兒女繳房貸!網路上不是一堆教學,以後要賣也不會被課太多20F 04/09 11:32
boydoop: 但這樣做的前提是金流要讓國稅局看不出來,不然一樣會被認定是贈與23F 04/09 12:00
liketammy: 原po所述如果是真實情況,可以請教對這方面熟悉的地政士,我認識的一些代書都專門在處理這方面的疑難雜症。25F 04/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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