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8752134 (Sea)標題 Re: [新聞] 帳戶遇詐遭凍結!房仲保證「能貸8成」 時間 Fri May 16 15:36:14 2025
※ 引述《junior020486 (軟蛋頭)》之銘言:
: ※ 引述《tu11252007 (anson)》之銘言:
: : 連結: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936676
: : 內文:
: : 帳戶遇詐遭凍結!房仲保證「能貸8成」 女匯190萬進屢保開天窗
: : 記者莊智勝/新竹報導
: : 新竹一名邱姓女子日前看屋時向房仲業者表示,自己曾遇網路詐騙,導致金融帳戶遭凍
再次提醒買房的人,尤其是第一次買房的小白,
仲介說的話要嘛在簽約前要有文字紀錄,要嘛就是要寫進合約內。
最保險的就是寫進合約內,然後合約的用字也要特別注意。
但這個就不多說了,避免每個人都精準用字,房仲也很難搞。
口頭的承諾,除非你有錄音,否則聽聽就好。
你會說很多屋主不給寫特約條款,
這點是沒錯,基本就是得靠仲介去溝通,不然你就不要買那間,
最差最差跟屋主談一個止損點,例如請他寫特約,真的貸不下來就賠
斡旋 10 萬之類的,有些屋主也是很會體諒買方的拉。
像我以前買房要寫特約完全沒問題,沒一個屋主拒絕的。
事情是談出來的。
另外這個案例,我覺得比較扯的是,都簽合約了,根據買賣合約規定就是得
賠 10% 訂金,不知道法院用什麼理由去推翻買賣合約白紙黑字的規定?
如果今天我是那個賣方,我絕對上訴。
畢竟仲介跟買方怎麼講,跟賣方又無關。
除非今天是賣方 + 仲介一起聯合去詐買方,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這個案例又再次顯示台灣的法律只是寫爽的,白紙黑字都可以單方面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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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8752134 2025-05-16 15: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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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帳戶遇詐遭凍結!房仲保證「能貸8成」
05-16 15:36 s8752134
推 PassinBy: 同意版大說法, 既然合約沒註明貸款不成 無法交屋就是違約, 賠10%(沒收簽約金)剛好而已1F 05/16 15:39
推 tenkaakido: 地院法官大發慈悲吧。我到現在要簽特約仲介都不給簽,搞到最後我都硬扛。垃圾仲介還是比較多。4F 05/16 15:43
→ jerrylin: 我很好奇一件事
就算沒要買房 不能先問銀行以自己的薪資大概能貸多少嗎6F 05/16 15:52
可以,但基本上買房小白不會有房貸人員的聯絡方式拉。
都要一間一間跑分行問,然後同一間銀行,可能回答你的內容都還不一樣。
所以很看運氣和臉,像有一些銀行還會跟你說你簽約了再來問。
推 eeantsky: 上訴沒用的啦 這是通例 不是特例 你跑過法院就知道8F 05/16 15:53
→ jerrylin: 先抓個上限之類.
不然一直看自己買不起的幹嘛9F 05/16 15:53
→ eeantsky: 法院都這樣子判 形成法官心中的判例 你要怎麼贏?11F 05/16 15:53
目前我沒遇過,希望不要遇到,如果未來真的有遇到我再分享。
※ 編輯: s8752134 (114.25.96.103 臺灣), 05/16/2025 15:56:20
推 childeviler2: 看要問什麼,以原文其實很好問,問銀行被凍結過能不能貸就可以馬上得到答案了。如果問能貸幾成,通常精確一點是要估價購買件以及審核個人的條件12F 05/16 15:58
推 SiaoBen1996: 實務上 違約金上法院都是酌減 減少幅度看法官心證
還看過最後只判幾千塊的 賣方連律師費都不夠15F 05/16 16:55
推 planta: 推文叫我不能教大家寫但書的人非常多!ID我就不一個一個截圖出來了,有些事情點到為止,凡走過必留下痕跡!24F 05/16 17:27
推 planta: 不過我同意版主所說的,如果真的沒有貸款成功付一點違約金,對買賣雙方都是保障,畢竟人家花了時間底價也曝光了更何況是房仲兩頭忙,若順利交易成功,沒有人希望中間發生問題,對房仲來講也是!
買賣房屋畢竟是金額比較大的交易,參考網友意見我一定會看一下他的ID,有些ID長時間有在板上發文,講的話可以追溯也比較有信用,但有些ID明顯就是八卦版來的,甚至政治版來的,我就會保留!像我在看股票版也是這樣,我會稍微去留意一下I D,以避免自己不小心受騙上當!尤其是小白!
比較起股版,個人覺得房版版主比較認真,有在抓重複ID所以濫用帳號,說話不負責任的人已經比較少了!27F 05/16 17:32
推 tenkaakido: 1450重複id 你是很難抓到的好嗎?他們帳號太多都不會重複,反倒一般正常人才容易抓,像教主那種的38F 05/16 18:04
推 planta: 我沒有要選版主,但沒有要選總統,所以我不用抓1450,但是你在我發文底下亂噴,我遲早會報仇的,君子報仇10年不完晚。40F 05/16 18:36
→ dinos: 民法74就寫了契約自由,但以法院裁定為準47F 05/1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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