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標題 Re: [新聞] 房仲圈爆檢舉之亂!免責聲明四起 律師時間 Tue May 20 18:54:44 2025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之銘言:
: 其實這個判決有一個問題在於.
: 身為賣家的時候.
: 我常常大量發的訊息會被line吃掉.
: 所以例如我的房子今天簽約了,我開始發訊息給仲介們"這間賣掉了"
: 但是有些人運氣不好,訊息被吃掉,他沒收到.
: 這樣房子廣告就會繼續在上面.
: 甚至還沒交屋前,他去帶看也不會注意到已經賣掉了.
: 直到他再度連絡我的時候才發現賣掉的訊息被吃掉.
: 但是這個再度聯絡都不知道多久以後了.
: 以前甚至發生是交屋了,對方才發現...我也才發現...XD
: 而這種情況下.
: 要怎麼判決??
判決就是直接罰仲介啊,誰管你有沒有通知!
只是這種東西拚到最後就是....市場有人要買單
正常流程一個屋主簽給一個仲介(可以稱為接案仲介)
這個接案仲介會回去把這個物件公布在店內
這時候所有店內仲介都可以針對這個物件廣告(可以稱為廣告仲介們)
假設一個物件賣掉
首當其衝就是 ceca 說的這種情況
有些"接案仲介"會被漏掉
其次就算接案仲介沒被漏掉
接案仲介與同店的所有"廣告仲介們"間這個連繫
也是很容易出問題的,
現在如果要強硬執法
最有可能的路子有三條
1:找一個專職的行政人員定期來處理這問題,他必須要每天追蹤一次業務po的所有物件有沒有賣掉
2:業務自己每天處理這一塊
3:業務減少po物件
第一個方法要多花成本,
第二個方法是會大幅降低業務的能動性
(我的經驗是做業務越強的,通常這種文書行政就越沒耐性)
第三就簡單到不用解釋,到最後可能一個物件只有少數幾個仲介會po
所以最終結果就是仲介店的成本會上升,或者消費者的可搜尋物件數量下降
就像講環保,或者講安全,那建築/裝潢成本會上升一樣
至於成本上升會是廠商吸收還是轉嫁消費者買單
就看哪邊彈性低囉~
我是支持資訊要即時啦,釣魚稿也的確不是很優的行為
但是如果連一年前明顯看得出來過期的都要挖出來檢舉罰款
我是覺得過頭了
那種釣魚稿,明明接過電話回覆賣掉了還不下架這種可以罰
剩下的可以用比例原則,例如這仲介如果有九成的足跡都有清理掉也就差不多了
不用在那邊一例一罰
現在的台灣,該罰該處理的人事物都太多了,為難市井小民幹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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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amo 2025-05-20 18: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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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房仲圈爆檢舉之亂!免責聲明四起 律師
05-20 18:54 jamo
推 PTTMAXQQ: 釣魚物件打過去就說賣掉了,
你591檢舉還失敗你不會不爽嗎?
現在有罰則我就覺得爽爆了
活該啦 最好每個釣魚件一件一罰1F 05/20 19:03
→ yasea2004: 沒續簽不撤下來已經有足夠犯意 罰到死慘5F 05/20 19:05
→ bnn: 影響金主爸爸 賭五毛 地政局直接行政命令不罰6F 05/20 19:26
→ ceca: 我是覺得,給兩個月緩衝時間
因為有些交易可能會失敗,例如有甚麼貸款不足解約的
所以兩個月緩衝時間+以實價登錄成交做基準
這樣會比較折中
仲介兩個月聯繫不到屋主也可以自行比對實價登錄
甚至他們自己系統就可以多設定一個物件對比實價登錄功能出來
這樣屋主聯繫不上也可以知道賣掉了
不過這樣,小品牌仲介就要倒大酶了7F 05/20 19:28
→ aloness: 屋主聯繫不上有託賣合約,屋主在合約過程賣掉,最遲在合約結束就該解廣告,啊屋主致仲介商廣告不實,當然是仲介依合約告賣家啊,這麼簡單的事
屋主坑仲介,就看是仲介商品牌傷害大還是賣家底氣重19F 05/20 19:43
→ tfct: 節省消費者的時間成本哪裡不好?23F 05/20 19:50
有甚麼不好喔?
你如果有接觸過歐美國家的仲介你就知道
歐美很多國家一個好案子只有一兩個仲介在賣
很多仲介的嘴臉都非常....耐人尋味
分享一個經驗吧,我之前在荷蘭找房子
由於我是外國人,又採用線上看房+簽約,所以找起來特別困難
結果有好幾個好案子,仲介連帶看都不肯
然後由於這幾個案子經手中介很多都只有一兩個
只要那一兩個不肯帶看=我連上台桌show hand的機會都沒有
可能你覺得仲介不肯帶看,不要看房,節省時間很好
但我看到想要的房子被把持在一兩個仲介手上
不肯帶導致我看不到房,我覺得一點都不好!
→ ceca: 這工程很大,你只要賣掉就開罰
那賣掉房子的仲介隔天到處檢舉,超爽
另外,屋主不確定會不會成交,他幹嘛跟你仲介說賣掉了
甚至貪心的還想等更高出價,之後違約凹一下賠一點點就好
你以為我們屋主是十大善心好爸爸喔xd
市場就是各出本事,拿到錢就是對的,你死了是你家的事
那誠實仲介就會被這些屋主給搞死
你們沒在交易,把交易想得太單純
更不知道市場的險惡,同業的競爭,和人性!!26F 05/20 21:22
→ aloness: 賣掉過戶實登完成,反悔有這麼簡單嘛 (笑
生意圈比這小兒戲幻想複雜的多了,大家也是運作好好的
你耍心機玩的是房仲(人,被房仲(公司 反過來告商譽損失,您老慢慢跑和解庭35F 05/20 21:31
推 ceca: 看來你的生意很單純,思考才這麼直線
外加我舉的案例,你是要告誰妨礙商譽啊
屋主裝死,找另外一家仲介檢舉,你要告誰啊39F 05/20 21:41
推 a96932000: 節省消費者時間成本跟提高仲介營運成本,但除非仲介自己願意把成本吞下去,要不然最後多少會轉嫁到買賣方身上42F 05/20 21:57
→ physicsdk: 政策不太可能把房仲打得太慘 叫一叫過幾天應該就緩了45F 05/20 22:52
※ 編輯: jamo (83.87.43.148 荷蘭), 05/21/2025 05: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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