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作者 matt1102 (matt1102)
標題 [新聞] 同住男友輕生成凶宅 房東求償300萬敗訴
時間 Mon May 26 11:02:10 2025


不得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違者視為廣告文,處分水桶一年以上並退文
不得張貼或轉錄無關本板之新聞,違者水桶一年以上並退文
連結超過一行應縮網址,內文應含新聞作者及日期,並應自行撰寫二十字以上心得,
心得不得置於內文或連結之前,不得張貼超過90日之新聞,違者文章刪除並水桶十四日
內文和連結之間無明顯分隔因而無法判定心得字數而遭砍除者,歸責於貼文者。
以上說明文得以Ctrl+Y全數刪除。
> -------------------------------------------------------------------------- <

連結:https://tinyurl.com/2jbyup77

內文: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新竹一棟出租公寓,因租客的男友在屋內輕生,房東
認為已成凶宅,導致交易價值減損,一狀告上法院向租客求償3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
認定,租客非男友(死者)監護人,實際侵權行為人是男友,因此駁回房東訴訟之求。

據悉,去年初房東以租金2.1萬出租,去年八月租客與其男友發生爭吵,男友竟在屋內輕
生。房東表示,租賃期間租客未經允許就私自帶男友同住,因而讓房屋變成凶宅;租客則
說,當初承租時已告知房東將與男友同住,輕生屬男友個人行為不能歸究於她。租客在警
方筆錄中表示,男友在去年7月底出獄後短暫入住,她試圖分手,兩人因此事起爭執。


法官審理認為,兩人雖為男女朋友,但無監督義務,「要求同居伴侶24小時監控對方精神
狀態,既不合人情,也超出合理期待。」且事發當天,租客發現男友異常後,第一時間也
通知其家人,嘗試阻止悲劇發生。判決書中寫道:「感情糾紛中的爭吵乃至分手,都是人
間常態,但因此選擇輕生絕非常態可預見。」 法官認為,房屋雖因為社會觀念導致交易
價值受影響,但並未造成房屋本身物理性損害,亦不影響房東占有房屋或依其目的而使用
,所有權核心功能未受到侵害,且男友才是實際侵權人,房東無權要求租客賠償,不符要
件。 房產達人「賣厝阿明」指出,判決結果有兩大重要原則:一、親密關係中的注意義
務界限,二是房屋「價值減損」與「實質損害」的法律區分。此案也反映租賃實務的灰色
地帶,多數租約未明確規範「凶宅」責任,建議房東可在契約中加入「重大事故通報條款
」,但不得過度限制房客生活權。同時提醒房客,若有同住人應主動告知,避免日後糾紛
。另最後判決書寫下:「生命的消逝已令人悲痛,法律不應再將這份悲痛轉化為無止盡的
追索。」也代表於冰冷的法條外,法官選擇正視人性的局限與生命的無常。


原文網址: 同住男友輕生成凶宅 房東求償300萬敗訴!法官解釋「關鍵」不能罰 | 好房
網News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5811464092.html

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69.77.250 (越南)
※ 作者: matt1102 2025-05-26 11:02:10
※ 文章代碼(AID): #1eCzcr1B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8228533.A.04B.html
blargelp: 男友在去年7月底出獄後短暫入住
你都在新竹租房了 怎麼還能挑到低端租客1F 05/26 11:06
championbad: 舒服 判的好 男友自殺就很悲痛了還要被告3F 05/26 11:11
tello: 活該4F 05/26 11:20
jc761128: 慘 難怪一堆限制入住人數要實名...5F 05/26 11:22
roseritter: 當事人不適格6F 05/26 11:26
ericyou0122: 這樣應該要告男友親屬?7F 05/26 11:37
a606152004: 死了告家屬也沒用啊 連負債都能拋棄繼承了這個怎麼告得成8F 05/26 11:38
s26492755: 只要300萬的話 凶宅險就有辦法了 每年小幾千就可以解決的事 省小花大
是說也有告贏的就是了10F 05/26 11:40
elsdrium: 可怕的恐龍法官 認事用法都有問題
透過租約取得使用權的租客 允許第三人進入房屋 發生減損房屋價值的事故 承租人居然沒有責任13F 05/26 12:02
Ironcc: 哪裡恐龍,租客男友干她屁事16F 05/26 12:04
elsdrium: 以後對房東不爽 就找人進來自殺17F 05/26 12:05
bustinjieber: 怕爆18F 05/26 12:06
cheng314: 一堆法盲 做房東你想轉嫁風險就乖乖買保險 愛賭出事就服19F 05/26 12:09
a951l753vin: 這保凶宅險有用嘛21F 05/26 12:12
championbad: 找人去自殺有這麼簡單喔 推文找一個我看看22F 05/26 12:16
s26492755: 有 非屋主本人導致的凶宅都算 不一定要是租客
當初我是被這樣的介紹吸引下開始買的
但沒機會實驗就是了 哈哈哈23F 05/26 12:17
jasonmoon: 這個二審一定翻盤26F 05/26 12:21
a951l753vin: 應該會 結果就是男友輕生了管他中間發生什麼阿貓阿狗的事情27F 05/26 12:25
yourmove: 找人自殺可能有難度 但這個法律見解的可議之處在於29F 05/26 12:29
shuichia: 租約記得增列防自殺條款,叫同住的人全部一起簽一簽
順便加保凶宅險30F 05/26 12:29
yourmove: 允許別人進屋 若發生自殺我都沒責任了 其實發生任何破壞房屋的事故 我也都沒有責任 都不是我幹的32F 05/26 12:30
zebra79979: 學到一課了,以後要慎選房客,背景要瞭解一下34F 05/26 12:35
pigpeachegg: 告家屬沒用啦,這種會去坐牢的你怎麼會覺得他名下有財35F 05/26 12:37
jemdogdog: 兇宅險沒有到300.....37F 05/26 12:38
piliwu: 可以對簽約人以外的住戶,要求房客隱瞞部分簽連帶保證責任嗎38F 05/26 12:43
s26492755: 有啦 只是地震多之後 300就要審查了
不審查的話就100 200自己選 保費不同40F 05/26 12:44
LTpeacecraft: 冤有頭債有主 請找自殺的 我不認為承租人有無上限42F 05/26 12:56
poeoe: 合理啊 房東本來就是風險自負43F 05/26 13:02
clamperni: 限女~44F 05/26 13:08
zpf2005: 低總房價影響小,凶宅險還能cover,高價房損失就大了
一直到都很佩服拿3-5千萬新房來出租的房東,心臟要有多大45F 05/26 13:22
s26492755: 大在別的地方的可以嗎
是說台灣不是有300萬租屋人口 在租屋處自殺的比例不知道有沒有統計
有些風險可以納入考量但不要去糾結47F 05/26 13:30
jc761128: 你租車 被偷開 就不用找你嗎XD
真的很屌 以後人頭大放送51F 05/26 13:34
s26492755: 法律上有責任啦 這個沒看到判決書怎麼寫不然民法443
 承租人跟繼承人都會有責任
所以對造應該還有死者的繼承人可以告
如果是自由心證的話 不同法官結果就不同了53F 05/26 13:50
planta: 所以呀不要租給年輕情侶!
或者是沒有法律關係的同居人,
年輕性格不負責任,
情侶屬熟悉的陌生人,
不穩定的關係,
更不負法律責任!
租給法律上互相保障的夫妻,
有事情至少可以追究,
最好再要求良民證,
過濾一下更生人!
你說房東太冷血?
我說賠真金白銀的是房東!
不事先過濾,等著吃虧!
賠錢的生意沒有人做!57F 05/26 14:01
s26492755: 當初我問過賣我凶宅險的業務 他說他實務上還沒遇過真的發生 畢竟他都接一些社區的 生活過得好 很少想不開 他好像做九年吧
總之我是覺得這個判例的對造或法官換一下結果就不同了當然勝訴跟拿得到錢又是兩回事了 所以才會說預防勝於治療 直接從篩選房客跟保險做起是相對簡單的71F 05/26 14:03
charliebitme: 新手村嗎77F 05/26 14:16
rondox: 承租人當然有責任啊,不然房屋毀損全推給第三人不就不用賠償?78F 05/26 14:41
inconspicous: 白癡 是誰讓男友住在裡面的80F 05/26 14:42
a73826491: 當然是找第三人 小偷闖空門順便放火 難道找租客賠
租客朋友來臨停地下室電動車燒掉大樓 也找租客賠?81F 05/26 15:37
ajax4444: 我也覺得判決不合理,可是再看第二遍就懂了,最後一段寫得很詳細,一開始還直覺反應可能是記者漏寫,小小整理83F 05/26 15:46
a951l753vin: 樓上你舉的例子不對 她們情侶就是認識的 男友又不是闖空門85F 05/26 15:49
ajax4444: 一下,法官認為1.造成毀損或所有權損失,租客要負責,這部份沒損失,租客不用負責這部份,另外的損失是侵權侵權要男友負責,加上租客有作通知家人,已經夠了,租客不用負責87F 05/26 15:50
a951l753vin: 這種判決越來越多,未來管委會一定是…某A需要讓朋友B借住、借停車的場合,某A需成為朋友B的擔保人,否則管委會有權利跟義務阻止朋友B進入建物。91F 05/26 15:53
five07: 找人進來自殺,這麼沒邏輯的話也噴得出來 orz94F 05/26 16:26
s26492755: 租約本來就可以寫擔保人了 不管夫妻還是情侶 兩人住就一人簽約一人做保
凶宅造成的房價下跌構不構成損失 可以查一下 也是有勝訴的
不過凶宅造成的損失如果是被漲幅超過 也就是即便成為凶宅還是比當初取得價格高的話 不知道會怎麼判95F 05/26 16:30
a73826491: 讓人進來不代表要負責他的所有行為責任 難道朋友來 主人大便期間 朋友去殺人也要負責
一般見解是 所有人對損壞第三人求償 租借人如有過失也要部分賠償 重點在於怎麼舉證他有過失101F 05/26 18:03
loopdiuretic: 雖小105F 05/26 18:39

--
作者 matt1102 的最新發文:
  • +42 [新聞] 同住男友輕生成凶宅 房東求償300萬敗訴!法官解釋「關鍵」不能罰 - home-sale 板
    作者: 118.69.77.250 (越南) 2025-05-26 11:02:10
    不得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違者視為廣告文,處分水桶一年以上並退文。 不得張貼或轉錄無關本板之新聞,違者水桶一年以上並退文。 連結超過一行應縮網址,內文應含新聞作者及日期,並應自行撰寫二十字以上心得, …
    105F 43推 1噓
  • +26 [新聞] 北市預售8區下跌,這區暴跌34%最兇 - home-sale 板
    作者: 118.69.77.250 (越南) 2022-11-23 18:23:23
    連結: 內文: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被視為鐵板一塊的預售屋房價,如今已出現鬆動下跌 ,甚至變成領跌產品,這個現象在台北市特別明顯。根據台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查價統 計今年1至7月與8月 …
    64F 33推 7噓
  • +8 [新聞] 期待房價下降 新北市比台北市機會大? - home-sale 板
    作者: 222.255.207.27 (越南) 2015-06-27 00:36:51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內文: 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針對房地合一稅後的市場反應,房仲最新調查顯示, 雖然房地合一稅確定上路,兩年內有意 …
    26F 8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