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gen (前しか向かねえ)
標題 [請益] 大廈2樓外露台的維護責任?
時間 Fri Jun 20 15:31:47 2025


現在很多新大廈
二樓外面有露台的
購買時會有寫明專用權
因為進出只能走二樓住戶家內往外爬窗或門
所以理論上是二樓要負責維護

但是老一點的大廈沒有寫這種專用權的
理論上維護責任是管委會?
或是該怎麼算?

譬如看到一個案子
前陣子大雨露台排水孔沒清
積水外溢滲漏導致一樓天花板漏水
裝潢也受損

管委會說那個露台必須經過二樓家才能進出
所以不算公共區域沒有維護責任

二樓說我根本沒用那個露台
平常都空著那也不是我家產權範圍

這種如果老大廈權狀沒寫專用權的要怎麼歸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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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81.1 (臺灣)
※ 作者: logen 2025-06-20 15: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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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luu2: 二樓就懶得搞 管委會管不了嗎1F 06/20 15:37
l98: 這個你要看,夠老的是有寫進權狀的,所以是2F 要負責全權修繕新的這種是專約,只有使用權,修繕權還是在管委會
或者還是要看當初簽的約定內容,管委會有無再針對這露臺收管理費
約定專用大部分會和你說是約定的人要修,但就是有可能有上面說的其他狀況2F 06/20 15:42
frank111: 沒產權?管委會架個樓梯到2樓露臺開幾次管委會試試
若二樓連到露臺的"門"都沒有,這不是露臺吧,這只是一樓的屋頂而已8F 06/20 16:11
沒有門 是要爬窗進出的那種平台
※ 編輯: logen (61.219.81.1 臺灣), 06/20/2025 16:38:15
SouthEast62: 那個就只是一樓的屋頂,真的不是二樓的責任啦11F 06/20 17:02
Druid: 法院判例是區分所有權人(管委會)要負責修繕
https://linnasa.pixnet.net/blog/post/29982364012F 06/20 17:24
sagarain: 沒權狀還要負責 哪有這種事14F 06/20 22:05
newererw: 新大樓都設計落地門 沒產權又可以用 而且不用修繕?
沒聽過二樓或頂樓專用還多管理費啊!?15F 06/2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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