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y (科洛依)
標題 Re: [閒聊] 耕者有其田 租者有其屋
時間 Wed Sep 17 19:50:07 2025


※ 引述《Machinator (薩埵十二惡皆空)》之銘言:
: 1952年國民政府施實耕者有其田政策 扶持自耕農
: 讓自耕農不再被地主剝削 自耕農生活獲得大幅改善
: 如果政府真心想打房 改善低迷的生育率和一攤死水的經濟
: 租者有其屋 絕對是勢在必行的政策
: 反正房貸也是辛勤工作的租客在繳 不是房蟲
: 含辛茹苦的媽媽也可以得到一絲喘息
: 讓孩子有更多資源去學習
: 各位支持租者有其屋嗎

好像不錯

那可以要求租客先一口氣繳40年的房租

然後住滿40年後就可以擁有這間房子

如果其間中斷 就沒收已收的40年的租金


這樣才符合租者有其屋的定義


你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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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27.49 (臺灣)
※ 作者: Croy 2025-09-17 19:50:07
※ 文章代碼(AID): #1eog1n3M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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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耕者有其田 租者有其屋
09-17 19:50 Croy
stanly3092: 肛者有其門1F 09/17 19:58
birdyman: 40年的租金 只是房子實價不到一半 你確定要這樣玩自己?2F 09/17 20:08
IBIZA: 不是喔,耕者有其田是收土地正產品20年的產值,不是收20年田租,所以住者有其屋應該是收租客20年總收入,不是收20年的房租而已3F 09/17 20:26
有道理 你的提議甚好
※ 編輯: Croy (39.9.227.49 臺灣), 09/17/2025 20:34:43
finhisky: 韓國好像有類似的,韓漫看到的6F 09/17 20:44
IBIZA: 20年收入不好算的話,375減租:田租=土地產值× 37.5%,所以耕者有其田的收購價=田租÷0.375× 20=53.33年田租
所以租者有其屋就給53年又4個月的房租就是了7F 09/17 20:45
supereva: 幾年也不是那麼重要  不然月薪三萬魯蛇說要住帝寶  100年收入也不夠10F 09/17 20:46
IBIZA: 然後這筆錢政府讓你無息10年分期還12F 09/17 20:50
NinePi: 640個月房租也不夠阿 640*3.5=2240 房子三千多萬...
20年收入 可以考慮租年收超過150萬的人 還是整個家庭都給家庭收入 那感覺200萬沒問題  有4千萬 合理多了13F 09/17 21:53
sammy5062: 我有個問題,有這種年收,買房有困難嗎?16F 09/18 06:43
tc1988: 感覺可以 付40年押金跟40年租金 40年後房子就是房客的 讚17F 09/18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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