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標題 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時間 Sun Oct 5 12:42:18 2025
依照商業的慣例,不是想租的人,要去搞定有租約的人?
頂多只是保障自己協調完之後,
地主肯定肯租自己,租期能夠到自己滿意的期限。
現在怎麼帶風向變成到地主要搞定這些事?
還有舊約解約,依照政府的流程,新約需要重新招標
沒有一定給誰的道理。
市長直接同意解約後新合約給誰,當然就是圖利。
要解決也很簡單,經過議會表決修個活化土地運用轉約特別法
就可以了,議會修法,哪來違法?
除非牴觸中央法律,那就來要中央修法一樣就可解套了。
京華城容積案,本來就是因為知道議會過不了
市長強力過件才會搞成圖利案。
嫌立法程序太慢,要去要求立法的
何必跟著既得利益者情勒執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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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evinjl 2025-10-05 12: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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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10-05 12:42 kevinjl
不是市長強力過件 是"都市計畫委員會" 強力過件 可以嗎?
※ 編輯: kevinjl (36.234.28.220 臺灣), 10/05/2025 12:49:48
推 alexstag: 前幾篇還有風向是中央的鍋,那個更有趣2F 10/05 12:54
→ Ryoma: 笑死這邏輯也要扯京華城案,都委會本來就有權為什麼要議會4F 10/05 14:02
→ tctv2002: 都市計畫哪有強力過件 三立看太多?7F 10/05 14:17
→ IBIZA: 蛤,委員認為有疑慮,市府始終堅持方案四,還幫京華城解釋為什麼不用土管條例送件(全都是京華城自己基於利益的考量),這還不叫強力過件喔8F 10/05 14:25
噓 NLNG: 請修改「市長強力過件」!!11F 10/05 14:27
推 kusomanfcu: 講再多 就說 T17 18 看起來就沒有了啦 剩下就情緒勒索12F 10/05 14:30
推 iifz32: 京華城案又沒那個問題 你是不是風向仔 ?13F 10/05 15:21
推 piliwu: 都委會只有審查權沒有最終決定或否定權,過件的不可能是都委會一定是市長
想搞網路洗風向還早得很14F 10/05 15:25
噓 darkMood: 又在胡扯。講話都不用負責的喔? 你是法院喔????????????17F 10/05 16:08
推 ProTrader: 都委會說違法不能過 市長硬過才是強力過件吧
都委會給過 市長硬擋這種算 強力不過件??
印象中有看過 只有兩個章給過的公文 市長跟另一個章
其實有個大絕 過件後叫大法官宣告違憲 這也算強力過件不過 現在的重點應該是要不要讓輝達強力過件18F 10/05 16:34
→ poz93: 重新招標 條件限制後 只有輝達想投標=給輝達23F 10/05 17:15
噓 tenkaakido: 京華城公展公假的哦,硬要講圖利,當初北市府說只有392,硬被監察院弄成545,要抓圖利先抓監察院長陳菊24F 10/05 18:48
→ kusomanfcu: 限制有問題涉嫌圖利
公開的東西明顯
大家都知道了 你遮也沒用26F 10/0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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