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標題 [閒聊] 新租賃法封殺弱勢
時間 Fri Oct 17 23:32:51 2025


朋友買房遇到對方三大尊
錢都付了.....
對方一句話我租不到房子,沒地方搬家
這時屋主透過房仲一直希望可以先交屋,撥款給對方
再透過公證合約短期租賃給對方
這也是一直以來的做法


但租賃法修正保障3年以上
屋主不租還要一年房子不可以在租別人
也不可以漲租金
而且三大尊通常公證強制執行,法院也都會逼你讓步,不然三大尊+帶病要趕去哪裡??


如果是在這前提下.....
朋友這案例就是讓他每天跳表收違約金,萬分之五,每天5000元
收起來比租金還要多,還不受租賃法限制
可是這樣收對方會少拿很多錢,最後搬家可能都只剩8折6折了,照收是很殘忍啦
但租賃法在眼前,只能走違約處理

這樣未來只要弱勢不得已要賣房,需要售後回租短期,基本上沒人會答應
或者是換屋需求,房子需要先賣掉回租半年一年,這時買家也會擔心拿不到房子,只可以
用相對便宜價格賣給投資客,反正投資客不怕
罰單 處理成本 利潤等等都先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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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77.189 (臺灣)
※ 作者: a386036 2025-10-17 23:32:51
※ 文章代碼(AID): #1eyc6bOl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0715173.A.62F.html
※ 編輯: a386036 (223.140.77.189 臺灣), 10/17/2025 23:34:57
kevinjl: 搬遷費跟延遲交屋違約金 總會達到平衡1F 10/18 00:56

為何要給搬遷費
正常流程自己無法交屋
※ 編輯: a386036 (223.140.77.189 臺灣), 10/18/2025 01:16:26
ethan90058: 你會擔心短期租約被綁定,其實可以用加註方式雙方簽名法規是通案,如果對方願意那就加註然後雙方簽名認可2F 10/18 01:23

無效外加罰30萬

kevinjl: 是趕緊搬走的搬遷費 短時間找不到就是先租貴的可能要二次搬遷4F 10/18 01:40

憑什麼
一般買賣還可以這樣歐

Narok: 三大尊是啥...6F 10/18 02:57

70幾歲拖尿袋

jamo: 加註是沒用的,違反法律規定者無效7F 10/18 04:03



quiet93: 這找社工處理啊8F 10/18 06:40

社工會要你直接便宜出租
我被盧過3000租給獨居老人

mnmcbl: 三大尊是什麼9F 10/18 07:44
knives: 等等,為什麼弱勢要賣房,弱勢還有房能叫弱勢?10F 10/18 08:51

很多早期買的,長輩留的

ChikanDesu: 很棒 就照契約收違約金 根絕回租就好了11F 10/18 09:06

以前還有機會通融透過公證契約
新法答應等於變相100%貸款+終身寬限
只是萬分之五會非常痛,一旦跳表5年4個月
違約金=房價
※ 編輯: a386036 (223.140.77.189 臺灣), 10/18/2025 09:14:58
cheng314: 啥 真的有房還叫弱勢xd 這種不是政府要照顧的族群啦 少賺要說12F 10/18 09:35
lmc66: 你不先把房客請走就賣房就是有風險啊14F 10/18 09:41

朋友買屋主自住房子
現在搬不走
※ 編輯: a386036 (223.140.77.189 臺灣), 10/18/2025 09:43:06
lmc66: 把家具+房客乖乖清空 再賣就沒爭議了好嗎15F 10/18 09:42
airjade: 去住旅館啊16F 10/18 10:04
maplefff: 賣房不就拿到錢了,什麼叫沒錢沒辦法搬17F 10/18 10:59

租不到房子
誰敢租
3尊大長輩

maplefff: 所以對方是要賣房,然後要買家便宜出租到他死喔18F 10/18 11:00
※ 編輯: a386036 (223.140.77.189 臺灣), 10/18/2025 11:34:18
JaccWu: 這樣就是以後賣方把搬遷費加進去啊
加價賣不會喔
不然就賣家就努力找一個
願意同時簽下一份長租給自己的買方啊19F 10/18 12:51
cobrabaton: 不出租不行嗎?
公證搞三年XD那就買賣契約書寫切結,然後壓個尾款20%租賃契約再違約金23F 10/18 12:58
coburn: 欸對耶 售後回租 卡bug26F 10/18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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