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KOU (大口)標題 Re: [心情] 沒常識的另一半時間 Sat Aug 3 04:16:14 2024
我看到前文的回文與推文,覺得應該幫原原PO說幾句話。
1.現在都開學了,要備取並不是很容易。
至少備五我大概是不抱希望。
我覺得不能怪原原PO不每天提心吊膽的沙盤推演。
2.對方是私幼/私人企業沒有通知到直接往下通知那也還算合理,公幼體系不能這樣幹。
畢竟它有公家/公益機構的性質,備取名單大家也都看得到,哪個沒有接到電話就被跳過
,如果被家長知道,一定會被跳過的家長狗幹,自找麻煩。
這也是為什麼對方老師隨後打給先生並在電話中確認先生意向的原因,她要得到明確的回
覆才能夠往下通知。
備六說先考慮一下,公幼同意,這也代表公幼實際上也沒有那麼不能等。
單純就晚一些回電(且不論這個「晚一些」是多久),只要不是太誇張,
不會也不應該影響名額的有無。
頂多只能說原原PO沒有預料到學校會打給先生。
我覺得我也可以理解,生活中實在很少有機會對方連絡不到自己就連絡另一半的。只能說
這也是一次經驗,對於孩子的事,另一半也是窗口之一,以後如果有類似的事情,應該要
怎麼處理,是需要事先討論的。
3.我非常喜歡女兒讀的準公托,接到公托的備取電話時我傾向留在本來的準公托。但我還
是先跟對方說「我跟太太討論一下再回電」。這是對另一半的尊重。
我不知道原原PO的考量是什麼,畢竟我也是有看過還沒開學就備取上公幼的媽媽在問會不
會對不起本來要去的學校,我只能說我覺得原原PO再考慮一下的想法未必有需要檢討的地
方。
如果我太太直接回絕學校,我真的會生氣的點與其是我還要多花錢/多花交通讓孩子上學
,不如說我會生氣的是太太不尊重「我」的意見,直接幫「我們家」作決定。
真的需要在第一時間作決定,於常理也是要先答應。答應了可以反悔(就如同已經進準公
幼又說不去了一樣),不答應沒有辦法反悔。
而且公幼是雙方都認同為第一首選的學校,即使其它學校開學並就讀了,連問一聲都不問
,是真的滿值得生氣的,無視於雙方先前的討論。
4.但話說回來,原原PO看起來也是滿容易爆氣的性格,喜歡找戰犯。
當然會在網路上懟版友不代表會在家懟另一半,但如同先前眾版友的提醒,雙方是要討論
下一次怎麼樣會更好,而不是指責對方,否則對方很容易先推卸責任再說。
不管這樣的模式是誰先開始的,都是不好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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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百無聊賴,你正美麗。
(妳是朵待沽的玫瑰,而我是怕痛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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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91.86 (臺灣)
※ 作者: DAKOU 2024-08-03 04: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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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心情] 沒常識的另一半
08-03 04:16 DAKOU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04:31:36
推 norikko: 這篇真的比較像有在帶孩子的男方觀點2F 08/03 07:41
推 kitten631: 本來就可以考慮也不是沒接電話就跳下一號備取了,備取上了也不需要在那邊對不起原學校。這些都是幼稚園常態,有處理小孩入學的大概都知道。公幼私幼到學期中都還有備取生入學,在那邊算幾分鐘回電真的只是挑刺而已。3F 08/03 08:03
推 fiercy: 如果真是非常重要的事,馬上回電也是常識吧8F 08/03 08:24
推 kitten631: 非常重要的事,雙方考慮討論後再回覆也是常識吧XD9F 08/03 08:26
→ fiercy: 就像下一位家長至少先回覆要討論考慮10F 08/03 08:28
這件事的常識是,不馬上回電不會也不應該直接通知下一位家長。
(但是會通知你先生)
學校會多試幾次避免爭議。
講白一點,學校不知道學生家長的背景,沒有必要自找麻煩。
如果我是校方,在夫妻雙方都沒有接電話的狀況,我至少會放半天;
站在家長的立場,我會認為第二次打電話來就一定要接/馬上回播了。
這個案子校方通知下一位家長的關鍵是先生的回絕,並不是原原PO沒有接到電話。
推 Polyhymina: 推這篇。最主要還是「尊重」這個詞。我們家也是非營利入學後接到公幼候補上的電話,即便是心裡第一志願,但還是請公幼讓我們考慮一下,我回家後跟先生討論後才再回電話確認。學校是可以等每一位確認要或不要才會繼續通知下一位的,原原po一開始是要和先生討論的,但沒想到他卻一口就回絕了11F 08/03 08:38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08:48:21
推 fiercy: 因為我的話,非常重要的事會由自己處理
所以對我來說是要馬上回電的17F 08/03 08:52
推 condenza: 候補不是突然發生而是計畫中的,所以才說可以先討論好對策,萬一被通知有備到要不要換19F 08/03 08:57
推 Polyhymina: 是非常重要的事,不過小孩是家庭的大事,要父母都有共識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學校很能體諒也可以留一點時間讓夫妻討論的。尤其是已經開學後,是否要轉校什麼的都需要時間確認
候補不是意料中的事,尤其是備取很後面,以及都開學時間了,根本沒想到還會有機會21F 08/03 08:58
→ condenza: 這和臨時發生重大事情不一樣的吧27F 08/03 09:02
推 lenta: 可以事先討論卻沒有 不就是不那麼在意嗎
不在意的事氣噗噗的找戰犯才是被電的點吧28F 08/03 09:02
噓 wn7158: 她就主要負責人和聯絡人,她沒有明確表達要或不要,也沒告知第二聯絡人該怎麼回答後,就不要怪人了,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是妳肚子理蛔蟲。真要講,她那麼想要名額,在還有這麼長的空間和時間,她電話接了和回撥,名額不就保留下來了
兩個人都有很大問題,但這邊就是甩鍋仔在護航而已30F 08/03 09:04
噓 wbst: 不要再找理由了,原po 已經習慣性甩鍋到被發現還惱羞的程度,這樣找理由只是在害他啊36F 08/03 09:07
→ DAKOU: 她甩鍋是她態度的問題,這跟先生沒有尊重太太是兩件事。38F 08/03 09:10
→ wbst: 很多事情都不會在自己預料內發生,只能盡量準備在發生時能好好接住,沒準備也沒事,摸摸鼻子提醒自己下次要如何做比較好,而不是甩鍋到身邊所有人事物上,一個負責的人會做這樣的事情嗎?都當爸媽了,雙方問題都很大40F 08/03 09:13
→ snowtoya: 身為一個曾等過備35以後錄取通知通知的家長,我覺得原原po夫妻本來就應該要先有共識,確定如果備上要不要去,而不是一個找藉口故意拒接電話(想要再考慮),一個無腦直接拒絕,再來怪東怪西45F 08/03 09:14
→ paopaotw: 我家小孩學校的事是我處理比較多,但重要的事我一定和先生討論,不會單方面做決定。49F 08/03 09:16
噓 wn7158: 甩鍋仔的態度,就是放大別人的過錯,無視自己出包鍋先甩給別人,問題都在別人身上,先檢討他人就對了。怎麼不想想,她自己也要為她出包的修為負責呢51F 08/03 09:17
→ fiercy: 我不懂,她可回電跟對方說要考慮卻不回電,那是不是也要尊重與接受第二聯絡人的答覆54F 08/03 09:21
噓 wn7158: 講一堆甩鍋幹話,最實際的就是,她電話接了和回電,就不會有後續她老公天兵的行為
妳主要聯絡人沒和第二聯絡人溝通好,那是誰要負責?當然是主要聯絡人的鍋56F 08/03 09:21
→ snowtoya: 針對沒先確認好接到電話要如何應對,我認為雙方各錯30%,剩下太太故意拒接電話又不回電錯10%,先生沒腦拒絕錯30%吧,老師和學校是無辜的60F 08/03 09:24
→ AppleAlice: 真的嗎?我們托嬰和幼兒園的事都是聯絡不到一個就聯絡另一個耶,我也一直覺得很合理,小孩畢竟是父母一起的事,不會聯絡不到一方就一直等該方回播,一定是就打另一方的電話看看63F 08/03 09:43
→ girlo: 我記得以前我兒子的公幼備取通知上就有寫報到時間,因為只有半天可以報到,沒報到就失去資格了67F 08/03 09:46
→ AppleAlice: 我比較認同雪大意見,他們夫妻就是一個找藉口故意不接,一個無腦直接拒絕
而且這種後面還有備的,你不接直接被跳過也怪不得別人,每個都要等半天老師還要不要做事了?
小孩身體不舒服也是阿,打給我我沒接一定打給我先生這不是什麼很少發生的事69F 08/03 09:47
我是不知原原PO的孩子有沒有上公托,有沒有類似的經驗。
但我孩子就是頭好壯壯型的,我接到學校打電話來說孩子發燒可能近三年間只有一兩次吧
推 G542672: 依公幼搶破頭的程度,不會是沒接到還要幫忙保留意向,被人詬病是有特權嗎(?
問題最大就是直接罵老公沒常識吧,不如說常識的定義是什麼,那眾版友的常識跟他不符,就不是常識了嗎75F 08/03 09:52
推 canlest: 是啊 很重要應該先接起來或回撥說等等回電啊
這不是常識嗎79F 08/03 10:08
→ xulzj524: 不覺得有重要到哪裡去啦
都可以刻意不接了
今天他老公做的錯事就是接電話 他不應該接的81F 08/03 10:17
我是不知道大家幹嘛對於他人事務那麼激憤。
但我幫原原PO說話,且不論其與先生態度的部份,我並不認為她有做錯什麼。
原原PO要不要去還有所遲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接到電話,
我會說我現在在忙,晚一點回電。
或者是像我覺得需要與另一半確認,我也會說我要跟我另一半討論。
不管是哪種,如果沒接到電話我都不會先回電。
而是作好決定再回電。
再強調一次它是公幼,是需要符合正當程序的學校或受託團體,
需要受到監督跟檢視,畢竟沒有接到的可能性太多了,如果車過隧道可能連顯示未接都不
會顯示。
至此,於情於理都不會直接往下打。
再來,且不論我個人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讓這個機會流失並不是因為原原PO沒有接到電話/沒有立即回電,
是先生的回絕。
至於誰是第一聯絡人根本不是重點。
我在台北,第一連絡人也是寫我,但學校就一直打電話給我太太,我也很無奈。
我太太知道她不是主要負責的人,她都跟學校說請跟我連絡。
這才是合理的處理方式。
至此,我覺得一直在指責原原PO沒有回電實在沒有必要。
若認會造成老師的困擾或許吧,
但這頂多是她沒有顧慮到別人的困擾,不是她沒有得到名額的主因。
所以同樣的,我也不覺得需要什麼事前討論。
任何有變動的可能性發生都應該要夫妻之間彼此討論,尤其是雙方都把公幼當成首要選擇
,根本沒有什麼好事先討論如果備取上要不要去的。
在原原PO的例子,孩子也才去準公幼一兩天而已,夫妻雙方任一人並沒有絕對的確定要留
在準公幼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算不是回答要去公幼,也應該要是先跟太太討論。
且不論先生是否不尊重太太或是家庭這個共同體,他說不去才是看不懂在幹嘛的操作。
再說了,除非雙方很有共識說「不要」,不然都應該要保留可能性再決定。畢竟這是兩個
人之間的事情,應該共同決定。
這整件事我會生氣的是這個,至於名額比較起來都是表面的事情了,倒沒有那麼值得生氣
。
講簡單一點是要不要去可以討論,但不應該連討論都不討論就說不去。
如同本篇前面所寫,沒有討論(不管理由是什麼)又要在當下決定要不要去,唯一的回答只
有要去。
要去可以反悔,不去不能反悔。
我也根本性的覺得這跟原原PO在本文中所寫「媽寶版的常識」沒有關係,這是社會上作人
處事的常識了。
對於原原PO夫妻的相處我也有一些猜想與推斷,我本來想回的是這個。
但想想也是個人猜測,反而沒什麼好寫的。就這樣吧。
推 dodoru: 其實可以理解原PO的心情和生氣點,但不會想要幫她說話,這種事情真的沒有必要發文,有些事情就是無緣且兩人就是錯過了,私下抱怨一下就算了沒必要還要特地PO一篇文罵老公。
兩人如果沒有默契,是兩人長期的問題,不是在那邊怪東怪西,默契是需要感情去培養的、或天生很合。
如果兩人間就是欠卻這些東西84F 08/03 10:26
我很認同這個說法,這也是我一開始想回的部分內容。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0:44:43
※ 編輯: DAKOU (36.229.91.86 臺灣), 08/03/2024 11:01:36
推 SARAH12349: 讓這個機會流失的是當下刻意不接但沒有想到公幼會打給丈夫的原PO,不要再推了,公幼不會因為不接電話就跳過,但會得到你沒有共識的另一半的許可而跳過91F 08/03 11:10
→ kitten631: 樓上,你這個說法不就是推斷先生是毫無處理公幼事務的人 讓他接到電話居然成了原po的錯了XD94F 08/03 11:19
推 ror: 我講一個實際一點的,尊重要雙方都能尊重對方處理事情的不同,而原原PO的反應跟方式都不認為是此類人,比較好的方式反而是誰做主誰全權,另一半說事就好了比較好的方式反而是誰主事誰全權,另一半說是就好了96F 08/03 11:24
推 Ilovecats: 如果最原po當下不要嫌麻煩,主動接起電話,花10秒跟公幼說一下:我現在在路上,不方便講電話,晚點回撥。 這不就好了?主要是他自己就可以故意不接電話(明知道大概是公幼,他口中的top 1的選擇哦),結果卻把失去公幼名額100%怪在老公身上。他老公錯在沒有選擇跟老婆做最後確認。他可能只覺得已經去上學了,也不是真的很遠,不用換也沒關係。197F 08/03 23:32
→ AppleAlice: 所以公幼備取是怎樣通知?我看北市只說通知3次沒報到就放棄遞補資格,沒有說什麼要等家長思考多久的,密集打3通沒人接也可以解釋成放棄了阿
你只拿你自以為的常識來當成立論依據,但事實上你所謂的「常識」就真的是準則嗎?也未必吧
有公務機關性質也不代表就一定什麼細節都要白紙黑字規定細瑣,就算是行政機關也是有行政裁量的空間的,你要烙法律名詞應該會知道吧?
今天如果是違反保護令有刑責或是事涉救濟期間那類就會有法律明確規定送達方式,公幼報名和候補通知?204F 08/0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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