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標題 Re: [閒聊] ] 如果沒有要生小孩那結婚的意義是什麼時間 Mon Mar 10 00:53:47 2025
※ 引述《wenchio (wenchi)》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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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 跟男友在一起7年了 也有共識不生小孩
: 但長輩們最近在催婚
: 但就覺得如果不生小孩 那為什麼要結婚
: 我們現在就同居了
: 結了婚感覺也不會改變什麼
: 所以覺得還要花很大一筆費用很沒必要
如果不考慮結婚的原因是花錢,那為何不公證?
我兩次結婚都是公證
花的錢嘛,第一次台北市集體婚禮郝龍斌證婚
第二次請兩個證婚人好友吃飯+加上計程車錢跟規費,應該是千把塊
結婚的意義就是:公開讓社會大眾知道你們是cp
可以簽字開刀,決定是否拔管,財產代處理,遺產繼承等等等
你要知道,就社會大眾眼光看來
男女朋友=nothing
夫妻=家人
哪天有誰車禍需要開刀,找不到家屬簽同意書
或者另一半要不要拔管決定權在從小跟他不合的親屬手上
你就知道有多尷尬
除了這些老掉牙的陳腔濫調以外
我最近發現的一個很重大的影響,就是移民
那種臨時結婚的,移民拿簽證時都會被各種刁
甚至可能辦不下來
也不要說自己絕對不可能移民
我一個在台灣活了幾十年,吃慣台菜,習慣24hr超商的老頭子,
五年前除了去大陸以外就沒出過台灣島的人,現在被逼得要移民
我從沒想過我這輩子有要去國外住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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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amo 2025-03-10 00:53:47
※ 文章代碼(AID): #1dpSUTn2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41539229.A.C42.html
→ marra: 要"不花錢",直接去"登記"就可以了
"公證"是自己辦著爽的,沒有法律效力
我國的婚姻制度,目前是"登記制",如果只有"公證",在法律上不算是"夫妻"1F 03/10 01:29
推 momomom: 法律上的效益大過一切 根本不是什麼沒啥差5F 03/10 08:38
→ andysf07: 回一樓 原po的意思是比起辦婚禮不如公證就好了吧…跟登記這件事沒什麼關係 因為他在講的是花不花錢6F 03/1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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