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ilkamilk (我要成為幹話王)
標題 Re: 下班回家還應該工作嗎?
時間 Thu Mar 13 11:02:20 2025


※ 引述 《mooncake998 (假月餅)》 之銘言:
: 標題: 下班回家還應該工作嗎?
: 時間: Wed Mar 12 23:15:38 2025
:  
: 請益:
:  
: 小弟跟老婆結婚現在結婚第三個年頭,目前育有一男一女,老婆目前是專心在家顧小孩。
:  
: 今年初因為本業收入有點入不敷出,開始用gpt 開始嘗試操作美股,幸運的是有ai加持跟
: 自己一些心得額外增加的家庭收入還不錯。
:  
: 但美股開盤時間主要是在夜間,需要長時間專注在研究和觀察,因為小女兒今年初出生,
: 說實在老婆壓力也大要一打二,晚上總是在專注在股票市場。
:  
: 每次開盤時間一到提到需要專注一段時間無法太多時間幫忙照顧小孩,老婆也頗有情緒。
:  
: 起初是為了減輕家庭負擔多增加收入,忽略了晚上老婆獨自顧小孩的辛苦。
:  
:  
: 到現在有點迷惘,是不是該多留時間幫助老婆,也試著嘗試過跟老婆溝通我不是在娛樂,
: 是增加家裡收入。不然只靠月薪同時支撐車貸、房租以及生活開銷壓力是真的有點大。
:  
其實我覺得你除了考慮錢以外
也要考慮時間成本的問題

花太多時間這樣太太壓力會很大很累

所以既然你美股操作這麼賺,這麼穩
但有這麼花時間
建議就是再花半個月一個月的時間的底線

然後直接槓桿加滿
信貸貸滿
現存股票資產能質押就質押借錢
質押三層
房子能抵押就抵押借錢
車子可以去動擔借錢
反正不要弄到地下錢莊就好了

一次歐印,一次賺滿
接下來離場
就可以把時間拿去陪同照顧小孩

男人就是要有勇氣敢衝一把
不敢一次賺到位,代表你的美股只是運氣
就別浪費時間操作投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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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04.247 (臺灣)
※ 作者: amilkamilk 2025-03-13 11:02:20
※ 文章代碼(AID): #1dqag-Fd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41834942.A.3E7.html
※ 同主題文章:
03-12 23:15 mooncake998
Re: 下班回家還應該工作嗎?
03-13 11:02 amilkamilk
※ 編輯: amilkamilk (61.228.104.247 臺灣), 03/13/2025 11:02:34
wn7158: 好,等等發畢業文1F 03/13 11:10
abby2007: 損人不利己 就是邪惡了2F 03/13 11:15
amilkamilk: 不要羨慕人家可以瞬間翻身眼紅好吧
嫉妒不好看3F 03/13 11:29
XDdong: 雀食5F 03/13 12:16
marra: 你這發文…原原po如果當真的,怎麼辦?@@6F 03/13 14:09
amilkamilk: 成年人的任何決策,都是自己選的,他去做了代表他評估過成功率了,最後成功大家就不要眼紅
人獨自的思考本來就有盲點,網路討論可能可以看到不同層面的思維,加入決策的評估7F 03/13 14:42
faterosa: 噓的根本就眼紅忌妒11F 03/13 15:15
callmyname: 不要害人 如果投資失利 他們全家更陷入困境 舉債度日 還有兩個小孩要養 日子過不下去跑去燒炭怎麼辦12F 03/13 16:27
RossRachel: 投資怎麼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這程度的反串應該也不會有人被害到啦...14F 03/13 16:38
bpvup: 我難得想推原po 重點在最後一句吧XD16F 03/13 16:42
有些人的閱讀能力或理解力不好
你懂得就懂XXD
abby2007: 是眼界多淺才要這樣鼓吹別人all in 至於說別人眼紅就更好笑了 歡迎amilk跟11樓展示你們如何all in 大賺錢17F 03/13 18:31
amilkamilk: 是眼界多淺才不知道有人這樣致富的,你辦不到不代表小有心得的原po辦不到,他覺得他辦不到就不去做,他覺得他辦得到就去做,你來爭這個行為的對錯真好笑
又不是作奸犯科,有本事就做,沒本事就不要做20F 03/13 18:55
※ 編輯: amilkamilk (223.136.123.165 臺灣), 03/13/2025 19:05:40
RossRachel: 就算是儲蓄這種穩賺的理財,也一樣不能all in,這應該是最基本的觀念...25F 03/13 19:16
abby2007: 有人靠著燒殺擄掠成為英雄 所以你用這個舉例鼓勵原原po去燒殺擄掠 好棒喔 唉 我網路上講的話我現實中27F 03/13 22:24
你的邏輯...
燒殺擄掠是違法的
投資是合法的
你拿違法的來類比合法的
有夠可笑
abby2007: 都可以說出口 你一個養發文數的帳號 養歸養還是留點基本良心吧29F 03/13 22:24
※ 編輯: amilkamilk (61.228.107.76 臺灣), 03/13/2025 23:04:24
marra: 唉呀!別吵啦!他反串的啦!=_=31F 03/13 23:47
amilkamilk: 隨便冠帽子說別人反串我是覺得蠻沒禮貌的32F 03/13 23:51
marra: 咦!不是啊!那我認真道歉!
嚴格說來,應該是"把原原PO的勇氣條點到滿",用全力鼓勵的方法,看他會不會有所反思
(這樣說,有比較"禮貌"+準確 嗎?)33F 03/14 00:12
daisukiryo: 這麼短的內容都有人沒看到最後 補血37F 03/14 09:18
ll1117: 害死人閻王爺不會讓你撇清責任38F 03/14 16:31
amilkamilk: 樓上看來你相信算命喔XDD39F 03/14 16:44
eno4022: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40F 03/1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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