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mmy0520 (心如止水)
標題 [公告] 違規判決公告
時間 Sat Nov 15 01:53:57 2025


大家好,我是板主tommy0520
最近大家在『體罰』的議題上提出許多見解
先藉此判決說明宣導
討論議題時需注意禮節,勿觸反版規
以下為簡要判決說明

『案由一』
文章代碼:#1f5CFLQh
Re: [求助] 老公打小孩,我發瘋摔東西 - marriage板 - Disp BBS
[圖]
[圖]
NomeL 對於體罰=bad的言論,我蠻不以為然的。 因為我懶得cite任何文章,所以講得比較含糊一點,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去找paper。 研究本身就是一個先射箭再畫靶的行為(請參考國一課綱研究方法),社會科學
被檢舉人的ID:yyvv
違反板規編號:15-1(yyvv自我檢舉15-3)
違規行為描述:

板友yyvv於該篇文章推文留言
『這裡有人像Ross一樣無恥崩潰連噓嗎』
板友yyvv在閒聊區主張以無恥批評RossRachel
是批評連噓行為而非人身
而無恥為高強度的負面道德評價
語意上最終仍會指向人格貶低

故依照板規15-1處理,禁言14日

『案由二』
文章代碼:#1f5CFLQh
被檢舉人的ID:dobedobedo
違反板規編號:15-3
違規行為描述:

板友dobedobedo於該篇文章推文留言
『針對我文章的不是只有你啊,可是你是裡面最無恥的』
雖然單句中沒有指名道姓
但仍可就前後文句與情境指出特定對象
而文句中有使用『最』
有暗示回應文章的部分板友無恥之意

故改以版規15-1處理,禁言14日

『案由三』
文章代碼:#1f4UGAlf
Re: [求助] 老公打小孩,我發瘋摔東西 - 看板 marriage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作者: dobedobedo (DoBe) 原原PO的狀況其實有兩大爭論點: 1. 體罰是否適當 2. 在孩子面前的教養不同步 + 發神經 先從第一點來說,已經有滿多證據提過體罰的長期結果,所以滿意外是很多我們以為已經 是常識的東西都還是會有人想要挑戰(地平說者?)
被檢舉人的ID:RossRachel
違反板規編號:17-5
違規行為描述:

板友yyvv檢舉RossRachel在討論過程中
忽略別人回應的內容且使用以下文句來回應
『你不要答非所問耶』、『顯然你不會回答這一題』
『是啊,又在論證外包了,你自己都講不清楚對嗎?』
等等不實言論挑性亂板

首先
挑釁或說情緒性對話
在辯論過程、或是政治質詢中不少見
依照時序分為初始挑釁以及反應性挑釁
反應性挑釁也可稱為情緒性反擊
若要定義誰為初始挑釁者?
則需要從時序來分析

在板友RossRachel使用以上文句進行討論前
板友yyvv留言
『很明顯你沒讀過教養書』
『你可不可以就不要出來亂板了』
以上兩句話就語氣強度而言表意有二
第一為直接否定另一方的知識能力
第二為並貶低對方參與討論的正當性
若單以該篇文章分析時序
板友yyvv為初始挑釁者
板友RossRachel為情緒性反擊
而在討論過程中初始者會需要付較大的責任
在其他對話過程中
板友RossRachel的對話還在正常的討論範圍
且參照boy-girl板與babymother板主過往判決
對於板友RossRachel
以連續噓文表達個人意見的行為的處置
做『不予處分』的處置

故違規檢舉不成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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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05.23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f5sotT7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63142839.A.747.html
jamo: 不錯啊,不是直接禁止討論洗地。而是願意去看長篇大論的爭論文XD。給個推1F 11/15 02:55
marra: 辛苦了!3F 11/15 04:04
gilbertchen8: 板主英明 針對有證據部分來判 亂板部分明明可看出是討論與否 給予肯定 否則以後大家那還敢來此推噓文4F 11/15 04:05
marra: 重點就是:就事論事+不能因為"覺得對方違反板規"就以違反板規的方式來"指正"6F 11/15 06:50
Puyuma: 滿嘴正向教育卻在人身攻擊的反面教材諷刺喜劇+1 永遠記得身教重於言教+18F 11/15 07:19
gilbertchen8: 樓上 我在想有誰會開第一槍講你的論述耶 ?連自己的情緒控管都沒法好好控制?對小孩會有多好教養 真
的很懷疑? 小孩子是很會模仿大人行為模式 所以大人的身教非常重要 講再多 自己做的破功 說再多也沒用10F 11/15 07:38
offstage: 只因與自己意見不同就批評別人無恥連噓,這種人對小孩會有多好的教養,不用懷疑。小孩會模仿大人行為模式,以後長大他也會因為別人意見跟他不同就批評(別人無恥。14F 11/15 08:02
marra: 應該是說:連噓是事實,也可討論這行為是否適當
但不該直接加上"無恥"這樣主觀的侮辱性字眼18F 11/15 08:04
amilkamilk: 被釣魚釣到,太沉不住氣了XDD
網路嘴砲先生氣的就輸了20F 11/15 08:14
offstage: marra正解。我不同意你的論點,但我捍衛你發言權利不知道這個年頭還流行這個觀點嗎..(感覺雙標的人
變多了..是受到政府影響嗎..XD)22F 11/15 08:18
amilkamilk: 肯定是,現在是,不贊同我的,就是各種同路人,就是壞人25F 11/15 08:48
offstage: 現在是反過來,你必須捍衛我發言權利,但我不同意你有一樣的權利,這樣。27F 11/15 10:08
longya: 笑死yyvv桶得好,整天講正向但吐出來的言語充滿攻擊性超可悲29F 11/15 10:11
eno4022: 這種情緒不穩定的人能教好小孩?(笑)
我很難相信他們講輸小孩不會惡言相向31F 11/15 11:08
marra: 那個…樓樓上,你要小心不要掉入一樣的套路 =_=33F 11/15 12:25
offstage: 推m大。板主水桶是非常不得已的手段,我個人其實不喜歡PTT這種制度,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34F 11/15 14:35
amilkamilk: 其實還可以去組務上訴救濟啦,想當初玩八卦是要一路玩到組務,上訴、再上訴,找板主麻煩
很有樂趣36F 11/15 16:10
WaLaGiGi: “批評個人的行為”和”批評個人”,不應做等同連結39F 11/15 18:50
offstage: 樓上這樣只是在玩文字遊戲. 我是在批評行為不是你喔41F 11/15 21:46
WaLaGiGi: 可以接受啊,你一開始便表明你是對行為的批評,不是對個人的貶低,這不是文字遊戲,是就事論事
“是批評連噓行為而非人身

而無恥為高強度的負面道德評價

語意上最終仍會指向人格貶低”
這段的解釋明顯是牽強的把行為與個人人格做直接連結如果判決方是於”崩潰連噓或其他行為”是怎麼個無恥法?來進行後續判定的依據,這樣也有個較恰當的理由送yy 下去42F 11/15 22:12
offstage: 無恥這個詞本身就是形容人格,而非客觀的動作。
不過yy被水桶期間無法替自己辯解,批評她顯得不義即刻起我會約束自己不在討論本議題。如果不小心忘記了,請不吝提醒我。53F 11/1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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