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vel
作者 curryh (撈ㄙ)
標題 [板務] 請求板規2-5釋疑
時間 Fri Feb  5 18:49:14 2021



如同我在a6板主公告下方所述,
希望板主群能針對引用板規2-5的
「對於宣傳YouTube頻道」的標準訂得更仔細。

本人事前完全對「Will」這個Youtuber不認識,
而文章內容也未有提及任何Youtube字眼。


若非版友推文,
我是完全無意識是否原po有宣傳意圖,
再退一步說,即使原po真的有宣傳意圖,
我也不會因此被宣傳到。

是否以後連提到名字都不可以?
希望版主群針對此判例可以更詳盡的說明,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6.115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7IAl5r (marve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612522159.A.175.html
yocatsdiary: 支持一下,是否非個人的頻道也是不能提的?(版規有提到不能宣傳個人的,他人的只有說不能透露「問事」的地點)1F 02/05 18:55
mosqutiolamp: 那篇滿值得討論的4F 02/05 19:01
greensdream: 支持5F 02/05 19:19
zjhuang0505: 水桶那篇刪滿快的,有興趣的人可以去下面這邊看原文https://reurl.cc/mq3xe7
水桶原因是業配 我個人是覺得有點...囧6F 02/05 19:26

 
vicious666: 那篇我看的時候腦袋裡的確有閃過「是業配嗎?」的想法,但我也知道那只是一種念頭,作者沒有貼連結也沒有很硬帶那個yter,所以我也不覺得是故意要來宣傳的。但是也許以板面的角度來說,如果開始某高某狗某男友之類的每個都可以這樣來幾篇,就算都沒連結就真的不會變成業配技倆嗎?我也希望板眾跟板主群可以繼續討論出都能接受的判斷方法。9F 02/05 20:41
zjhuang0505: 就好比說只要提到天竺鼠車車,或是在推文刷起一排天竺車車就會有幫木棉花業配的嫌疑嗎?還是說提天竺鼠車車就可以但是提到will不行。而例如翻譯文尊重作者會貼上Podcast等其他連結,Podcast不也是類似Youtube的獲利模式??又或者有時熱心板友會在推文貼出Youtube等連結...疑打好亂哈哈抱歉,我的意思就是說比起直接貼出連結,只是以Ytber作梗的業配嫌疑反而更重嗎16F 02/05 21:08
rks860617: 啊....最近在翻的podcast他們YT也有別的怪談...這樣是不是也out....23F 02/05 21:18
zjhuang0505: 還是說乾脆禁止連結,文章圖畫創作都禁止放上連結
FB、IG、BLOG等都禁止,因為其實都會有廣告的嫌疑25F 02/05 21:19
greensdream: 這樣就矯枉過正了27F 02/05 21:19
zjhuang0505: 樓上g大一句話總結我想表達的XDD「矯枉過正」,感謝28F 02/05 21:20
vicious666: 你如果是只提天竺鼠車車我覺得完全沒問題,但will的類比位置不是天竺鼠車車而是木棉花,也就是一直提木棉花的天竺鼠車車。去違規區直接看原文,你不提這個yter會不會改變文章要表達的劇情?也許少了一點情境但應該不會影響內容呈現吧?如果真的是業配會被用8-4,而板主只用2-5,如果真的什麼高什麼男友都來幾篇(尤其某組很可能真的來做)應該也不利板上。但玩梗跟業配也真的不能武斷說一定是怎樣,希望後續能有個好界線被定出來。29F 02/05 21:25
zjhuang0505: 可是天竺鼠車車就是為木棉花帶來收入的IP不是嗎囧
差別只在Yter的IP通常就是自己。會打這麼多一方面是但就這個事件個案來說,判決理由就是有"業配"爭議
平心而論有看完那篇文章的人,真的會覺得該作者有收will好處,所以幫will打廣告的嫌疑嗎XDDDD37F 02/05 21:35
vicious666: 平心而論,我前面就講“有,我有閃過業配這念頭”,但比起一槍打死我覺得應該可以討論有沒有更好的做法。我認為天竺鼠車的類比是這樣:will的那些開場白等梗是他的創作特點,就像木棉花拿到天竺鼠車這個名ip,你講天竺鼠車別人會想到「欸木棉花也有在播欸」我覺得這是別人有共鳴而已,但講的是「木棉花的天竺鼠車如何如何」,會不會變成漏洞?這我覺得不是沒有疑慮的事。42F 02/05 21:51
zjhuang0505: 先對不起,我並不是針對你@ @回歸討論怎麼作才是對的49F 02/05 22:05
vicious666: 我也只是說,真的會閃過業配這念頭。我完全支持跟板主討論這方面的判斷要不要修改喔。
我只是從板面的角度來說,這可能是板主的疑慮,而要跟他們討論怎麼改,就要同時考量這層疑慮。50F 02/05 22:25
curryh: 在完全沒有提到youtube字眼及連結的情況下,頂多就是透過marvel創作尋求同溫層(or粉絲)共感而已吧。54F 02/05 22:34
vicious666: 呃,不是為創作增加情境嗎?要共感去粉絲團更有感吧…56F 02/05 22:54
curryh: 我不是作者我只是以我的想法猜測57F 02/05 22:57
arlenyao: 個人覺得有業配傾向58F 02/05 23:41
curryh: 好奇一下,樓上可以說明理由嗎59F 02/05 23:46
star227: 會不會聯想到業配單純取決於個人情報量多寡的問題、意即大前提是看得人是否知道文章想表達的指定人物。像我根本不知道will是誰、到現在也沒辜狗過
不過我不做並不代表別人不會、這應該也是難以衡量的地方吧 先不討論台灣、光日本「怪談頻道」的盈利方式就跟台灣的影片不太一樣了60F 02/05 23:57
zjhuang0505: 我覺得可以思考一個基本的問題:一個百萬訂閱的Yter直接或間接提供好處,讓一個沒有創作粉絲的ptt帳號在在線人數很少超過四百的飄板,發一篇可能還不會超過20推的業配文的可能性有多高?
只是為了讓看到Will這個主題的板友去youtube搜尋will然後增加他一個影片+10的瀏覽數66F 02/06 00:00
curryh: 只要業配行為明確被定義出來,無論可能性高低,只要符合定義就不被板規允許。希望版主群可以盡快給出一個答覆。72F 02/06 00:04
zjhuang0505: 然後請告訴我這樣要花多少錢XD 只給1元都嫌虧
推薦、介紹、業配真的要定義好,不然我覺得業配這個帽子似乎扣的有點荒謬。(就現實可能性來說的話74F 02/06 00:05
arlenyao: 其實就像原po說的「有宣傳意圖」,所以我原本推文中用「業配」這兩字其實不太正確,應該用「宣傳」比較適合。不管有沒有利益交換關係,有宣傳意圖可能都要揭露、交待一下背景比較好。77F 02/06 02:23
t12206: 如果以打廣告來說,我看到這是創作文,所以覺得裡面提到的will也不是真實存在,所以根本也不會被廣告到,反而是這個討論串我才知道原來有這個頻道81F 02/06 04:59
vicious666: 你只要有看推文一定能知道這是個真實存在的頻道,就像在創作文裡提到實際有問事業務的廟會被桶一樣。
https://i.imgur.com/x6kq6G3.jpg84F 02/06 05:24
[圖]
vertos: 個人覺得這已經是創作文章了,不能多給一點文字自由空間嗎
我還蠻愛看WILL的頻道,因此在看這篇創作的時候有身歷其境的帶入感(有聲音),也得到作者帶來的樂趣。重點是我早就知道WILL,這樣我有被業配到嗎?
本文作者則不知道WILL,直到看推文才曉得故事作者被水桶的原因。這樣的業配效率也太差了吧。
樓上舉的天竺鼠車車跟木棉花的類比也很奇怪,難道你認為故事作者是WILL本人或是經紀公司嗎?
事情應該這樣看:假設有人創作一篇坐在天竺鼠車車結果有個女鬼貼在車窗上的恐怖故事,是否有業配嫌疑?
有?(原因為何?)
沒有?(原因為何?)
以上面的答案標準比對本次判決,標準是否一致?
接下來的另一個重點是:在合理且一貫的標準下,明確寫入版規。
如同此前有篇創作文提到現實世界存有的宮廟名,友人(^^)就自主查找谷歌地圖檢舉其業配;
這次判決是現實中有WILL(一個專說懸案的頻道)就因業配“嫌疑”而違規。
如果只要此種心證“疑似”嫌疑“”就踩到版規,我覺得作者沒有業配意圖的話其實很無辜,能不能直接「明定」創作文不准跟現實世界有任何蛛絲馬跡的關聯,至少很明確規範了什麼程度叫業配,而不是我說你業配就是業配。
我朋友就很喜歡找證據說人家業配呢^^87F 02/06 07:47
vertos: (不過這也不是重點啦!不要失焦好了,別回應我了)
可是,我是被版上翻譯文撩到,才知道有這個社群甚至實體書
這樣不算有達到宣傳的效果嗎?
(我又用了反問句,請別誤會喔^^)264F 02/06 10:54
vicious666: 就算直接提書名也不會怎樣,有貼出版社跟標價才會怎樣269F 02/06 11:01

--
作者 curryh 的最新發文:
  • +44 [請益] 應該升級CPU就好還是連主機板一起換 - PC_Shopping 板
    作者: 124.155.186.119 (台灣) 2023-10-22 18:15:06
    最近想在PC上玩最後生還者 但剛開遊戲還在最開始畫面設定就跑不下去 畫面直接停格 鼠鍵操作都無回應 ALT+DEL也沒用 風扇持續運轉超大聲 後來重新再開一次 打開工作管理員CPU超滿 在想應該是C …
    141F 45推 1噓
  • +43 [板務] 請求板規2-5釋疑 - marvel 板
    作者: 49.216.136.115 (台灣) 2021-02-05 18:49:14
    如同我在a6板主公告下方所述, 希望板主群能針對引用板規2-5的 「對於宣傳YouTube頻道」的標準訂得更仔細。 本人事前完全對「Will」這個Youtuber不認識, 而文章內容也未有提及任何Yo …
    270F 43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