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ex作者 vovorr (靜靜的)標題 [討論] 與已婚民法問題時間 Tue Jul 5 15:35:01 2022
認真問一下,不是要反串回答還什麼,想要了解現在台灣法律
因為現在和已婚發生性關係,刑法通姦罪已經除罪化,
也就是說去派出所,警員是不會受理的,而是要自己去告民事
我查了一下,現在民事只有"侵害配偶權",重點在於"情感上的連結"
簡單一點來說,如果和已婚男或女,有性方面金錢交易,發生性關係
這樣是無罪的"民法上",因為以下法律有這樣解釋
簡單來說,如果身邊有個喜歡對象(不限男或女),對方已婚,如見一次面的網友
只要不要有"情感上的連結",單純性和金錢交易,這樣是不是"民事"也沒事
如下圖
https://imgur.com/a/Qrdc3zt
請問我這樣解釋對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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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anli1024: 只要給錢就是性交 不過上完床之後又傳曖昧訊息保障完蛋2F 07/05 15:37
→ vovorr: 二樓,沒要傳曖昧訊息,就是完事後就封鎖不聯絡5F 07/05 15:39
推 Archier: !!!!??????6F 07/05 15:41
→ vovorr: 二個罰則差太多了吧,性交易才罰不到幾千9F 07/05 15:43
推 GoodGoodEat: 不要被找到證據阿 有證據證明你知情 還是侵害配偶權10F 07/05 15:48
推 lianli1024: 性交被抓也只是行政罰鍰而已 沒傳曖昧訊息就沒差11F 07/05 15:49
→ vovorr: 什麼證劇,如果只是金錢交流呢12F 07/05 15:49
→ Windcrazy: 善意第三者, 不知道她已婚, 可能閃得過~ 但你已經知道13F 07/05 15:50
推 Aidrux: 現在性交易有罰嫖客嗎?那也才罰錢而已14F 07/05 15:52
推 jyekid: 問題想要專業回答請花錢找律師15F 07/05 15:55
推 Mx1720: 小頭管不住16F 07/05 15:59
推 s70680: 一樣是侵害配偶權,結案17F 07/05 16:08
推 chris529tw: 理論可以,實務辦不到,你怎麼聯絡對方?有對話紀錄除非像嫖妓那種單純問價格才沒有情感交流,但哪個人願意把自己搞得像妓女/男18F 07/05 16:11
推 chinjoo: 你這篇留著就是你知道人家是人妻還吃掉啦21F 07/05 16:12
推 zoro178: 你要證明你不知道對方已婚,還有對方的配偶,知情也同意他外遇
八大、性工作者的女生,如果已婚還出來賣,只要她老公同意,就沒有法律責任22F 07/05 16:18
→ vovorr: 有些女生一時缺錢,的確會出來賣一下,不是長期
原來性工作者要老公同意,呵呵26F 07/05 16:26
推 Arashi0731: 不知道性工作者已婚的話,嫖客是沒有違反民法的侵害配偶權,但是會吃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樣子。30F 07/05 16:41
→ vovorr: 社會秩序維護法才罰幾千元
"侵害配偶權"基本都算萬幾跳33F 07/05 16:49
→ weighluen: 我就不信你約人妻,不會留任何通訊紀錄。難啦。35F 07/05 16:51
噓 linweijie: 找不到判例 就看律師本事 上來觀落陰?36F 07/05 16:52
→ vovorr: 約人妻,不要有曖昧對話,不就好了嗎?
如果通訊紀錄只是"金錢交易"呢?沒有性感交流
沒有情感交流呢37F 07/05 16:52
推 kawazakiz2: 你要擔心的是被押去後山逼著吃屎那種地下司法吧41F 07/05 16:59
→ abc1332002: 侵權要有主觀要件就是故意過失,你不知道女方已婚身分42F 07/05 17:05
推 xinh: 我看起來像法官?43F 07/05 17:05
→ abc1332002: ,且沒有過失,一般的法官應該是不會判賠償的。但無論如何你不能阻止對方的先生去提告,如果對方很氣,但你不想曝光,可以考慮和解。
可以參考民法184條。
如果要多一點參考資料,可以考慮民法195條,還有台北地院109訴字2122號民事判決,但要注意這是少數見解。44F 07/05 17:05
推 sazabijiang: 雖然有點教壞小孩,但只要你不知道對方已婚就沒事
不過,如果你心裡明知道對方已婚,真心建議你不要碰一個會對配偶不忠的人,對你不會更好,這不是在講
道德,而是他的價值觀就是比較愛自己,那麼你就要有心理準備,將來很可能又有另一個人取代你的位子
就算你也沒打算娶人家,就只是想玩玩人妻,那更要
注意,有的人妻出軌,是真的想把自己託付給你,下了很大的決心,如果發現你沒打算負責,會有什麼舉動
就很難說了....50F 07/05 17:27
→ vovorr: 大家都離題了,APP一堆人妻在收費約
如果單純,金錢交易,不再碰面,這怎麼告?59F 07/05 17:43
→ rexagi1988: 你已經知道對方有配偶了就別想逃,敢玩就要敢付錢,不要這麼沒種啦,玩的這麼唯唯諾諾的看了很哭61F 07/05 17:58
→ abc1332002: 沒有離題,我們的意思就是你絕對不要留下你知道他有先生的證據。當然如果你確定他拿不到你名字+地址的話就別擔心。但也是有看過先生懷疑妻子不忠,請徵信社的。63F 07/05 17:58
→ abc1332002: 而且我重看你的問題,根本就沒離題啊,是不是性交易,有沒有收錢不是重點,你知不知情才是。
你要看清楚人家的文字,是因為沒有情感連結,「較難舉證」,一般法律見解,性交本身就是情感連結了。67F 07/05 18:00
→ rexagi1988: 不就是因為看到人妻刺激想約,要約又要怕,說真的就別玩了...71F 07/05 18:03
推 zoro178: 性關係、金錢都不是重點,知不知情對方已婚,才是重點73F 07/05 18:21
推 Lowpapa: 聊天內容都留互罵互嗆的就好啦74F 07/05 18:28
噓 ninexas: 你就去試啊囉嗦個屁,好會讀法條好棒棒75F 07/05 19:00
→ will1205: 真的相信隔壁版那些公務員說除罪化就可以隨便偷吃喔,出事了真的活該76F 07/05 19:16
推 sDEATHCHILDs: 請分開來看,由被侵害配偶權的配偶配偶出發就可以理解了。
今天被侵害的告侵害的及第三者共同侵權,第三者辯稱不知情,固可能沒事,但侵害的那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已婚,所以還是有違反婚姻的忠誠義務等78F 07/05 19:19
→ NingK: 區公所有免費的律師84F 07/05 19:48
推 WaLaGiGi: 就堅稱不知道對方已婚就好,並確保”明面上”你不知道對方已婚的事實85F 07/05 20:18
噓 jkreg: 什麼都沒事,等上民事法院不就知道了?侵權就是要賠88F 07/05 20:46
推 arbee: 第三人堅稱不知的話的確有機會免責 但配偶本身注定人財兩失 而且還有窩裡反的可能90F 07/05 23:11
推 segreto: 想上PTT來省律師費,這樣可能會賠更多。92F 07/05 23:25
噓 kilof: 不要看新聞學法律93F 07/05 23:42
→ uhawae: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94F 07/05 23:45
推 abacada: 如果你遇到某吳法官就保沒事96F 07/06 02:03
推 iLeyaSin365: 反正 說你侵害配偶權就是侵害 在做愛了的前提下 應該幾乎都客觀被當作有吧
.. 但是配偶權我也是有點聽起來怪 學法律有土地權
所有權 生命權 財產權 占有權 人格權 ,“配偶權”我沒印象在書上看過97F 07/06 02:07
噓 swgun: 完全不知所云 找一個律師好嗎103F 07/06 04:30
推 film12: 騎上去就是要付錢!!!
Saz大很專業106F 07/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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