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122.100.75.188 (台灣)
2025-02-15 10:01:03 → xx2468: 那本書我也看過,講得很清楚什麼叫
做情勒,你自己也知道很多人都是濫
用,卻在這裡怪周,你的邏輯就是有
人把洗髮精吃下去出事後,你的是非
判斷卻是怪製造商沒有標示清楚不能 166F 118.166.152.66 02-1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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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w5526259 (B.K)
111.249.135.70 (台灣)
2025-01-18 15:07:57 → xx2468: 為什麼一定要別國有參考才要跟著做
?就是基本的同理心啊! 32F 49.216.104.62 01-18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