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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olitics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標題
[討論] TMD對林冠年跟高虹安標準有一致嗎
時間
Thu Nov 17 07:34:36 2022
先說,我討厭酒駕仔。
我也覺得林冠年潄口水的理由很瞎,
但林冠年是"函送偵辦"的階段,
就被以"事證明確"為由火速開除黨籍。
注意,不是起訴,
是送辦後,民眾黨自己扮法官,
火速開除黨籍。
那以高虹安的事來對比,
事證相當明確,
除了有高虹安跟助理親筆簽名,
對的起來的內外帳,
甚至還有發票等明細。
高還親自開記者會舉別人也拿助理費,
還自承人事費可以流用事務費,
甚至還有準備向檢方說明的助理名單,
簡直滿滿的明確事證,
現在媒體要報導北機組要函送地檢署了。
我再說一次,我討厭酒駕仔,
但,我也討厭貪污仔。
如果以林冠年的標準,
事證明確又函送就開除黨籍。
那高虹安事證明確又函送也該開除吧。
如果柯粉叫事證明確又函送的林冠年酒駕仔,
相同標準,
柯粉也應該叫高虹安貪污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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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9.8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TNEErJ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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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641678.A.D53.html
→
PunkGrass
: 你第一天認識柯粉?
1F 11/17 07:36
推
murray
: 一個會贏,一個穩輸的那個已經沒用了,差別在這裡
2F 11/17 07:37
推
oralsex
: 東區也有個酒駕前科的,就雙標啊
3F 11/17 07:38
推
amos30627
: 沒用了直接踢掉 高鼻安還很有用
4F 11/17 07:38
推
reticentcrow
: 柯糞雙標也不是第一天啦
5F 11/17 07:39
→
amos30627
: 你等高鼻安沒用的時候 阿北會怎麼對待他
6F 11/17 07:39
推
mikyshan
: 理性務實的價值觀你不懂?
7F 11/17 07:40
→
windom
: 民眾垃圾回收黨 就是哲樣子 出來撈騙出來抽的而已 加入哲
個黨真的有夠悲哀
8F 11/17 07:40
→
banmi
: 有沒有巴庫也差很多....
10F 11/17 07:43
推
shuhao233
: 蚵粉狗畜哪有什麼底線,黨寵阿嬤都能和黑道反復合體了
11F 11/17 07:43
→
n911012
: 雙標檔啊
12F 11/17 07:43
噓
gouxiu
: 很溫暖喔。
13F 11/17 07:43
推
mirroshadow
: 一致啊,林冠年是男的(沒票)高虹安女的(有票)
14F 11/17 07:43
推
Harvard5566
: 高背後是郭台銘 且勝選機率大 還有利用價值
15F 11/17 07:45
推
e12518166339
: 對柯粉來說只有有票跟沒票的差別,賴香伶都被棄到
跟何景榮一樣了,所以柯粉標準從來都很一致,只要
有票拿刀砍過人的也是好人
16F 11/17 07:47
→
banmi
: 我不認為高真的會勝選,但巴庫這個倒是真的....
但是高的巴庫,最近大概也會被高的助理案傷到吧? 尤其背書了
19F 11/17 07:47
→
syensyens
: 雙標 2字麻煩查字典
21F 11/17 07:48
推
lepidoptera
: 那個已經沒用了 更何況 是男的…
22F 11/17 07:49
推
herboy
: 酒駕前科建商違建都可以了
23F 11/17 07:50
推
ensuey
: 不只賴阿 相不相信有一半以上的宜蘭柯粉跑去投林姿妙了 XD
24F 11/17 07:52
推
Harvard5566
: 柯北就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樣子 我就雙標我就爽 合體黑
道又怎樣 幫貪污護航又怎樣 反正反綠大於一切 反綠就
是正義
25F 11/17 07:52
推
airvivi
: 等高沒用後你就能見識到柯粉的惡毒
28F 11/17 07:53
→
ensuey
: TMD的中心價值就是下架民進黨
但現在看來要被下架的是民眾黨 XD
29F 11/17 07:53
推
banmi
: TMD的中心思考就是CF要選總統才對啦....
31F 11/17 07:53
推
jaywang4
: 如果高沒上,就會知道阿杯是什麼嘴臉了
32F 11/17 07:54
→
ensuey
: 那是柯自己 其他人不見得阿 ~
就像高虹安 柯要不要選總統對她來說一點不重要 ~
33F 11/17 07:54
→
jaywang4
: 說白了,現在連郭董都不敢明講支持高了
35F 11/17 07:55
推
lmc66
: 有票就沒關係
36F 11/17 07:56
推
ckai1983
: 柯跟覺得高虹安還有用嗎?
37F 11/17 07:57
推
Tuscany
: 就雙標黨
38F 11/17 07:59
推
kobe7610
: 塔綠班連酒駕都可以護航 怎麼不去給酒駕仔撞一撞
39F 11/17 08:00
推
CavendishJr
: 舉錯例,要舉鍾東錦,柯文哲不感化沒撞到人的酒駕仔
,跑去感化殺人跟劃破別人肚皮的殺人犯,怎麼不給自
家黨員機會
40F 11/17 08:01
推
PunkGrass
: 柯粉去劃肚皮啦
43F 11/17 08:02
→
CavendishJr
: 耶穌會神父跟證嚴法師只接納殺人犯不接納酒駕仔嗎
44F 11/17 08:02
噓
don323
: 好了啦,還在崩潰?
45F 11/17 08:03
推
airanfernee
: 柯田信長你第一天認識?所以遲早跟安土城一起垮
46F 11/17 08:03
→
tonyhsie
: 亂比一通
47F 11/17 08:04
推
sln5112
: 大概怕高反咬吧 現在可是一屍五命的階段了
48F 11/17 08:05
→
ke0119
: 酒駕>>>>>>>貪污的概念
49F 11/17 08:06
推
nepenthes7
: 貪汙都能選了靠腰酒駕 柯粉真的噁心
50F 11/17 08:09
→
elainakuo
: 貪污慣老闆下地獄
51F 11/17 08:12
推
rosehui
: 一人毀滅全黨,我本來以為是4x貓!
52F 11/17 08:13
推
chuchichan
: 民眾黨一向很雙標
53F 11/17 08:13
推
starcow
: 人家女森,匪逃匪,可以輕視XX夜間部畢業,可以嘲笑邊緣仁
54F 11/17 08:13
推
cd928
: 第一天知道白圾黨雙標!? 你現在買航運還來得及
55F 11/17 08:22
→
hunter0922
: 你討厭貪污仔不是更應該討厭棒球場12E 火車站100E 的
貪污政治人物
56F 11/17 08:29
→
ghghfftjack
: 要這樣問我也可以問dpp對林智堅跟對高虹安標準有一
致嗎
58F 11/17 08:29
→
ggtest
: 酒駕是開單確定犯法了,高是貪污判刑確定了嗎?雙標是這樣
說的嗎?還是你的世界高已經判刑了,一群活在自己世界的法
官,精神不會錯亂嗎?
60F 11/17 08:29
噓
narotic
: 你先對dpp有一樣的標準再來討論他們兩吧雙標仔
63F 11/17 08:30
推
iconicotrico
: 蚵粉:洞多的贏 懂?
64F 11/17 08:30
噓
autumn06095
: 不用騙了啦 塔綠班
65F 11/17 08:31
→
beyond780705
: 這麼早就開始上班帶新的風向啦?
66F 11/17 08:33
→
neverfly
: 誰貪12億跟100億啊?柯粉又在造謠嗎?
67F 11/17 08:34
推
cerenin
: 你看直接說塔綠斑 不敢談內容 哈哈打到點了
68F 11/17 08:35
噓
gisasy001
: 反過來問,如果當時被警察查到酒駕.民眾黨沒有開除
黨籍你們會認
為應該要等法院判決,還是會刷整排酒駕仔?
69F 11/17 08:36
推
ggtest
: 民進黨有多噁心,看這篇文章的論述就知道了,犯法跟無罪都
能說成一樣…說你犯法就犯法
72F 11/17 08:43
→
neverfly
: 北藝跟音圖沒證據,我也不會說阿北貪污,標準很一致吧
說林冠年犯法就犯法並開除的是民眾黨耶,關民進黨屁事
74F 11/17 08:45
噓
natukage
: 因為林冠年100%是酒駕,高的錢沒入自己戶頭,貪污會不會
被判刑還很難說。馬英九當初也200多件大小弊案選前也喊
的跟真的一樣,結果被關了嗎
76F 11/17 08:56
推
cool10528
: 酒駕當下開單就是酒測確定了,要不要送辦那是要看你有
沒有超標達公共危險罪標準。
79F 11/17 08:56
→
natukage
: 依過去判例,沒有入自己帳戶全都無罪好嗎
81F 11/1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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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mi
: 錢有進余文的帳戶嗎? 余文被判刑了....
82F 11/17 09:00
推
nastie
: 你應該把這套邏輯放在民進黨
83F 11/17 09:04
噓
c90051kevin
: 鍵盤法官先定罪
84F 11/17 09:05
推
natukage
: 馬英九特別費案余文最後是偽造文書罪欸 馬英九無罪
85F 11/17 09:09
推
lightmei
: 柯粉回文是不是都不看內文,直接照噓文範本在噓
86F 11/17 09:09
推
natukage
: 法官判決無貪污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組員余文被控以不實單據核銷特別費,台
北地方法院認確涉偽造文書罪嫌,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
月,因減刑條例之故,刑期改減半為一年二個月。至於余
文被起訴貪污公款七十六萬餘元部分,合議庭認為,余並無
「主觀犯意」,也無「客觀詐領行為」,此部分則判決無罪
。
87F 11/17 09:11
→
tommy508
: 酒測有數據還要證據?
94F 11/1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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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19FQ
台灣 11-17 10:08
寄生蟲黨裡面都是寄生蟲
彼此都是競爭者
幹掉一個是一個
只有利益關係沒有中心思想
這就是民眾黨
→
qoo9087
台灣 11-17 12:17
這事跟酒駕根本無關 酒駕的可以吃飯 酒駕也能罵人 酒駕有沒資格告人那要看檢察官覺得他給的資料夠不夠格 不是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