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子都很明顯,不是人頭型,就是差額型,都是罪證確鑿。別忘了他男友之前還被說成是人頭,結果不是,其他還有叫父母來當助理,只要有工作到,哪怕是一點點工作,都算。真要貪那一點錢,讓他男友報全額加班,回捐政治現金或私底下把錢給她不是更容易,根本沒必要去搞各福利金公帳,弄老半天才56萬,使用上還諸多限制和記錄。除非能找到把公積金轉移到她個人帳戶的證據,但好像沒有吧。看就是一個帳去管的亂其七八糟的人,把帳登記的很清楚,卻說帳目不清,黑人問號。既然公積金出入帳都沒消失或是轉移變成呆帳,怎麼會帳目不清,月結清,收入支出,呈報上面列清楚就好。正常委員的開銷和公積金的帳是要分開吧,一開始放在一起,說真的沒看過這種記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