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io (皮歐)標題 [爆卦] 蔡正元告被他座車拖行的民眾毀損!時間 Fri Apr 25 20:21:33 2014
https://www.facebook.com/edd.jhong/posts/10152097541697781?fref=nf
鐘聖雄FB:
幹!!!!!!!!
蔡正元要告聖文毀損,他剛剛人在我眼前被警察拖進派出所!!!
在他被拖進去前幾秒鐘,我才正問他有沒有打算告蔡正元殺人未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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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8428499.A.C0E.html
→ marsai3:......人家擋你車,你做何感想?1F 04/25 20:22
轉我朋友對影片的評論:
對一個有良心的人來說,無論他有多反對阻擋立委座車作為抗議手
段,都絕對無法同意當抗議者趴在車子前面時,可以繼續開車拖行
,甚至踩油門加速。
http://youtu.be/Qt5NmOICuR8
推 sesee:被拖進去真扯,怎麼個拖法??4F 04/25 20:22
推 widec: 現在能讓蔡最痛的 莫過於神豬落選了 十萬青年遷戶籍!7F 04/25 20:23
推 Kain123:一樓,難不成你也是有人擋車就要踩油門撞死他嗎?8F 04/25 20:23
推 zukidelko:蔡先公布影片再說吧 不然少在FB那邊大放厥詞9F 04/25 20:23
→ omanorboyo:是不是拖進去後還亂棒打他 這才對我們八卦版的味10F 04/25 20:23
推 laogiby:讓我們去警察局路過 救出我們反核神一般的隊友11F 04/25 20:23
推 Ec73Iwai:檔車就報警啊 不是最愛說體制內解決的嗎 科科12F 04/25 20:23
→ webb:證據會說話...把影片交給法官...互告吧...!!!13F 04/25 20:23
→ laogiby:大家說 好噗好!!!!!16F 04/25 20:23
→ tofu424:人家擋就叫站在旁邊的警察來阿17F 04/25 20:23
推 alvar:官逼民反。20F 04/25 20:24
推 raepopo:律師呢?不會又像之前一樣把人圈在裡面不讓律師進去吧?21F 04/25 20:24
推 olaqe:那考慮要包圍警察局嗎?啊啊 我不是要主揪喔 請別誤會23F 04/25 20:24
推 guaroro:立法委員好大的官威啊 高高在上的耶24F 04/25 20:24
推 kageo101:拖進?!難怪寧願把人拖兩公里也要堅持去派出所,原來是25F 04/25 20:24
→ yef7591:好吧 官逼民反了...26F 04/25 20:24
推 shadowfan:有聯絡律師嗎? 幹就是要追殺到底就對了超垃圾的29F 04/25 20:24
推 zeumax:你們沒發現焦點成功讓蔡給模糊了?玩到後面別說割闌尾,連31F 04/25 20:24
我想大家都很想聚焦,但是:
http://on.fb.me/PzYcw1
→ angelwu:人家擋我車 我的感想是 要先踩煞車免得撞到32F 04/25 20:24
→ zeumax:核不核都混淆了33F 04/25 20:25
推 lobaka:37元都沒說我們侵犯到他神的領域了,很客氣了。35F 04/25 20:25
推 ckgegg:垃圾.......37F 04/25 20:25
推 Marty:損毀罪跟傷害罪 怎麼看都是告傷害的人會贏耶...39F 04/25 20:25
→ Gloom666: ~~蔡正元的面子被毀損了~~40F 04/25 20:25
→ ykes60513:毀損是怎樣? 那車是不能開了嗎?!!42F 04/25 20:25
→ dlevel:剛看影片,沒有鐵棒,小心他現在自己製造裂痕。47F 04/25 20:25
噓 w805515:因為覺得你擋路,就可以開車撞?你們還有人性嗎?54F 04/25 20:26
→ Bokolo:反服貿才是重點55F 04/25 20:26
推 webb:反正蔡也說有行車紀錄器..也有那麼多記者拍..應該證據很充足56F 04/25 20:26
推 nae: ........................................................58F 04/25 20:26
推 yaya:超越刑法的男人60F 04/25 20:26
推 kelvinaa:群眾募資把這張照片登廣告,然後打你確定要投支持他的連61F 04/25 20:26
推 amury:此例一開,記者同仁要小心了65F 04/25 20:26
→ webb:他們就去互告......有那麼多影片...法官要判斷也不難67F 04/25 20:26
→ alvar:對阿 他等下就叫助理打凹車子69F 04/25 20:27
推 u70098:傷害罪跟毀損罪 怎麼看都是告傷害罪的比較賺70F 04/25 20:27
推 casifa:完全100%吻合萬年肥皂劇裡的爛人角色啊71F 04/25 20:27
→ yaya:kelv大 XD72F 04/25 20:27
→ roy2142:擋車的記者..拍拍 以後你們都要被碾了73F 04/25 20:27
推 nae: 告瞎咪傷害,殺人未遂啦!!!!!!75F 04/25 20:28
推 akway:叫讓他告阿 看是殺人未遂較重 還是毀損較重76F 04/25 20:28
→ bth060104:看37敢不敢自己製造破壞 如果被抓到就挫賽了77F 04/25 20:28
推 BenLaDan:接下來中舔應該會引用上次華裔男被飆車族圍住 為了救妻小82F 04/25 20:28
推 zeumax:只要媒體把焦點移到擋車上面,今天反核反半天全都是屁了84F 04/25 20:28
推 gooff:警察拉進去? 看來非常麼怕元仔的霸氣 又是一個施壓的社會86F 04/25 20:28
※ 編輯: pio (140.112.24.69), 04/25/2014 20:30:14
推 hxhjerry:殺人未遂又怎樣 37有黨證護身耶88F 04/25 20:29
推 luckyleaf:民意代表要用車碾過人民 這是誰賦予的官威呢89F 04/25 20:29
推 zone0317:耶 以後可以直接撞擋車的記者囉 什麼 要KMT黨證才能撞90F 04/25 20:29
推 nae: 毀損罪!?錢給你罰啦!!!!91F 04/25 20:29
推 CTHsieh: 司機殺人未遂, 蔡正元則是教唆殺人!93F 04/25 20:30
→ zeumax:這樣搞有酒駕的判五個月易罰金而已,沒酒駕的能判多重?94F 04/25 20:30
→ after1:上工囉. 撞人部分也告下去吧95F 04/25 20:30
推 zxcbrian:zone0317:耶 以後可以直接撞擋車的記者囉 (沒黨證 失敗99F 04/25 20:30
推 nae: 沒酒駕的也有教唆啦。是說,幹嘛幫祭止兀解套!?101F 04/25 20:31
推 avrilrock:讓他告沒關係 明眼人都知道誰問題大102F 04/25 20:31
→ bluebell1:那個男生擋一下就落跑了,旁邊的人都只顧拍攝103F 04/25 20:31
推 myfreeday:檔車你就撞它 那你塞車的時候怎麼不撞前面車104F 04/25 20:31
→ a1052026:有黨証>大事化沒事,小事化為被害105F 04/25 20:31
推 urdie:不問蒼生 問財損106F 04/25 20:31
推 cwjing:連絡律師了嗎107F 04/25 20:31
推 lkw0821:幹 這立委沒救了。下屆也不用選了108F 04/25 20:31
→ zeumax:他有黨證,你還真以為殺人未遂能成案,真有信心109F 04/25 20:32
推 applesweety:髒東西也知道不用選啊,不然幹嘛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12F 04/25 20:32
推 nae: 不,我猜他下屆依然穩穩上。是說還有下屆嗎?113F 04/25 20:32
推 Syffence:車頭被趴 我會認為有攻擊意圖 想甩開可以算是正當防衛116F 04/25 20:33
→ yaya:有律師要幫忙嗎117F 04/25 20:33
推 nae: 管它會不會成案,一定要從最重的罪名告下去啊!!118F 04/25 20:33
推 cat5672:有人擋我車我不會加速衝撞...這件事想操作風向有難度啦119F 04/25 20:33
推 wsx26997785:中華民國憲法1988-2008 中國黨律法2008-至今120F 04/25 20:34
推 pommpomm:立委要告人 警察就可以把被告拖進派出所嗎?122F 04/25 20:34
推 nae: 又扯正當防衛。兩個法益完全不對等,是要怎麼說有防衛啦!!126F 04/25 20:34
推 o50102:快告蔡正元128F 04/25 20:35
→ fenixray:昔有六四坦克碾過,今有正元加速衝刺 偉哉中國黨130F 04/25 20:35
推 nae: 現在依祭止兀的說法,連人身自由的妨害都不是,只是毀損!!131F 04/25 20:36
推 yaya:有律師要幫忙嗎132F 04/25 20:36
推 zxcbrian:假如沒罪,以後就可以撞記者惹,記者小心點啊,多做善事133F 04/25 20:36
→ yaya:超越刑法的男人135F 04/25 20:36
推 kutsu:高調136F 04/25 20:36
推 nae: 物的毀損跟人的生命法益,要怎麼秤才會一樣重!?137F 04/25 20:37
噓 Kusari:紅明顯,義務律師團電話02 25592119141F 04/25 20:37
→ tofu424:撞人不符合比例原則,不成立正當防衛142F 04/25 20:37
推 gihunter:有黨證就會一樣重~真想辦一張143F 04/25 20:37
推 applesweety:Edd Jhong 出來了 →應該安全,可以準備告髒東西了144F 04/25 20:38
推 SentoS:正元兄跟綠腦互殺 馬囧:吃爆米花看好戲145F 04/25 20:38
→ gihunter:而且就算被起訴也不會怎樣 法官一定會說蔡37無實質影響力146F 04/25 20:38
推 nae: 到時候法院要是真的判決法益對等,我就去法院前面燒毀刑法。147F 04/25 20:39
→ gihunter:是司機的個人行為 判司機重刑 蔡37SAFE148F 04/25 20:39
推 aa1477888:擋車一條罪名 但往前開撞人也是一條罪名!!!149F 04/25 20:39
推 wsx26997785:=====5月要到了喔 大家記得繳稅給辛苦警察及立委=====150F 04/25 20:39
推 yaya:高調152F 04/25 20:39
推 nae: 他在車上有喊 " 開車開車 ",有教唆啦。153F 04/25 20:40
推 nae: ㄟ,請問在法院前面燒書有沒有犯法?你確定要跟我去?155F 04/25 20:40
偉大的臺北市警察局認為燒畫抗議就算公共危險囉:
http://bit.ly/PzZRBP
燒自由女神抗議美牛 兩學生遭逮捕 - Yahoo奇摩新聞
閱讀Yahoo奇摩新聞上的「燒自由女神抗議美牛 兩學生遭逮捕」。 美牛問題引發國內爭議,今天有學生社團大約廿多人,前往美國在台協會AIT前抗議美方強迫台灣開放含瘦肉精的牛肉。不過由於抗議學生在過程中點燃瓦斯噴槍 ... ...
北市警認定的公共危險範圍超寬的,連教授舉手嗆馬也算: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24/245922.htm
推 SentoS:要燒的話建議各自掏錢一人一本,用別人的有點遜157F 04/25 20:41
推 kutsu:爆159F 04/25 20:41
推 mamaka:真的建議版主要處理一下推文門檻了 不然一堆xx弄的又臭又髒160F 04/25 20:42
推 nae: 放心啦,刑法我家好幾本啦。161F 04/25 20:42
推 enjory:抽菸點打火機不小心碰到書燒起來,有沒有犯法?162F 04/25 20:42
推 nae: 如果不小心燒到的是自己的書,沒犯法。164F 04/25 20:43
推 wei0857:37仔要告也告妨礙自由 強制罪 北七一個167F 04/25 20:44
推 nae: 我希望不會有那一天,嘿嘿。168F 04/25 20:44
推 ckpioneer:一樓,那人家擋你車你會開過去直接撞? 那是遇到債主吧同樣問題,問問自己不就好了170F 04/25 20:44
推 LOVEMS:燒書 搞不好安你一個蓄意縱火173F 04/25 20:44
※ 編輯: pio (140.112.24.69), 04/25/2014 20:50:40
→ ayufly:幹你娘要革命了嗎 操你媽的KMT一堆狗官175F 04/25 20:45
推 max780417:老闆 甜不辣一份htx~ 風洞測試中~177F 04/25 20:46
推 ORK:幹嘛不倒車?178F 04/25 20:46
→ aa1477888:司機:殺人未遂 37:唆使殺人 擋車二人:妨礙交通?179F 04/25 20:47
→ nae: 燒自己的書,又不是燒了建築物,我是縱了什麼火?181F 04/25 20:48
→ kiliman:殺人未遂->3年徒刑 毀損財物->賠錢 想也知道該怎麼做182F 04/25 20:48
推 Bookdaily:台灣有這麼多人還活在20年前,最扯的是讓他們當上183F 04/25 20:50
→ eiw123:檔車 公共危險吧 37 教唆? 過失傷害?185F 04/25 20:50
推 lfi:繼憲法後出現超越刑法的男人 那以後馬芙丸還有臉講依法行政嗎?186F 04/25 20:50
→ Bookdaily:立委、行政院長跟總統,這到底怎麼了?189F 04/25 20:50
推 LOVEMS:誣賴你拿書當火把要燒法院未遂 你沒檔正 什麼罪都有可能190F 04/25 20:51
推 nae: ......唔......那我把書一頁一頁撕下來,像燒冥紙一樣呢?191F 04/25 20:52
推 kyona:雜碎194F 04/25 20:56
推 LOVEMS:要看"官"呀 一頁頁更易燒起來 搞不好當作你意圖強烈的證據195F 04/25 20:56
→ revive25:南港內湖選民真優質 選出罔顧人命的立委196F 04/25 20:57
→ LOVEMS:不過如果這樣搞 國家基本也完了197F 04/25 20:57
→ nae: 那我找法官一起來燒 :~~~~198F 04/25 20:58
噓 nergal126:最好是一開始那個速度閃不掉,無線上綱喔199F 04/25 20:59
推 nae: o_O200F 04/25 20:59
推 gan:我妨礙交通罰三千 你殺人起碼關30年202F 04/25 21:00
推 LOVEMS:無線只能上網203F 04/25 21:01
噓 dekirin:毀損?這是立法委員的法律素質阿XD說個妨礙自由也比較像樣~205F 04/25 21:08
→ yaya:依法行政 殺人未邃 教唆殺人 照告206F 04/25 21:09
推 PRAM:撞死活該207F 04/25 21:10
推 skyringcha:一開始沒閃所以後來就可以撞死他喔?某人神邏輯209F 04/25 21:12
推 Aliensoul:今天是神豬開車的話 神豬也會繼續開210F 04/25 21:14
推 unformat:他沒有加速吧 就可以開了 之後定速212F 04/25 21:27
推 whenisawu:反正台灣會亂就是一堆智障立委做智障事 又一堆智障護航213F 04/25 21:29
推 kiddking:殺人未遂不用告,請北撿有勇氣直接分偵字案。214F 04/25 21:30
→ cheese0616:一樓,馬路三寶闖紅燈,你就加速撞死他嗎!?215F 04/25 21:30
推 gaden: 十萬青年遷戶籍!!!終止國家暴力216F 04/25 21:31
推 jaajal:一些罵的 罵的再多也沒用 法官說了算 認為你毀損就毀損222F 04/25 21:40
推 PlayPtt:法學之新比例原則 =>擋風玻璃若有乘客,請繼續開車,不必停223F 04/25 21:43
推 baronterry:這就是為啥邱義看到前面有警察還往前衝的原因225F 04/25 21:57
推 ben7692:回一樓,我正常人會停下來看怎樣不會叫司機闖紅燈,你呢?226F 04/25 22:04
噓 clone29:避免緊急危難啦,怎麼知道停下來會不會換我死咧。227F 04/25 22:22
推 bookticket:報警等警察來處理就好了阿 蔡正元不是最會循體制內途徑解決了嗎229F 04/25 22:32
推 c7683fh6:殺人未遂還告人毀損 三七仔有你的231F 04/25 22:37
→ gfneo:毀損? 判就賠呀~~~那惡意加速,殺人未遂另外來談吧235F 04/25 23:12
→ streit:國民黨表示:反對我們的都是暴民.死有餘辜.237F 04/25 23:31
推 sula0827:....黨你車 你就能拖行他????????????你敢?238F 04/26 00:12
推 namie20:菜三七賣國賊以為自己是神了 可以這樣對待人民 幹240F 04/2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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